苏丹的记忆
有时候你开着车,会看到一个巨大的影子从车窗划过,一直划到车前盖上消失,这就是鹰的影子。喀土穆有很多鹰,这在一个大都市来说好象挺奇怪的。事实上,在这个城市,你随时都能看到鹰的影子,即使在繁华的欧洲街,如果仰起头,那些被高楼夹着的一线蓝天上也会有鹰飞过。苏丹人很看重鹰,国徽上就是两只站立的鹰。据说苏丹的鹰一直都很有名,我听一个苏丹人讲过,每年夏天的狩猎季节,沙特阿拉伯都专门有人来苏丹买鹰,可是苏丹对鹰的出口一直苛以重税,于是沙特人就想出了个高招,他们以来苏丹打猎的名义申请签证,先在沙特买一两只老弱病残的鹰带来,到了苏丹后把这两只鹰放生,然后再买两只苏丹的鹰带走,海关就没有办法征税了。
有一天,给我看门的黑人带了只鹰来,我挺高兴,以为他从什么地方抓的,来给领导送礼行贿哪。我把它关在鸟笼子里,终于有机会近距离地看一只鹰了,只觉得它的眼神特别犀利,亮得惊人,虽然只是在笼子里乍着翅膀转转,也把旁边笼子的鸽子吓得乱飞。我连忙拿来肉皮碎肉什么的,看着它一口口吃下去,眼前仿佛出现了自己在非洲原野上左牵黄右擎苍,振衣千仞岗的画面,我养的几只狗也在笼子前转来转去,和里面的鹰相互谨慎地打着招呼。
谁知好景不长,再有一天,看门的黑人鼻青脸肿地把鹰拿走了,原来这小子的鹰是偷的,藏在我这里,还没等销赃就被人家查到,打成个猪头样。鹰最多的地方,在喀土穆的垃圾场。所谓垃圾场其实就是城里的一处空地,周围的垃圾集中在这里,攒得多了,放把火一烧了事,大概是垃圾场里有很多老鼠的缘故,在垃圾场的上空,往往有几十只鹰在飞翔,每时每刻都有鹰上下起落,巨大的翅膀扬起地上的碎屑,让人想起鹰击千里这样豪气逼人的词儿。有了鹰的存在,本来是城市最丑陋的垃圾场,也有了值得一看的景致。我就喜欢把车停在垃圾场附近,熄了火,打开车门,然后坐在车里,看着外面的鹰起鹰落,消磨上几个小时。除了随风吹来的味道有些不好以外,在这个清心寡欲的城市,这种消遣算比较有品位的了。
蚊子坟场,我房间里唯一的窗,正对着一个清真寺的宣礼塔,纱窗上挂满了蚊子尸体,被我戏成为蚊子坟场,因为每天早晨和黄昏,纱窗外面都比屋子里亮,出于本能的蚊子们就从躲藏的各个角落飞到纱窗上,向往着外面的世界,而这时就是我最愉快的时候,我会拿着专用的武器,把蚊子们一只只处死在纱窗上,蚊子的尸体就任它挂在纱窗上,既警示后来的蚊子,也是对我灭蚊战斗的纪念。我住的地方,在喀土穆郊区,名叫索巴,对于苏丹人来说,索巴的位置相当于通县对于一个北京人的概念。这里蚊子很多,躺在蚊帐里,外面随时都有十来只蚊子上下飞舞,象是一个起降繁忙的机场,看得人眼晕。我专用的武器是一个雷达灭蚊喷罐的盖儿,因为这个盖儿有个不小的平面,正好用来碾压蚊子于纱窗之上。我以前是用这喷罐喷蚊子的,但是,除非你直接命中,不然蚊子照样在层层药雾中展翅飞翔,我换过很多牌子的药罐,都没什么作用,而且也不能喷太多,太多了,我和蚊子都受不了。其实自从踏上非洲的土地,我就开始了与蚊子的斗争。最开始使用的灭蚊武器是是雷达电蚊香,从国内特意背来了好多蚊香片,可是很快就发现,非洲的蚊子根本不吃这一套。蚊香嘛,就是一种香嘛,非洲人酷爱香料,家里随时都香喷喷的,非洲的蚊子们早习惯了,要是空气里没点香味,那飞起来还真有点不得劲哪。
后来就用各种牌子的灭蚊药罐来喷,效果也不理想,我又托人从迪拜买回来秘密武器灭蚊灯,里面有两根发紫光的灯管,灯管外是电网,据说蚊子最受不了紫光的吸引,果然如此,刚拿回来的那天晚上,那电网上噼噼啪啪彻夜不停,没几天工夫,灯下面就是厚厚一层蚊子尸体,可算让这些乡下蚊子长了回见识。可惜好景不长,很快我就发现,有些蚊子视诱人的紫光于不见,照样盯着我的胳膊大腿不放,而且居然就趴在灭蚊灯的栏杆上小憩,对几厘米外的电网微微冷笑。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能与自己本能的欲望抗争的蚊子是超越了低级趣味的蚊子,被这样的蚊子喝上点血又有什么舍不得的?
非洲的某些国家,疟疾肆虐,不幸,我所在的苏丹就是其中之一,在放开怀抱向蚊子致敬后,我无可避免地得了疟疾,打起了摆子,病好之后我就放弃了各种现代化的灭蚊手段,我拿起一个用完了的喷雾罐的盖子,我要用自己的力量,用原始的办法和蚊子们单挑,在无垠的非洲大地上,在这公正的大自然面前,一个生命向另外一群生命发起了挑战。当然这是一场永远不停止的战斗,蚊子们遵循的是毛主席他老人家著名的“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敌疲我打”十六字真言,而我采用的是阵地战,每天早晚,喀土穆的清真寺发出做礼拜的呼唤时,我也必到蚊子坟场快意恩仇,大肆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一盖儿在手,笑傲江湖。相信总有一天,在非洲,在苏丹,在喀土穆,至少在索巴我这间小小斗室内,蚊子和我的力量会从量变到质变,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楼上的狐仙万赖俱寂的时候,头顶上当地一声巨响,声音不经耳朵,而是聚成一线,醍醐贯顶,从脑门直响到心里去,在心里还要回音不绝,半天都不能平静。我知道,这是楼上的狐仙来了。可我住的是一间平房,是那种用木板拼起来的简易房,这种房子是92年从沙特买的,带卫生间和空调照明什么的,一般是用做建筑工地的临时住宅的。我们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一住就是10年。房子外面,在屋顶之上我们又用脚手架钢管和瓦楞铁,另外搭起了个棚子,主要是为了遮阳。非洲的阳光很有穿透力,如果让阳光直接晒在屋顶上,到了半夜也冷却不下来。 在这种情况下,楼上哪儿来的狐仙?又何来楼上哪?我一直想搞清楚在我楼上制造噪音的是谁。在国内时,最怕楼上邻居不好,怕他走路声音太大,怕他乱丢东西,可是那时侯我还能反击,还能敲暖气管,能拿笤帚把儿往上捅捅天花板,实在不行,还能穿着拖鞋跑上楼去敲门理论一番。 最先受怀疑的是那些鸟,那些鸟最爱在铁皮屋顶上走来走去了,小脚爪踩在上面沙沙作响,可是他们不住在这里,他们晚上就睡在树上,风大一点就时时惊起,呱呱叫几声再另觅高枝。
屋子旁边种着树,是那种非洲刺树,这名字肯定不准确,但是我不知道应该叫什么。这种树结的果实象豆角一样,开始是绿的,慢慢就变黄变硬了,当从树上掉下来的时候,已经变得硬梆梆的了,我想,可能我听到的直入心底的声音其实就是这种豆角掉在铁皮屋顶上的声音。这个顿悟让我惆怅了一阵。这种树在雨季到来之前,就没有果实了,基本全掉光了,都准备趁着雨季生根发芽再创辉煌哪,可是那声音依旧存在,每到夜晚尤甚,每每让我辗转翻侧,思索这当的一声响与我的人生命运之间的关联。
楼上有狐仙,这是有典故的,好象出自聊斋吧,是说有一家人,楼上是空房,可是老听见有声音有响动,就找了法师做法,竟然从空屋子里抓出一大堆狐狸。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躺在床上,透过蚊帐,看着平凡之极的天花板,想象着住在楼上的是什么样的狐仙,有没有漂亮的,爱好文学和爱好书生的那种狐仙。人与狐,不象人与鬼那么阴阳相隔不可逾越,怎么就不能建立和保持一种心灵层次上的爱情哪?如果没有缘分,又怎么会在夜半无语的时刻,给我的心灵发出一次次邀请哪?到了雨季,我的天花板居然是漏的,这让我很吃惊,待天明了就张罗梯子,爬上去查看,才发现在瓦楞铁的棚子和房顶之间,真的象有了间房子似的,两面以树为墙,绿意盎然,既能通风,又风景秀丽,就是小了点,只能算是阁楼。没有看到狐仙,只有满地的老鼠屎。猎鸟,大使馆的仓库里有只老掉牙的气枪,我知道后花言巧语一番,给借了出来。玩枪可能是每个男性都有或者都应有的兴趣吧,我把那枪搁在车后备箱里直奔欧洲街,找到全喀土穆唯一一家体育用品商店,买到气枪子弹后马上又开回住处,连当天原计划该干的事都顾不上了。
我们索巴的鸟特别多,清晨黄昏尤甚,跟在树上开大会似的,这会儿,我连屋都来不及进,装上子弹,就冲鸟儿去了。那些鸟从来没有在这里遭到过打击,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一个个地往下掉,我简直成了神枪手,一会功夫就打了九只,这对于在大学军训时十枪才打十环的主儿来说,那还不是奇迹吗,我把麻雀的脚捆在一起拎回住处时,象个打猎回来的勇士。古人说,人有利器是必生凶心,又有人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我现在一枪在手,想的只是一顿油炸麻雀。和我一起的两个同事,对枪的兴趣显然也大于对麻雀的兴趣,两个人争着去玩枪了,剩下我一个人,这九只麻雀什么时候才能拔毛褪皮开膛破肚哪?于是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说9只不够吃的,先冻到冰柜里,攒多了再吃个够。这里的鸟,品种最多的就是麻雀,其次是一种灰色的鸟,比鸽子个子小一号,据说叫斑鸠,我也不知道对不对,按说这种鸟比麻雀大,应该好打,但却因为大,所以一枪往往不能毙命,还在地上能够飞啊爬的挣扎一阵,有时候就钻到犄角旮旯里找不到了,我想训练狗去抓,象真正的猎人那样,自己只管放枪,让狗去捡,结果,我们的狗对鸟不感兴趣,因为他们从小到大的食谱里面就没有这一道菜,所以即使丢给他,他也只是迟疑地闻上半天,又含在嘴里半天,把羽毛弄得湿漉漉的,然后悄悄地丢在某个角落,这是对我们讲礼貌哪,怕我们以后不给他东西吃了。所以,我打斑鸠的时候就从严要求自己,一定要打脑袋,一枪毙命。还真有过这么几次辉煌哪。鸟打得多了,正准备费点劲开剥一番吃了他们哪,赶上了冰柜故障,又赶上我们两天没有发觉,所以,一冰柜的鸟啊,全臭了,只好丢,狗们却对这臭鸟吃上了瘾,整天守在门口,一看见你拿枪就跟在身后,那段时间连拿笤帚扫地也不行。
院里的黑人,对我们这种体育运动抱以宽容的态度,在非洲,打猎是有历史渊源的,肯尼亚、坦桑尼亚不必说了,一直是欧美人青睐的狩猎场,海明威拖家带口去打了两次,还写了两本书,直到现在为止,苏丹南部还是可以打猎的,只要你申请正式的文件就行。可是,打鸟不算打猎,吃鸟就更被人小瞧了,那是小孩子的勾当。曾经持着枪追捕一只很漂亮的鸟,从院子东跑到西,那鸟是一对,海蓝色,拖着长长的尾巴,飞起来老是滑翔的样子,我端着枪追他,这时候的鸟已经不象开始时那么好打了,只要你抬头看他,他就能感应得到,就飞啦。终于打下来一只,看到他的羽毛,真的是很好看,颜色还从浅到深,可是我已经失去了把皮拨下来的欲望,只觉得没啥意思。
最后一次打鸟,是因为一只很肥的麻雀,我看到它站在离我不远的吊车上,好半天也不动,看起来特别的肥,好象连飞都懒得飞了,我示意扫地的黑人别惊动它,然后飞身回屋取了枪,一连打了7枪,那鸟还是连动都没有动,刚开始我觉得很丢面子,让黑人看到我连这么近的鸟都打不到,有损形象,可打了7枪后我开始觉得奇怪了,检查了一下才发现,敢情枪坏了,枪管弯了,7颗子弹都在枪膛里塞着哪。这是我最后一次打枪,连打7枪,打成了一条铅棍。后来枪修好了,我就没有了兴趣,索巴的鸟还是那么多,每天早晚照常开会什么的,但是我已经不再关注了,只有一个后遗症留下了,就是我的那些狗,开始经常俯低了身子,在草丛中躲躲闪闪地去追逐鸟了
烹蛇,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院子里有蛇,因为苏丹很干燥,而我印象中的蛇,都是在潮湿的地方出没的。刚到非洲来的时候,最担心的是毒蚊子、毒蚂蚁、毒蜘蛛,直到有天早上,我的黑人员工阿达姆,用树棍挑着一条蛇走来,我才吓了一跳。蛇是在水井那边捉到的。我的院子里打了一眼100米深的机井,水质很好,索巴的水,在喀土穆也是有名的,专门有这个牌子的矿泉水在买,所以,常有中国公司的朋友带着大塑料桶来我这里,既是来看我,也顺便狠狠地弄一桶水回去。每天早上有两个小时,是开井打水的时间,要将一个小水塔灌满,还要浇树,我院子四周,沿着铁丝网的院墙,种了一圈非洲刺槐,靠近机井的这部分树,因为每天被浇到的水最多,所以长得最为茂盛,蛇就是在这里被捉到的。可能这里早就有蛇了,所以,负责打水的黑人雇员,自己做了个捕蛇工具,每天打水的时候带着,那是一根细铁管,头上用细铁丝拴了个圈套,细铁丝穿过铁管,在铁管另外一头露出来一截,一旦发现了蛇,他就把圈套伸到蛇头上,再一拉细铁丝,蛇就被勒住脖子逮住了。
我很惊讶我的黑人雇员为什么要把蛇逮来给我看,可是他更惊讶我会如此高兴,当他弄明白我要吃了这条蛇时,简直吓了一跳。蛇被勒住脖子在细铁管上挣扎着,嘴都被勒得裂开了,我仔细看看他的牙,不象是毒牙,又看看脑袋,也不该算是三角形的,再抓住尾巴看看,也不是骤然变细的那种,那么,根据我浅白的知识判断,这不是条毒蛇了,不是毒蛇就好,一来免得在杀它时被它误伤,二来也不用考虑会不会吃了毒蛇而中毒。我把蛇头用钉子钉在了树上,蛇挣扎了几下,身子垂了下来,露出雪白的肚皮,我在屋子里跑进跑出,选中了新买的瑞士军刀作为武器,象一个猎人一样站在树前,对着还在蠕动的蛇一刀挥去。
当然,我手下很有分寸,刀尖在蛇头部下划开了一道小口子,露出里面雪白的肉。我把蛇头下面的一圈蛇皮切开,然后象脱衣服一样,为蛇剥下皮来。雪白的蛇肉一段段露了出来,那个过程真的有那么点色情的意味。蛇皮脱到尾巴附近时,突然断了,让我大为懊恼,本来想剥一张完整的蛇皮的,这下只好一刀断去,反正尾巴也没有多少肉。再下来就是开膛破肚,和收拾鱼也差不多。我关于吃蛇的所有知识,来自于当年阿城那篇著名的小说《棋王》,里面知青们吃蛇的描写,很让我向往,现在终于自己亲手炮制了一回。这条蛇只是条小蛇,挂到树上时我拿尺子量过,1米3左右,只有中指那么粗。我把锅里装上水,把雪白的蛇肉扔进去,它象是又活了一样滑入水里,盘在锅底,然后各种作料一撒煮上。坐在门口等着水开,回味着杀蛇的过程,才觉得自己跟中了邪似的,自从一见了那蛇,我的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吃了它,我平常可不是这样的。刚才杀蛇的树下,滴着几滴鲜红的血,触目惊心。
不过蛇的血真不算多,难怪人家说蛇是冷血动物。厨房里很快飘出香味来,引得那几只狗都凑了过来,一边使劲嗅着一边小声嘀咕,这是什么味呀,这么香,我想,呆会要给他们留点汤,也让他们尝尝鲜,以后碰见蛇就尽管抓了来。我的两个伙伴坚决不肯喝汤,虽然我忙活的时候他们也很有兴趣地看着,但是一下了锅,他们就没有兴趣了,一个是穆斯林,不吃蛇也说得过去,另外一个不吃的理由是没有吃过,怕有毒,我劝了劝,也就作罢了,不过这还真影响了我喝汤的情绪,万一我看走了眼,煮了条毒蛇哪?这不成了一锅毒汤了?我倒出了一点给狗食盆里,虽然不太光彩,可总算也是个解决之道啊,难道要等我吃了没有毒再给狗吃?结果几条狗都凑过来,轮流上去使劲闻啊闻的,简直爱不释手的,可偏偏谁也不吃,真气死我了。我端坐桌前,蛇汤的香气扑鼻而来。古人拼死吃河豚,我这算什么呀??我掏出车钥匙丢在桌上,叮嘱我的伙伴,去医疗队之前,先给队长打个电话,让他们早做准备,一到了就能抢救。然后,凝神屏气,万念俱消,全部神经都集中在舌尖处,一勺鲜美之极的蛇汤进到嘴里,不觉得有毒啊,倒是有点淡。我在两个伙伴的注视下,淅沥胡噜地吃起来,开始还象保持一种于吃蛇相配合的清逸斯文的形象,到后来就顾不上了,只吃得山摇地动,大汗淋漓,亲手杀的蛇,亲手烹的羹,滋味就是不同。那些狗看我出来,都围了上来,我才想起忘了给他们留点汤了,再一看他们的食盘,刚才做实验的那一勺蛇汤已经被舔得干干净净了,活该,谁叫你们刚才不吃的?后来,黑人雇员又抓了几次蛇,但是都没有那条大,我觉得不值得折腾一回的,切成几段丢给狗,他们闻了闻,都不理睬,真是蠢啊,难道非得加上作料炖成汤你们才喝?那你们得先学学钻木取火,然后设法直立行走,哎,离自己动手烹蛇汤,还早着哪!
夜里两点,还是睡不着的我,走到院子里。临睡前下过雨,地上虽然没有积水,但是很湿,脚底下软软的。几只狗还都没睡,见到我出来,大狗们远远地摇摇尾巴算是打了招呼,小狗就连蹦带跳地跑过来想亲热亲热,我用脚尖表示拒绝,因为懒得洗手。它看我态度坚决,也不勉强,接着在一边玩,我看着他在追逐蚂蚱,不断地追上去用爪子按住,那动作跟个猫似的,也难怪它,这只小狗刚抱来的时候还没有断奶,因为怕大狗们欺生,我一直把它圈起来养,整个童年就只有我的猫和它在一起,由此可见家教的重要,要是和狗在一起就不一样了,至少抓蚂蚱这行为,大狗们可不干。
雨后的院子里,小动物比平常多,最多的是蛤蟆,小的只有指甲大,满地乱跳,可是小狗却不去追,大概真是有毒吧,不然一口一个,怎么也比蚂蚱肉多。小狗大概不太会吃蚂蚱,来来回回就用爪子按,却又不吃,只是闻啊闻的,象个性变态,把人家蚂蚱累得够呛,我也看得气闷,就蹲下帮它抓只大的,然后拧掉大腿丢给它,它知道我的意思,这是让它吃哪,平常我有点鸡骨头、肥肉皮什么的要给它开小灶,也是这姿势,于是它就把蚂蚱叼起来,含在嘴里,含了一会儿,弄得蚂蚱一身吐沫的再吐出来,蚂蚱拖着亮晶晶的狗蜒四处爬,怎么着?还不吃?这可是美味啊,在我们中国那是入菜谱的,叫油炸飞蝗,你个苏丹狗,跟着我长学问去吧。那狗看我一眼,又再叼起来,含在嘴里,看我还是看着他,只好一皱眉头一闭眼,吞了下去,就是嘛,不就是吃个蚂蚱吗,能死吗?要是得罪了我,以后吃不到小灶就惨了。不过它也聪明,摇摇尾巴表示了谢意后就远远跑开,一直跑到院子那头,不知道是不是偷着吐去了。鞋底下很快带上了些湿泥,变得沉起来。天上还是没有星星,不过因为黑,也看不到云,除了拖鞋和内裤,眼镜算是我唯一的行头了,我就这么站在院子明亮的灯光下,感觉象站在舞台上,这是我自己的舞台,让我觉得特别自在,想光着就光着,连眼镜都多余,只是刹那间,孤独咕咚一声涌上心头,轻风吹过,四下无声。这样失眠的夜晚我经历了不知道多少,能发现很多平常看不见的事情,比如有一天夜里,我蹲在院子的阴影里等着抓小偷,却意外地发现,天上飞过的一架飞机,机头前投射着长长的一道光柱,象长剑一样刺破夜空。我还是第一次知道飞机还要开探照灯的,那发现让我兴奋了好几天,到处打电话跟别人说。再比如现在,车棚前面有一片草绿油油的长得很好,可是上午我出门时还注意过,干巴巴地晒得蔫黄,神奇吧,这雨从开始下到现在也不过4、5个小时,居然就让草有这么大的不同,真是给点雨露就滋润啊。
三点的时候回到屋里,打开电脑写下这篇东西,这个时候的北京应该天亮了吧,而我却还绝望地不知道怎么才能度过这个长夜。与传奇擦肩而过,那一天,我的一个苏丹朋友打电话来,说要介绍大生意给我,我也没当个事,因为他已经介绍了好几百人给我了,都没成过。不过他那天的声音透着特别,好象吃多了达哈尼亚-----苏丹一种具有提神和壮阳功效的兴奋剂,而且居然破天荒地没有约定见面时间,只让我给车加足油,推掉近几日的其它约会。我这人是出名的好说话,性格温柔如水,虽说暗地里也有些不爽,但没有拒绝。结果这次见面竟然一波好几折,我连续几天天天被约到欧洲街,被堵在喀土穆最拥挤的车流里,被全世界最毒辣的太阳酷晒,然后接到电话,说约会又取消了,又要改在明天了。终于我发出了愤怒的吼声,他连连解释,还略带神秘地降低声音,说要介绍给我的是希法药厂的人,所以不太容易见到。我听这名字很熟,可在那个时候还怎么能思考,我用最简单的单词告诉他说,我不见,然后带着报复的快感挂断电话,一路开车狂奔回家,洗澡睡觉。
虽然和苏丹人打交道容易让人上火,可这次上的火比较大,大到了我要找牛黄上清丸的程度,找着找着,我突然想起这个希法药厂了,这不是1998年,被美国的巡航导弹炸了的那个药厂吗?我赶紧打开电脑找储存的苏丹资料,没错,希法药厂,全苏丹最大的兽药厂,由中国建筑公司承建厂房,设备来自德国等欧洲国家,刚投产不久(连承建商的最后一笔工程款还没有付哪!),就被美国军舰在红海发射的数枚巡航导弹袭击,厂房设备全部被毁,无人员伤亡。据说该厂是涉嫌为拉登制造化学武器而遭此恶运的。这是5年前的事了,那个时期在喀土穆的中国人,都知道这事,而且据说有几个半夜耐不住酷暑,跑到房顶睡觉的中国人,亲眼看到其中的一枚巡航导弹从头顶飞过去。据说飞得很低,声音很大。后来有很多中国人到那个工厂去参观过,毕竟,在和平时期,不是常有机会看到武器的威力的,还是美国人的武器。我看过别的中国人在那里照的照片,一地瓦砾,到处都是歪歪扭扭的铁架子,而苏丹人似乎也愿意让外国人看看美国的暴行,只要有人去,就打开门让你参观,我去找过几次,可惜没有找到,那药厂坐落在北喀土穆的工业区,那边全是高墙林立的工厂,从外面看一模一样,而美国人的巡航导弹只是把车间厂房炸毁了,外墙还完整得连块墙皮都没掉。
难道现在就是这个希法药厂要见我?他们到底和拉登有关系吗?美国人到底有没有什么证据哪?这个时候,好奇心超过了一切,何况我也吃了牛黄上清丸,火也消了,于是再拨电话给那个苏丹朋友,听得出来他也松了口气,于是再次安排了见面。这次还算顺利,但让我吃惊的是,要见面的地点居然不是他前几次一直约我的欧洲街,而是从那里又开了十来分钟,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我的心不争气地狠跳了几下,没出息,又不是见拉登,怕什么呀?
药厂的总经理长什么样子,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他穿着西服,而屋里空调很冷,让穿短袖衬衫的我冻得手脚冰凉。他们正在制定被炸药厂的重建规划,恢复兽药生产,准备在原有场地上向东扩展土地,建抗生素生产车间,总的目标是建成北非地区最大的药品生产厂。我翻看着已经完成的设计图纸,一边往本子上抄着关键数据,一边心中狂喜,可算让我捞到个大买卖了,拉登总不会没有钱吧。总经理也在那边翻着我们公司的简介,看得出他也很满意,于是宾主尽欢,谈到总造价,他说准备花上5000万美圆,问我够不够,我连说够了够了,问他打算怎么付款,他说钱还在美国政府手里,这5000万美圆是他们为药厂被炸而向美国政府提出的赔偿要求。
早上,吹哨子的声音在窗外响起,这是运垃圾的人来了,再过一会,巨大的车的轰鸣就由远而近响了过来,那是一辆巨大的兰色卡车,穿行在居民区的窄巷里,特别加高的车帮比两旁的院墙还要高出一截,象是一只正在通过船闸的大船。我总要等到最后一刻,才抄起昨晚就装好的垃圾袋跑到阳台上,这时候那车正好开到楼下,高高的车帮子就在我眼前,我先向车顶的两个苏丹人打个招呼,然后把垃圾袋一把丢到车箱里。其实这么做不太好,没有苏丹人会这么做,他们都规规矩矩地站在自家院子门口,把垃圾袋交给穿着工作服的垃圾工,由他们丢上车去。可能因为我是外国人,又是住在这个居民区里唯一的外国人,所以他们对我格外宽容―――有时候我甚至光着膀子就窜到阳台上了,虽然只是惊鸿照影转瞬即逝,也能把苏丹人吓得目瞪口呆。
搬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我已经在苏丹长驻了三年,象个苏丹人一样熟悉喀土穆的大街小巷,看他们的肤色比看中国人的黄皮肤还习惯,听着倒垃圾的哨音响起,常会有种恍惚感,好象自己从小就是在这里长大的一样。有时候恍惚感太强,神游物外就忘了倒垃圾了,不过也不要紧,我只要把垃圾袋带到大街上就行了,街道两旁常能看到一些兰色的绿色的红色的塑料袋,装得鼓鼓地沿着街道一直排到尽头,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哪辆车上掉的货,后来才知道是垃圾袋。垃圾车每天都沿着大街慢慢走一遍,垃圾工们一路跟着,把垃圾袋丢上车,我只要赶在他们之前把垃圾袋丢在那里就行了。这种特殊的袋子是要花钱买的,也有人拿个随便什么的塑料袋装了垃圾放在那种彩色塑料袋边上,企图鱼目混珠,这种时候,这袋垃圾会不会被拉走,就全看垃圾工当天的心情了,有些垃圾就这么永远地放在那里。风吹日晒地,袋子很快就破了,露出里面生活的碎屑。塑料袋子的碎片被风刮起来,挂在树枝上,每到黄昏,夕阳西下,喀土穆到处碎金片片,也算是都城一景。
这些塑料片儿,一部分会被风吹到无边的非洲原野里不知所终,而更多的,却是被羊吃了。喀土穆多羊,路边成群结队随处可见,城里哪儿有那么多草给它们吃呀,于是就吃垃圾,吃塑料袋,这个习惯历史悠久,有位十年前来过的同事念念不忘,特意来信问我,那些羊还是吃塑料袋吗?喀土穆的羊一代代地吃着塑料袋由生到死轮回不已,不过羊肉还很不错,吃不出塑料味来。欧洲街是喀土穆最繁华的地方,可谓是苏丹的王府井,除了每周五伊斯兰法定的休息日外,从早到晚,热闹非凡。
这条大街其实叫共和国大街,欧洲街这名字是在苏丹的中国人给起的,它旁边一条小一点的街道,被称为亚洲街。叫得久了,苏丹人也只好认了,和中国人提到的时候也跟着叫欧洲街了。这条东西向的大街很长,但真正被称为欧洲街的,只是西头繁华的几百米,从这里向南北两边延伸,却又绵延了几千米,形成了喀土穆最大的商业区,这些地方也都被称为欧洲街。街两边全是高大的建筑,喀土穆有点规模有点追求的公司都以在这些大楼里办公为荣,沿街的底层向内凹进去,修成通廊的样子,这是热带地区的建筑特点,也算一种善举,使得小贩们可以在阴影中,背靠廊柱摊开一块布,放几幅墨镜,几盒香烟开始谋生。这些楼已经有些年头了,迎街半开着的大门上,铜质的门环上面有精美的花纹,常被手触摸的地方能映出街上的车水马龙,而不被人碰的地方却生着淡淡的绿锈,苏丹是个干燥少雨的地方,能生出这样的锈来,更显得年代久远,气势不凡。门内,宽大空旷的楼梯扶摇而上,却让人有种时光流逝的感觉。底层更多的是商店,书店,旅游公司,电脑行,机票代理,工艺品,一个个门脸都不大。比起外面的喧嚣来,这里的购物环境要好得多。
商店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金器店,远远望去金光闪闪,连灯火也比旁边的商店更亮一些,那是因为所有挂满金饰品的橱窗里都安装着灯,灯光从最佳的角度投射在金器上,让每个路过的人都沾到满眼金光,不由自主就看上几眼,男性还好说,意志薄弱的女性往往就推门而入了,那些金器大部分来自中东几个富裕的产油国,成色十足自不必说,工艺更是不俗,据说有些缠绕成手镯的金丝比头发还细,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其实,在欧洲街,似乎什么都能买到,一方面是有各种商店,另一方面就是当地人生意做得高明,他们好像不会说“没有”这个词,随便你走进一家什么店,只要你说想买什么,也不管这个店经不经营,店主都会说:有,等一等。这一等,也可能二、三个小时过去了,等店主人空着手回来,你也就没有必要再一个个商店转了,最起码欧洲街上是没有了。店主还不放弃,会对你一连声地说:明天,明天会有,不过这种时候劝你就别当真了。
我几乎每天都要开车经过欧洲街,有一天突然觉得路边有些不同,原来是欧洲街西边那个街口上,有两棵树死了。这是两棵已经很粗的树,根深叶茂的,突然就死了,真是可惜,不知道是不是病死的,满树黄叶久久不落,象两束巨大的干花,离得老远就能看见。好长时间里经过那个路口,这两树干花都还在,看来苏丹人也觉得可惜,舍不得把他们砍掉。 有一天苏丹人砍掉了黄叶缤纷的树冠,两棵树只剩下一人多高的树干,深褐色的树身上端,露出白惨惨的几块断茬,让人想起中国的古话:脑袋掉了碗大的疤,大小形容得真准确。这两棵树正好在红绿灯前,每次等红灯时我都要打量一番,再有一天去,看到树干被剥了皮,露出洁白的肌肤,一地残屑,这是要如何整治他们,凌迟吗?此时不由对两棵树的命运有了关心,也怪,他们好好地活着的时候从没注意过他们,每天在他们面前走走停停,现在却想不起他们原来的样子,是两棵什么树来着?是桉树还是非洲刺槐?
喀土穆是在沙漠边缘的城市,往北200公里就能看见成片的沙丘了,再往北下去,能一直进入著名的撒哈拉沙漠,所以城里的风中带着细细的沙,没几天时间,这两段洁白的树干上就蒙了一层黄色,成了丑陋的两段木头,看样子是要等着风干之后当柴火吧。果然,再有一天经过,见有两个人各对着一棵树挥着斧子砍,第二天再经过,他们还在砍,怎么跟咱们的吴刚砍桂树似的?于是这次就故意放慢了速度,引得后面一片愤怒的鸣笛声,但总算看明白了,这两个非洲的吴刚在雕刻。
非洲的木雕世上闻名,想当年毕加索、高更等艺术大师都为那些原始古朴的木雕而痴迷,所以即使不觉得黑木雕好看的人,来了非洲也得背两块回去,不过那些是黑木雕,雕在非洲特有的黑木上的,而且也没有这么大。雕刻者的工作时断时续,那两棵树就这么慢慢地变成木雕,我每次开车经过的时候,都有一种正在见证历史的感觉,因为这两棵树,我永远不会再见到了。有一天稍一留心,才发现很多平日里看得很熟悉的城市雕刻,竟然也是用整棵根还在土里的死树雕成的,原来喀土穆的树在停止呼吸之后,还会用另一种形式再次获得生命。震环是一家中国公司的名字,因为经营长途电话业务而成为喀土穆的中国人常去的地方,从震环出来往南的路口,有一个卖水果的摊子很特别。
这个摊子只卖一种叫臭梨的水果,而且是在离路口的红绿灯还有20米远的一根电线杆下面,周围光秃秃的,没有别的水果摊和它做伴儿,旁边连棵遮荫的树也没有,摊子只是架在两块石头上的一块木板,上面绿油油的臭梨堆成金字塔的形状,摊主也不象别的摊子那样玩命吆喝,就背靠着电线杆子站着或者蹲着,连把破凳子都没有。那种简陋劲儿,好象随时都会散伙似的,但是他一直在,好几年了,每到臭梨上市的季节,他都在这里。最奇怪的是,这个摊子只在下午才摆出来,下午正是苏丹最热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商店都会关门,他却跑来支起水果摊来,他为什么一定选在这里哪?其实离他不远的红绿灯下就有几棵树,好歹也能遮荫啊,而且那里过往的人也多一些。是不是他觉得这里风水好?可我也没怎么见他开过张!
我刚到苏丹时就买过一次臭梨,可又不会吃,连皮咬开,皮又厚又硬,里面全是嚼不动的籽,根本无法下咽,更可怕的是有股臭味,几天都弥漫在屋里。那些臭梨最后全给了看门的黑人,对臭梨也没有了兴趣。臭梨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叫法,其实应该叫番石榴,我的一个朋友在南美洲住过一阵子,他的屋子后面就是一个番石榴树,每天晚上吃完饭,他就从后窗探身出去伸手摘一个下来,也不洗,拿刀切成两半,用勺子舀着吃,那些特别硬的籽也不用吐,也不用嚼,就这么吞下去就行了。南美著名的作家加西亚马尔科斯出过一本访谈录,名字就叫《番石榴飘香》,不过这是那些喜欢番石榴的人的说法,我只觉得它臭,就象臭豆腐那样。
太阳在电线杆后面拖上一条细细的影子,卖水果的人就躲在这影子里,影子虽然窄,但也在他穿着宽大白袍的后背上带来窄窄的一丝阴凉。每次经过我都要在心里纳闷一下,猜不出这水果摊是怎么回事?是没有经营意识不思进取还是政府官员下班谋个第二职业?是为了纪念一段失去的感情还是完成一个诺言?再或者,难道是秘密警察为了监视什么而派的卧底?真要如此,也太不成功了吧?
有一天晚上开车经过那里,我突发奇想停下车来。摊子只剩下两块石头和一块木板了,根本看不出白天曾经是个摆满臭梨的摊子。我站到摊主的位置上,背靠着电线杆站着,眼前那条熟的不能再熟的街道似乎变了个样子。电线杆子上几个粗糙的毛刺硌着我的后背。我轻轻挪动身体,在那个毛刺上蹭着后背上的痒处,突然觉得生活很惬意,很自由。
我搬到喀土穆的蒙西亚区后,和房东一家住在一起,我在二楼,他们住在一楼,房东老头觉少,每天不到六点就起来听收音机,也不知道苏丹人是怎么想的,他们新闻开始之前的一段固定音乐,居然是慷慨激昂的朝鲜歌曲,每天听着都让我热血沸腾一跃而起,当然,音乐放完我还是要继续睡觉,天还没亮哪。 我开车总要听收音机,而且音量开得很大,其实我倒不是喜欢苏丹音乐,但是没办法,我那辆老丰田上的录音机早就坏了,我从国内带来的磁带都听不了。再说,我一向自认为很坚强,入乡随俗嘛,到了喀土穆就不再想北京,好好度过每一天吧。有时正好赶上几个台都没有音乐,我就听那些阿拉伯语的新闻,虽然不知道在说什么,可是听得久了,居然也能听出旋律,我也就把他们当音乐来听。其实严格上讲,我甚至算不上一个喜欢听音乐的人,我只是想听到些声音,有时候开车去另外一个城市,一去就是几百公里,一上午都说不上一句话,就只能靠音乐做伴了。
日子在音乐中度过,认识我的人,都说我过得很快乐,每天东跑西颠,无拘无束,到那里都有一帮朋友,勾肩搭背,吃吃喝喝,我自己也这么觉得,常夸口说自己适合国外长驻生活。有一天晚上,我从几百公里之外的迈达尼回来,快到喀土穆时已经是半夜了,路上没有什么人,天地之间只有我车头前几米长的一段亮光,收音机里是长长的一段阿拉伯语,里面提到了“西尼”,这是阿拉伯语“中国”的意思,我想可能是有关中国的什么事,突然,语音停顿,旋律响起,我下意识地跟着唱了起来,唱了两句之后我才醒悟,这不是一剪梅吗?可我这是在万里之外的苏丹,跟着苏丹广播唱一剪梅啊!我放声歌唱,脖子上的血管都激动得突突地跳,车也越开越快,音乐结束时,收音机居然也不再做响,我一下子又陷入到黑暗中,刹那间,寂寞咕咚一下,涌上心头,把心塞得满满的。远在北京的家人、朋友,此刻在干什么哪?离我真的很远啊。我把车停在路边,我以为我会象电影里演的那样哭一下,至少湿一下眼角,可是没有,我只是发了会儿愣,非洲原野的寂静从敞开的车窗钻了进来,沉甸甸地压着我,远处,喀土穆的灯火无声地闪耀着。
那天之后,我把车开到丰田车行,指着录音机说,把它修好,多少钱都行。来苏丹之前,我的前任让我准备一副开车用的手套,我没当回事儿,那喀土穆号称世界火炉,还用得着戴手套?到喀土穆之后,果然是热,两个鼻孔呼呼冒火,身上的衣服每一件都似乎厚不透风,兴奋地跑了一天,到了晚上觉得手指上异样,居然有了两个黄豆大小的水泡,这才回想起那方向盘被晒得烫手,我只好用这两根手指轻捏着方向盘开车,这两个水泡是生生给烫出来的。痛定思痛,方知前辈之语,字字千金,后悔晚矣。
那个时候刚到喀土穆,百废待兴,万事不易,可是最让我恐怖的却是没有开车的手套。喀土穆的树算不上多,而且有树荫的地方,如果不是已经停了别人的车,就是聚着一些苏丹人,围着个小茶摊打发时光,我要去什么地方办事,大多时候只能把车停在烈日下。等办完事已是中午了,踩着滚烫的路面走向自己的车,四野无声,赤地千里,煞是悲壮。那一圈方向盘简直就是个煎锅,一想起来手心就开始发烫红肿。我曾经想过,如果几年之后我练成了武林绝学铁砂掌,我要对采访我的记者们说,感谢非洲,感谢生活。
有一天意外地在仓库找到一副手套,如获至宝,这是一副粗线手套,还是新的,不过由于年代久远,白色的粗线已经变黄了,戴上之后有种金属的质感,我记得以前那些司机师傅都戴这种手套,可惜戴着这种手套开小丰田有些不过瘾,怎么也得开个卡车才象样子。我一直很珍惜这副手套,平常也舍不得洗。可还是不可避免地破得不能用了,我此时已经无法忍受没有手套的日子,于是到处去买,说来也怪,喀土穆大大小小的市场不少,可就是没有卖手套的,显然苏丹人的铁砂掌早练成了。后来,有位好心的中国大姐送了双女士手套给我,这手套可真够夸张,不光特别长,还特别亮,上面缀着一些彩色的小珠子。第一次戴上的时候,整个胳膊被绷得紧紧得,十指尖尖,肘部以下银光闪闪,分外妖异。那段时间在喀土穆认识我的人,都对我这副手套很好奇,据说离得老远就开始反光,分外晃眼。可惜这副手套命中并不属于我,有一次我忘了关车窗,这副手套被偷走了,估计现在正戴在小偷的情人手上继续闪耀,我也只好接着练我的铁砂掌。
终于,有个在欧洲街开商店的苏丹朋友给我打来电话,说我一直寻找的手套有货了,于是我兴冲冲地跑去,结果他拿出来的居然是一副黑色的羊皮手套,腕部还围着一圈白色兔毛。还真是中国产的,也不知道他从那里搞到的,人家一片盛情,我又没有说过不要皮的,只好道着谢掏钱拿下。手套外面的兔毛是装饰性的,摸着很柔软,可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拿剪子把这一圈毛剪了下来,因为从心理上实在无法承受。戴上这皮手套的时候,感慨万千,谁能想得到,在平均气温40度的喀土穆,我要戴着皮手套开车哪?
2002年2月22日的早上,伊斯兰纪年1422年宰牲节这一天,我跑出门去看风景。节前热闹非常的喀土穆,突然变得安静了。再也见不到随处都是的羊群,街上的人也比平常少得多,见到最多的是一些持刀携斧的人,一般是三个人一组,一个持刀,两个拿着斧子,斧子都是一个样式的,比平日砍柴用的小,连斧子柄也是铁的。这些就是宰牲节里唯一还在工作,专门替别人宰牲杀羊的苏丹人。车一路开过去,几乎隔几步就能见到这么一帮人,有的正在把一团羊皮往塑料编织袋里装,有的正蹲在路边的树下杀羊,有的提着羊耳朵,拎着羊头走着,还有的站在电线杆子下等着主顾,顺手还在水泥电线杆子上磨几下斧子。一般情况下,他们替别人杀羊并不要现金,而是把羊头羊尾连羊皮带羊下水都拿走做为报酬。穆斯林不吃非穆斯林宰杀的动物,也不是所有的人家都愿意亲自动手宰牲,所以,每到宰牲节,这些宰牲人就出现了,很象是我们国内农忙时节拎着镰刀帮别人割麦子的麦客。他们都行色匆匆,因为他们的生意只有一天时间,杀得羊越多,得到的报酬也越多。
宰牲节前,房东老头也买回来一只羊,就随随便便放在院子里的草地上,正对着我的窗户。晚上我看到它的是时候它就站在那里,到早上还在老地方,好象一步也没有动过,对脚下的青草也无动于衷,我想,生在苏丹的羊,恐怕在遗传基因里就知道,它们一生的终点就会在每年一度的这个日子,这大概就是羊命中注定的吧。苏丹的羊,一向以品质良好著称,每年都向周边的伊斯兰国家出口,尤其是在宰牲节和开斋节前后更是为苏丹挣来了大把大把白花花的银子,咱也说不出苏丹的羊是个什么品种,反正和国内见惯了的那种羊很是不同,一是有个一直拖到脚后跟的长尾巴,二是有一对垂肩的双耳,曾经有刚从国内来的人,在车里望着街上的羊发出感叹:你们苏丹的狗耳朵真长。
宰牲节是穆斯林的一个重要节日,地位相当于中国人的春节,而且时间也相差不多,在苏丹的中国人刚过完我们的春节没有几天,又开始陪着苏丹人过他们的宰牲节了,虽然不放假,但人家苏丹人都忙着过节了,咱们中国人也干不了什么。宰牲节是热闹的,可热闹是人家苏丹人的,我们这些异乡客,也只是跑到街上看看热闹,都说地球现在是个地球村了,可村子这头和村子那头,还是有些不一样。冰淇淋 每当有国内的朋友来苏丹,我都带他们去吃意大利冰淇淋,我觉得这是我们喀土穆最拿得出手的好东西。
那家意大利冰淇淋店在喀土穆国际机场外,只在晚上开门,白天看起来很不起眼,和旁边那些杂货店也没什么区别,可每到夜色降临,街灯亮起来的时候,小房子仿佛被施了魔法,成了童话世界。屋子正中间的那个大冰柜里有二十多种五颜六色的冰淇淋,灯光从宽大的门窗透射出来,仿佛也带着不同的颜色,站在屋外草坪看过去,在里面吃冰淇淋的人面目和善,动作轻柔,衣服也都很干净光鲜,连小孩子也都温文尔雅,衣服上的折痕鲜明。可能是热带国家的缘故吧,喀土穆的冰激凌店多如牛毛,不夸张地说,只要你想吃,在每一条街上都能找得到冰激凌店。可是这家意大利冰淇淋店却很是最好的,应该算是五星级的,味道正宗,价格也很高,我常邀请客户拖家带口地到这里来玩,给他们的孩子老婆买上一大堆冰淇淋,看着孩子们吃得兴高采烈,大人也觉得倍儿有面子。在苏丹这样的地方,如果客户能让你见到他的老婆孩子,就说明真的把你当朋友了,冰淇淋虽然凉,可咱的关系却处得火热,而且,比请他们去吃饭还是便宜得多。
苏丹人最喜欢的还是一家叫“美味”的冰淇淋店,这家“美味”是连锁经营,统一招牌,统一口味。我也请客户来这里吃过,不过效果不如在意大利冰淇淋店好,大概是他们平常也常来的缘故,而且这里的冰激凌太甜,我吃的时候还得再要一杯矿泉水随时漱口。美味”冰激凌店总有很多漂亮的苏丹女孩光顾,我喜欢在黄昏的时候,要上矿泉水和冰激凌,然后坐在门口的小椅子上消磨时光,看着夕阳一点点落到城市的另一端去。此刻的喀土穆,看上去总是很美。
除了我常去的这两家冰淇淋店,喀土穆还有一家老字号的冰淇淋店,我去吃过一次就喜欢上了,吃冰淇淋的勺子是金属的,这在喀土穆的冰淇淋店里是唯一的,显得很有档次,虽然勺子柄上刻着航空公司的标记,是飞机上淘汰下来的金属餐具,而且因为用得久,原本光洁的勺子上现在有了深深浅浅的牙齿的痕迹,但我还是喜欢这里,喜欢这种坚持的贵族气质,我相信如果有了钱,店主一定会换上最好的金属勺的。在炎热的午后来到这里,窗外的绿荫铺满整个屋子,勺子里反射着头顶上吊扇缓缓转动的影子,耳边异国的声音远远近近若有若无,一时间不知身在何处。
黄昏时分,是喀土穆最美的时候,我喜欢放下一切,到阳台上去发会儿呆。这时,总有成群结队的鸟儿从东面飞来,又一直向西飞去,鸟儿有些是在很高的地方飞的,聚成一团团灰蒙蒙的云朵,非得仔细看才能看出云朵中密密麻麻的鸟儿,而另一些鸟,却是在街巷之间超低空飞行,象一条奔流跳跃的小溪,如果我正巧不动的话,它们就从我的眼前直飞过去,小翅膀发出扑碌碌的声音,扇起的微风似乎带着它们暖暖的体温。这些鸟儿就是普通的麻雀,我仔细看过,与国内的没什么两样,它们每飞上一段就落在房檐下阳台上,唧唧喳喳聊上一会儿,也不知道和国内的麻雀说的是不是同一种语言。
记得十几年前第一次出国,也是来非洲,觉得很不适应,几乎坚持不下去,有一天看到了一只麻雀,跟我在国内见到的一模一样,心里突然就踏实下来,大概初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需要借助熟悉的东西与自己的过去建立起联系,才能不让自己孤单。也许就因为这么一点缘分,我对麻雀的感情别有不同,当我听说有家中国公司,专门从国内带来一张抓鸟的粘网,大肆捕鸟吃鸟时,决定要伸张正义。其实我并不反对打鸟,我自己也干过,可粘网却是一种很不人道的捕鸟工具,鸟儿是撞在网上被活活勒死的,而且一次性捕鸟的数量很多,应该算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国内都是属于禁止销售的东西。我和那家公司的人并不认识,真要上门去劝人家别用这种办法捕鸟,肯定会被人嘲笑。于是辗转托朋友引荐,要和人家洽谈合作开发苏丹市场的业务,当然是瞎扯一通了,好在我这几年业务谈得不少,信口开河也令对方觉得可信,接触了几次感情加深,自然就约着吃吃喝喝了,果然在他们的餐桌上吃到了鸟,我当然赞不绝口,等把人家赞晕之后就提出要借网玩上两天,推杯换盏宾主尽欢人家磨不开面子,只好把网借了给我。
回到家后我展开这张罪恶的粘网,上面还粘着若干鸟毛,有些网眼上因为鸟儿的殊死挣扎而断了线,留下了缝补的痕迹,我微微冷笑着,找来最钝的一把刀,开始沿着网眼隔三岔五地切割,忙活了半夜,终于把这张网切割成没有缝补价值的破烂,然后到鸟笼里捡了一堆鸽子毛,又从冰箱里拿出块牛肉化开,挤出血水一起撒到网上。这是我在非洲最得意的几件事之一。第二天我把网还给了那家公司,陪着他们经理大骂了一会儿非洲的大小鸟类就告辞走了,到现在也没和他们再见过面,不过电话还是要相互通一通的,万一他们哪天再弄张网来,我还得继续和他们谈业务哪。在喀土穆的中国人中间,流传着一个张师傅的传说。这个张师傅是一家中国公司的司机,每天吃过晚饭,都要到球场上和苏丹人踢足球,而且体力棒,脚法好,声名远扬,每逢重要赛事,他都是被喀土穆各球队争相邀请的外援,很是为国争了光。
现在这个张师傅早已不在苏丹了,没有人能说出他到底是谁,虽然几乎每个在喀土穆有些年头的中国公司,都宣称过这个张师傅就是他们公司的那个张师傅,但一直也没有争出个结果,不过这个传说倒是流传甚广,连一些苏丹人都知道。 苏丹人好踢足球。喀土穆城里随处可见大块儿的空地,光秃秃的,只在两端矗立着两个铁框,到了黄昏,每个空地上都人声鼎沸,尘土飞扬。此时的喀土穆上空,总是漂浮起一朵朵隶属于不同球场的淡黄色云团,在夕阳下久久不落。球场属于不同的街区,球队队员白天各干各的本职工作,到了黄昏就聚起来练球,隔三岔五约着比赛。各个队的条件不同,有的球队有一半人都没有球鞋,光着脚在场上奔跑,令人佩服。我刚到喀土穆时很是好事,特意伸手在地上摸过,即使在太阳落山之后,地面上的沙石也热得烫手。
在喀土穆工作的中国人,这个时候也正是晚饭后的休息时间,有时也溜达到附近的空地儿看人家踢球,苏丹人总会发出邀请,但是没有中国人敢上去踢,这么热的天,站着不动还在出汗,体能消耗比国内大得多,比不得人家从小就在这里天天踢。这大概就是张师傅踢球能成为传说的原因,会踢球爱踢球的中国人肯定不少,可是敢在世界火炉喀土穆踢球打比赛的,只有张师傅一个。这个传说后来又衍生了其它几个版本,对张师傅的身份和下落做了不同的描述。最有想象力的一个,是说这位张师傅乃是一位前辈国脚,退役后另谋职业,加入家乡的建筑公司,被派到苏丹当了司机,不知道编出这个续貂狗尾的人是不是对中国足球失望太甚了。
我不好踢足球,我到球场去是为了教别人学车,在没有比赛的晚上,那两个球门铁框正好用来练钻杆,站在漫天星斗之下,我偶尔就会想起这位张师傅来。中国人进入苏丹实施援助项目也有快四十年了,到底有多少中国人来过苏丹哪?这位张师傅又是什么时候在苏丹工作的哪?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现在都不可查了,不过我还是喜欢这个传说,有时我在感到沮丧挫折消沉的时候就想想张师傅,眼前会闪现出这样一个穿着红色跨篮背心,在球场上和苏丹人勇猛拼抢的中国人的样子,有时还真管用,能让我收拾心情重新抖擞起来,有时候也不管用,那我就多想几遍,直到管用了为止。
十五街新开了一家卖衣服的店,门口挂着两层楼高的一条牛仔裤,我专门跑去看了一次,还真是用牛仔布做的,不过也不奇怪,在十五街,什么稀奇的事情都可能发生。喀土穆大部分街道是以数字来命名的,前面再冠以不同的区,这个十五街是阿马拉特区的十五街,是喀土穆的另一个商业中心,规模虽然比欧洲街小,可是名气很大,这里地处使馆区,虽只有二百米长,却有教堂、咖啡馆、婚纱影楼等,小店里的东西更是满眼进口货,尤其是服装,竟然还有各种女式内衣公开销售,风气之开放是别的商业区所少有的,街的北侧以前是一片空地,现在正大兴土木,建起临街十几层的高楼,大楼还没有封顶,底层就已经装修好先开业了,卖衣服的这一家就是这样,离得老远就看见大牛仔裤了,两只裤腿在夜风中猎猎做响。
白天的十五街看起来和其它街道没什么两样,可是一到晚上,就与众不同起来,这里大概是全喀土穆霓虹灯最集中的地方,即使是没有安装霓虹灯的小店,也都会在橱窗里安置几个不同颜色的日光灯管,整条街都是彩色的,晚上开车缓缓经过这里,车窗上依次映上各种颜色的光影,有句成语常在心中怦然作响: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是在其它地方很少能看到的另外一个喀土穆。
刚到苏丹的时候,我常去逛十五街,看着小店里那些海飞丝、飘柔等国内也有的牌子,心里踏实,相信自己可以象在国内一样生活,后来我去逛十五街却是为了看那些没见过的东西了,小店高高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奇怪的瓶瓶罐罐,看起来都是可以吃的,我喜欢盯着颜色各异的商标,揣测它们到底是什么,吃到嘴里又会是什么味道,有时会一连站上十几分钟,我管它叫做面壁,每这么面上一次壁,就会觉得生活很美好,还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没有尝试过,于是坚定了在苏丹继续努力下去的决心。
据说这里的地皮是寸土寸金,可奇怪的是东西价格并不算离谱,比机场里的免税商店还便宜,后来有一天,我正在常去的一家小店面壁,进来几个漂亮空姐,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却发现她们在卖东西,有香水,有洗发水,还有各种花花绿绿的食品罐头,敢情这些东西是这些空姐走私进来的。店老板看我在注意他,扭头向我挤挤眼做个鬼脸,后来一打听才知道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也许正是这些造就了十五街的自由与开放,有家小店的名字起得很贴切,叫自由之路,我觉得说的正是十五街。
沙尘暴来临之前,大小树木无风自摇,然后地上细小的沙石开始打转,这时虽然感觉不到有风,却能感觉到周围有种让人紧张的压力,抬头张望,天空依旧清朗,紧接着,风起了,空气中有了土腥味,还混杂着些牛马骆驼等大牲口的尿骚味,天边也开始变色,一道厚重的黄色奶油一样的云层出现在风起的方向,扑天盖地象一堵墙。有时候,在黄墙的最上边,还会有一道白色的线,象是刀锋的寒光,这是雨线,如果有这样的雨线出现,那么在沙尘暴正式到达之前还会先下一阵雨,不过这个雨却脏得厉害,象是黄色的油漆从天而降。
如果开车的时候遇到沙尘暴,最安全的办法是立刻靠路边停车,然后打开前后灯,静静地等着它过去,因为它是移动的,可是有一次,我从外地赶回喀土穆,看到了一道沙尘暴的黄色风墙横亘在路上,也正向喀土穆的方向移动,要是等可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去了,一咬牙就冲了进去,立刻眼前一暗,仿佛提前进入黑夜,只能打开大灯,路边的树木都变了个样子,拼命在风中摇摆,象是风中的头发。对面的车全部开着大灯停在路边,只有我这个莽撞的家伙还在和沙尘暴赛跑。沙子在车身上抽打着,不断从车顶上吹过去,象抖开一匹黄色的绸缎,沿着车前盖滑落。我很紧张,手心出汗,大概开了十来分钟才冲出黑暗,前面是一片艳阳天,而后视镜里还是满满的一片黄色,似乎还在追赶着我的车,电影《木乃伊归来》中,有一个沙尘暴化作人脸吞吃飞机的镜头,真正在沙尘暴中走过一遭之后,我才感叹人家描述得真准确。
沙尘暴遇得多了我也就处之泰然了。有一天晚上,沙尘暴又大举进犯,把院子的电线刮断了,四周一片漆黑。我继续用笔记本电脑玩着游戏,那游戏很是惊险,我是一个特种兵,埋伏在土中悄悄靠近敌人,用刀把他们一个个干掉,为了安全,我一直采取的是爬行的方式,手指上满是砂土,鼻子里闻到的是一股股土腥味,耳朵里听到是不绝的风声和敌人的惨叫声。到了电池快没有电的时候我终于完成了偷袭任务,心满意足地摸上床睡了。早上起来沙尘暴已经过去了,我猛然发现窗户昨天居然留了一条大大的缝隙,满屋子落满黄沙,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上也是一层土,只有控制游戏的几个键上清晰可见我的指印,难怪昨天夜里的游戏那么逼真哪!
人在国外,不能在父母面前尽孝,心中老觉得不安,总惦记着怎么补偿一下,有一次老妈在信里说爸爸腰疼,就四处打听良方,中国医疗队的大夫推荐了当地药店卖的一种膏药,说这药有劲。这种膏药叫老虎,是因为商标是一个老虎,可是非洲只有狮子,没有老虎,所以我认为这种膏药一定不是非洲货,至少不是苏丹产的。喀土穆药店很多,几乎每条街上都有,招牌很奇怪,不是红十字,而是一个盘旋在高脚酒杯上的蛇。连跑了几个药店,都有这种老虎卖,可是价格很贵,我按照在苏丹买东西的惯例,把人家的要价腰斩之后再谈,可他们居然都不答应,这让已经习惯了砍价的我很愤怒,这也太没有成就感了吧,好在药店满街都是,终于找到了一家,听完我的价格二话不说就拿出膏药来,看看,还是可以侃价的嘛,我一下子买了好多,让那些不肯侃价的药店后悔去吧。
膏药托人带了回去,一直没有收到回音,到底好不好使哪?于是专门打电话问,老爸在那边支吾了一声,说很好使,很有劲。我虽然觉得他的语调奇怪,可也没有多想,欣然把这件事放下来了。又过了一阵,脚脖子扭了,正好还剩了一盒老虎膏药,就打开来给自己来个有劲的,原来那膏药竟然是鲜红色的,我贴上一片,立刻就感到火热,果然药力强劲,睡到后半夜时骤然惊醒,脚上火辣辣地象是伸到了火炉子里,赶紧开灯查看,脚背似乎在燃烧,咬牙揭了下来,膏药下有了长方形的一块红印,边缘齐刷刷地比别处高出一块来,还真是肿了啊。我这才明白老爹为什么在电话那边支支吾吾,想必他老人家的腰上也有这么一块红彤彤的印记吧?后来再见了医疗队的大夫我就埋怨他们,说这简直就是虎狼之药啊,亏得我身子还壮实,要不非被麻翻了不可,谁知他们连声说不可能,还拿出药膏当场让我试用,我贴上一块,还真并没有火辣辣地疼,奇怪也哉。我拿过人家的包装打量,发觉和我买的并不一样,虽然颜色图案都差不多,可人家这个虎头比较小,而且包装印刷得更为精致。
我怒从心头起,拿起两种不同的老虎包装就去上次那家药店理论,结果人家也拿出来两种不同的老虎,一种是小老虎,从意大利进口的,价格很高,我这种便宜的大老虎是邻近国家仿制的,价格正好是真货的一半。也许是天气太热的缘故,自行车这种物美价廉的交通工具在苏丹算不上普及,喀土穆的马路上也根本没有自行车道,偶尔看到几辆都在路边的土路上,可是每一辆都令人印象深刻。
我的黑人雇员焦恩就住在附近的村子里,他每天都骑车来上班。他那辆车就很让我吃惊,不过是一辆普通的26男车,却在车把上安装了两个反光镜,一个电喇叭,车头还有一盏大灯,是那种靠摩擦轮胎产生电力的车灯,每天晚上他骑车回家时,灯光在车头上忽明忽暗地一路远去,倍儿有情调。车身的其余部分都用各种颜色的塑料条捆扎着,花花绿绿看不到原来的颜色,我也是在有一次他修车的时候,才知道这辆车原来是黑色的,而且那黑颜色依旧清新闪亮,大概从买回来之后就没有见过阳光。
喀土穆街头有一种专门从事自行车装饰工作的小摊儿,大都是在某个路口的树下,拉起一根绳子,上面挂上红黄绿蓝等颜色的塑料条,都是一指来宽,随风摇摆,很是醒目,这是装饰自行车的基本材料,也是这个行业的幌子。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觉得这种工作让我有种回到童年的感觉,所以有空了我就把车停在附近,摇下车窗,装作等人的样子看人家干活,除了车身全都用塑料彩条包裹之外,一般还包括车头和车座两个装饰重点,车头就是安装镜子、喇叭、车铃和大灯,车座则垫海棉做皮套,还要垂上鲜艳的流苏。
这些常规装饰之外,车主们还挖空心思争奇斗艳地装饰自己的爱车,有的人在车头扎上一根长长的细铁丝做天线,大梁下绑一个袖珍半导体收音机,这是爱车音响,有的人在车上缠满小彩灯,晚上通上电招摇过市,这是彩车游街,还有的更是寄予厚望,把不知从哪里搞来的汽车车标安装在自行车上,我见过奥迪自行车,奔驰自行车,最酷的是见过一辆凯迪拉克自行车,车标锃光瓦亮,气派非凡,我开车跟了人家半条街,本来是想顺手牵羊的,结果那个车主下车之后,先仔细锁好了车,然后摘下凯迪拉克的车标随身带走了。我想想也就释然,连我这开着车的外国人都动了不轨之心,那些骑自行车的人当然更想这么干了,难怪人家小心。
不过我还是受了点刺激,回来后在我院子里那些废旧汽车周围转悠了半天,还真找到一个老黄河的车标,我让焦恩给卸了下来,拿到车间去抛光了一下,也银光闪闪倍儿精神,然后我让焦恩把这个车标安在了他的自行车上,焦恩很是高兴,我也觉得做了一件舒心事,从此喀土穆的大街上,就有了一辆黄河自行车了。每年的12月份以后,苏丹变得凉爽起来,黄昏时的院子上空,常有一团团的蚊子在飞舞,有时是在房檐下,有时就在半空,蚊子们绕着圈快速乱转,凝聚成篮球那么大的淡白色的蚊子球,即使把手伸到蚊子球里,蚊子也不散去,手心手背却被撞得发麻,引得我一阵恶心。
我曾经做过一件壮举,拿着刚买来的一罐杀虫剂,满院子地追杀蚊子球。蚊子瞬间纷纷坠落,一个蚊子球很快就消失了,蹲在地上检视战果,一地的小翅膀小腿乱蹬乱动,我也念叨着罪过罪过,生出怜悯之心,可随即想到他们传播的疟疾,仍然是我们人类在非洲最惧怕的疾病之一,就又觉得理直气壮起来,可惜,新的蚊子球很快又聚了起来,直到我喷完了一罐杀虫剂,也没有消灭那些蚊子球。
在非洲住久了,常有种恍惚感,好象在我的这个院子里,还有着另外的一个世界,一个和我们人类完全不同的世界,只有在最不经意的时候,这个世界才能被我所察觉,比如蚊子成团,比如青蛙开会。雨季来临之前,车棚下面每天晚上都有青蛙开大会,那些青蛙按照个头大小顺序排列,每一个都面朝着挂着灯的车棚柱子,成扇形排开,小的在前面,大的在后面,蹲在灯影里一动不动,我刚开始见了还觉得新奇,以为发现了苏丹的聊斋志异,到处跟别人讲,还张罗着请别人来看,可惜离城里太远,没有人肯大晚上赶过来参观。
那些青蛙都是我院子外面那条水沟里的,平常也听不见它们叫,我从没有享受过国内那种稻花香里听蛙声的情调。刚开始见到我时,这些青蛙总是轰然而散,弄得我也很紧张,生怕他们蹦到我身上来,后来见我老去旁听他们开会,也就不理睬我了,只是他们开的大会虽然隆重,却是鸦雀无声,我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他们开大会的目的了,敢情开的是聚餐会,灯光把那些蚊子一团团地吸引了来,围着我们那1000瓦的灯泡飞舞,飞着飞着就把持不定,做飞蛾投火状了,虽然不是火,可温度也不低,那些小虫带着烧烤的香气飘然坠落,正好落到青蛙的嘴里,温度正合适,青蛙们肯定事先划分好了地盘,落到谁嘴里就算谁的,不争不抢,反正有的是傻蚊子,不愁吃不饱。我这才知道,当我拿着杀虫剂追杀蚊子球时,除了多造了自己的杀孽,还白白浪费了青蛙们的美食,真是多此一举了。
我一直觉得我是被骗到苏丹的。出国前领导找我谈话,要派我来苏丹工作时,我还是留了个心眼的,我说我得回去考虑一下,其实是飞快地跑到档案室,查阅关于这个国家的资料,知道了我会住在首都一个叫索巴小区的地方,在我的概念中,小区是那种高楼林立,有物业管理和保安巡逻的地方,周围吃住都方便。心里就有几分肯了,然后我又到网上去登陆了苏丹在线,这是苏丹官方的BBS,我在上面留言,问询有关苏丹特别是喀土穆的吃穿住行和上网、通讯等情况,好多苏丹人自豪地留言介绍,我也热情地邀请他们过两个月来我的索巴小区玩,他们在跟帖中留下一片惊叹号。我这时候已经答应下来,开始着手办理出国前繁琐的手续,忘了去分析他们在跟帖中留下的那些惊叹号的含义了,我一直以为他们是高兴,而到了苏丹之后,我才知道那些惊叹号真是出于惊讶,因为这索巴小区,离喀土穆还有十几公里,按照比例来计算,索巴的位置相当于通县对于北京的位置。而且更让我目瞪口呆的是,这里所谓小区的概念,和国内的完全不同,我的驻地孤零零驻扎在一片无垠的旷野中,到了晚上,附近只有我那里的一点灯火闪亮,后来我听一个外地的苏丹朋友说,我那里很早前就成为夜间从外地进入喀土穆的标志性建筑,很多人都知道,到了此处,距离喀土穆市区还有12公里了。
我的大院子里有一个水塔,刚到苏丹那会儿,我常常在黄昏时爬上水塔,盘腿坐着看太阳落山,当周围渐渐暗下来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感受到自己被骗到苏丹的无奈和无助,不知道未来的日子怎么才能一天天度过。院子外是一片耕地,归苏丹海关的副食基地所有,一年之中有那么几个月,这里长着玉米,和国内那种青纱帐起的感觉不一样,这里的玉米杆儿都只有齐胸高,玉米也不大,我心情好的时候,会溜达过去掰上几穗玉米,然后拿回来烤着吃,到了旱季就存草不生,灰头土脸地一直等到下一个雨季。
这样的景物几年都不变,我早已没有了爬上水箱看夕阳的雅兴,所以,也说不请是什么时候开始,周围的环境开始发生了变化。反正有一天突然发现,院子外面的耕地已经被修上了路,路是纵横交错成为棋盘形状的,路边还在陆续按装路灯,我大为奇怪,连忙跑了出去,外面的路修得很平整宽阔,我一直跑到正在施工的一台压路机前打听,司机说这里正在进行索巴小区工程,主要是先修出道路,然后把道路内的土地卖给别人,让他们来建房屋开工厂,我的脑海里立刻出现了一个崭新小区的形象,与我千百次思念的小区形象完全一样,不禁喜从中来,因为我终于见证了一个小区的诞生,从此,索巴小区名副其实啦。和几个当地朋友闲聊,他们提到一种叫“姆毫根”的食品,赞不绝口,表情暗昧,我追问到底有什么好,他们纷纷伸出胳膊,蜷起小臂,嘴里连连说着死壮,我知道这个表示强壮的英文单词,在此刻这种情形下,又常常用来形容性能力,立刻来了兴趣,赶紧把这玩意的发音记了下来。
后来我问起我的黑人雇员,他的脸上也露出同样暧昧的笑容,也伸出胳膊比划,看来是真的了,我就拿出钱来,问他能不能搞点来见识见识。他立刻领命而去,半晌功夫就拿回了一大包,我心里咯噔一下,凉了半截,因为我只给了他2500苏丹镑,合人民币还不到8块钱,就买了这么一大包,我看这东西也珍贵不到哪儿去,再看看,居然就装在平常的塑料袋里面,还是散装食品哪,接过来,沉甸甸的一砣,怕得有小二斤吧,黄乎乎的,摸着硬硬的象一块干馒头,我凑到鼻端闻了闻,带着点怪异的香气,刚抠下一块放进嘴里,对面的黑人雇员分明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我连忙回到屋里,专心品尝舌尖上的这一小块东西,有点甜味,还能分辨出细小的植物种子,咬得格崩响,味道很象小时候吃过的压缩饼干,只是颜色更为鲜亮。
我一连吃了几口,味道还不算坏,就把自己挪到沙发上,一边看闲书一边一口口地掰着吃,可直到看完一本杂志,也没觉出自己有什么死壮的变化啊,不禁有些后悔起来,尤其是当中间还喝了口水,这东西在嘴里变得粘呼呼的,这种上当的感觉更甚,我甚至想起以前医疗队的大夫劝过我的话,他们劝我出门在外,别逮着什么就吃什么,有些对当地人无害的东西对我们这种外来者可能就是有害的,我一直没当个事,照样充满好奇,什么新鲜吃什么,现在却有点恐怖起来,我叫来雇员把剩下的东西给了他,他受宠若惊地接了过来,连连道谢,然后看到上面我用手指一块块抠下的地方,惊奇地问我,这些部分是不是全都抠下来吃了,我说是啊,还挺好吃的,雇员说,这玩意一天只能吃一小块,我显然吃了不止一天的量了,我这才大吃一惊,没人跟我说这玩意还要定量啊!
那天晚上我没吃饭,可是肚子还是饱饱的涨得厉害,我一晚上都无法上床睡觉,生生地在院子里散步到天明,当我看着天边悄然而升的朝阳时恍然顿悟,我这不是已经死壮了一回吗?后来和苏丹朋友聊起这种东西,我也伸出胳膊,弯曲手臂做出死壮过的样子,和他们挂着一样的暧昧的笑容,但是他们是不是也是这么死壮的,我怕是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刚到苏丹的时候,我的英语很不灵,与当地人打交道,主要是连蒙带猜充分发挥想象力,闹了不少笑话。有一次,我从大使馆的朋友那里得知一个叫穆罕默德的苏丹人要买设备,就要到了他的电话号码,打电话过去,寒暄半天知道他似乎要买纸箱厂的设备,就和他约好了在科威特大厦见面,他们公司就在那里。
我在国内公司的配合下,很快把报价单、公司简介和产品样本什么的都弄好了,到了那一天,我早早就到了科威特大厦,可是一直没有见到我约的人过来。这穆罕默德也太不够意思了,我这大热天的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我容易吗我?于是怒气冲冲打电话过去催,对方好像很吃惊,我说穆罕默德约我来的,对方说穆罕默德出去了,不过,他们马上来接我,我放下电话,发现衬衣都湿透了,这鬼天气,这不守时间的人,我还有必要跟他们讲礼貌吗?于是摘领带脱外衣,跟着下楼来接我的人进了公司,好在穆罕默德虽然不在,别人也都挺热情的,他们说一年前曾经到中国使馆去找过生产厂家,可是一直没有回信,我心里暗自得意,既然厂家这么难找,那我可得把价格抬得更高一些,正想把资料拿出来,对方却拿出大大小小的一堆白纸放在桌上,哗啦啦地说起规格要求来,我听着听着有点不对劲了,怎么不象是纸箱厂倒象是造纸厂?难道我这二把刀的英语,把造纸给听成造纸箱了?虽说在英文里这两个词不一样,可我说英语的风格一向是把不认识的单词用其它的单词绕来绕去地说明白,比如不会说鸡蛋,我就说鸡的儿子,也许这次也是如此?我依稀记得在电话里的确反复说过“纸”这个单词,难道真的错在这里了吗?可惜了我让公司特快专递寄来的样本了,360多块钱哪!不过事已至此,我也能随机应变,立刻按照造纸厂的路子跟他们接着谈,还剑走偏锋,从中国历史上的蔡伦造纸给他们讲起,突出我们造纸技术的悠久历史,顺便普及了一把中国文化,正说得热闹时,穆罕默德回来了,我也顾不上谴责他的不守时了,他的两个同伴给他唧唧呱呱讲前面的经过,我听到他们反复提起一个密斯蔡,我纳闷了半天,才明白说的是蔡伦,看得出他们都对这个蔡先生很是敬仰,接下来的洽谈很是顺利,约定再次见面时把报价单和样本给他们,不过这回我也留了个心眼,我让他们把具体要求都写在纸上,万一有不认识的字,还可以回家翻字典。
下楼之后,接到一个苏丹人的电话,说他叫穆罕默德,跟我有个约会,我说我不是刚跟你见过面吗?我现在就在你们公司楼下哪,这个穆罕默德很是吃惊,马上就飞奔下楼来见我,居然不是我见过的那个穆罕默德,他说他一直在等我的纸箱厂的报价单哪。我脑子一片混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怪事,后来对了一下电话号码,敢情我刚才打错了一个号码,把电话打给另外一家公司了,偏偏他们那里也有个叫穆罕默德的,而且他们也找过中国大使馆,要搞的东西,也跟纸有关。离喀土穆70公里的白尼罗河上游,有一个英国人修建的水坝,我最喜欢到那里买鱼,都是渔夫们刚从水中打上来的活鱼,比在喀土穆市场买到的新鲜,而且价格便宜,能充分享受侃价的乐趣,更重要的是,还可以当作是周末郊游,有益身心健康。那个水坝依山而建,也算山清水秀。我一直幻想在周末的时候,带着本好看的闲书,带着一壶热咖啡去消磨时光,或者呼朋唤友,备齐锅碗调料和酒精炉,在那里杀鱼熬汤,逸性飞扬它一个下午,可惜这些理想一直都没有实现,非洲烈日灼身,苍蝇又太热情,如此浪漫一回的代价太高了。其实,我去大坝买鱼的真正目的,是希望能买到甲鱼,来苏丹之前就有人告诉我说尼罗河有野生甲鱼,甲鱼这玩意在咱们中国可是大补之物,巴掌大的一只就能卖几百块钱,现在到了尼罗河边,怎么能不吃上一回哪?
可是我去了很多次,都没有见到甲鱼,那些苏丹人见到我,都用中国话叫着王八王八,我知道这不是骂人,而是说明这里的确常有中国人来买甲鱼,可每次兴冲冲地跟过去一看,又全都是乌龟,显然在苏丹人眼里,乌龟和甲鱼是不分的。 我失望之余也买了一只乌龟,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杀和怎么做,后来动用了车间里的电锯才把它大卸八块,然后按照做红烧肉的办法做了出来,闻着挺香,可实在难以下咽―――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腥的东西,最后只好倒掉喂狗,好在价格便宜,也不心疼,到了半夜,院子里一片欢腾,我出来一看,那些原本一到晚上就偷懒睡觉的狗们,各个两眼放光精神百倍,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地停不下来。我再一看他们的食盆,乌龟肉已经被吃得精光,看来还真是大补。
从此我就更想吃到尼罗河的甲鱼了,终于在远离喀土穆的一个中国建筑公司得偿所愿,那是一大一小两只甲鱼,小的有方向盘大小,大的象个井盖,和国内见到的甲鱼不同,这尼罗河的甲鱼是土黄色的。附近的苏丹人用麻袋背来卖的,价钱便宜得很,两只才9万镑,合人民币不到300块钱。苏丹人不吃甲鱼,他们虽然知道中国人吃这东西,却不知道中国人很在乎它,当地的中国人也不约而同地保守着这个秘密,所以甲鱼的价格在中国人进入苏丹的几十年里,一直都不算高。
当天晚上我就吃到了梦寐以求的尼罗河甲鱼,甲鱼是红烧的,装在脸盆里端上桌来,肥厚的裙边象扣肉一样,入口即化,浓郁的香味直沉到心底,又一个跟头翻上来冲向脑门,真格是荡气回肠大补一场啊。那厨师据说隔三岔五就能买到甲鱼做给大家吃,所以别人的兴趣都没有我高,看我吃得沉醉痴迷,人家东道主还热心地帮我打了个包带回去,其中有一只甲鱼的前爪,大得连饭碗都装不下,光这只爪子我就吃了一天,从此对尼罗河的感情就不同了,每望着滚滚浊水,就感到口齿留香。人生总有些好东西是一定要尝试的,比如苏丹的烤鱼。苏丹的烤鱼不登大雅之堂,在路边做,在路边卖,在路边吃,几步之外就是马路,人来车往,漫天尘土随时落着,卖鱼的人既是老板又是厨师,一边数钱一边忙着往鱼身上抹调料,顺手还在自己油乎乎的长袍上擦一擦,出了锅的鱼也不用什么盘子碗,拿张报纸一垫就给你上了桌。
第一次到非洲的中国人,肯定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吃这个。苏丹的烤鱼其实并不是烤的,而是炸的,油锅就在摊子边上,底下架着炭火,整条的鱼在油锅里翻翻滚滚地炸,炸好的放进一个玻璃柜子里,柜子里点着巨大的灯泡,既可以保温,又突出了炸鱼金黄的颜色,如果不留神的话,会以为这些鱼是在柜子里用灯泡烤出来的,烤鱼的名称大概由此而来。这其实很象国内那种满街都是的美式炸鸡,勤劳致富的老百姓们想出的土办法都差不多。苏丹的烤鱼原本不是小吃,苏丹人是拿它当饭的,一条烤鱼,一个面包,两个青柠檬,几片白洋葱,再从老板手边的几个瓶瓶罐罐里倒出点暗红的番茄酱,淡黄的色拉酱,这就是苏丹人很丰盛的一顿晚餐了,请朋友小聚也拿得出手。但是到中国人来了以后,这样的烤鱼才成了小吃。中国和苏丹合作开采石油,很多中国人因此到苏丹来工作,一些中国人,尤其是一些女士,对在苏丹生活最不适应的是两点,没有象样的商店,没有小吃。
几年下来,石油开采出来了,商店也逐步在增加,而小吃,也被中国人发现了,烤鱼就是最常吃的一种,现在到了晚上,喀土穆街边的烤鱼摊前常常能看见中国人的身影,三个五个地坐在小桌前,守着滋滋做响的油锅,一人面前放上一条金黄的烤鱼,边吃边聊。中国人是把烤鱼当小吃来吃了,所以,不要面包,不要洋葱,不要柠檬,不要辣椒,连那些调味酱也一概不要,入乡随俗,连吃法也是非洲式的,不用餐具只用手,油光光的运指如飞,金黄色的鱼身上一会儿就被掏了一个白花花的洞,连最瘦小的女士也能独自干掉一条鱼。
吃得次数多了,也对各处烤鱼的水平有了评估,相互交流之下,经常要指名吃某某街某某红绿灯开始数第几个摊子的烤鱼了,而且也常常有呼朋唤友开上车,跨越尼罗河,跑上十几公里,从恩图曼专程跑到北喀土穆去吃烤鱼的事。我就是其中的一员,在国内的时候就喜欢去逛小吃摊,尤其是逛夜市,举一串炸得油光光香喷喷的鹌鹑在人群里穿过,心中满足无比,那时侯看到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在小吃摊出没,很是羡慕,觉得一定要去吃过了小吃才算真正到过了这个国家,而现在我也成为这样的人了。
烤鱼是喀土穆街头最常见的食品,但我最爱吃的,是一种在石头上烤的肉,炉子里烧的是炭,可上面却是一层黑色的卵石,火把石头烧成暗红色,肉就放在石头上滋滋作响地烤,边烤边浇调料,黑色的石头被肉里的油浸得闪闪发亮,好象也可以吃了似的,我第一次去吃的时候还真以为是吃这个哪。烤鱼烤肉吃多了以后,也觉得算不上什么美味,远比希尔顿饭店为了照顾外国游客而准备的非洲风味食品味道差,而且也确实不卫生,有时候还要先吃上两片痢特灵才开吃,但我并不后悔,吃小吃一定是要在这样的地方才能吃出味道来的,尤其是那些当地人给你的一个认同的微笑,是在别的地方见不到的。刚到苏丹时我最想做的事之一,就是买到喀土穆地图,这一方面是因为初入贵境,两眼一摸黑,到那儿都不认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是个资深的地图搜集者,快20年的时间把家中书柜塞满了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地图,到一个新地方先买地图已经是一种习惯了。可我在喀土穆却失了手,心里这叫一个纳闷,为什么在苏丹买不到地图哪?按照我在国内的经验,在机场、车站、书店甚至邮局之类的地方都能买到地图,可是在喀土穆,哪儿都找不到。找不到还不算,那些被你问到的人,还很奇怪地看着你,好象你在问一个很不该问的事情。我甚至都怀疑我是不是发不准MAP这个词了?还是苏丹人用别的词来称呼它?
那段时间我不断地在喀土穆的各个中国公司跑,接上各种业务关系,每到一家公司我都向人打听,你们有苏丹地图吗?可大家都没有,最好的也是在墙上挂一张国外出版的西亚北非地区地图。连使馆的人都说好象没有,就在我快要死了心的时候,有一天在某公司发现了一张喀土穆地图,英文的,已经发黄的纸,镶嵌在镜框里,据说这是该公司的宝贝,已经传了十几年了,我自然息了买下来的心,连想复印一下也不可能,人家以已经镶嵌为由,拒绝复印。但我没有灰心,至少这说明苏丹的确有地图,只是我没有找到就是了,那个地图上标明是1981年出版的,现在可能再版很多次了。可是我还是怎么也找不到。越是得不到就越是向往。有段时间我都快魔怔了,我找来张大纸,把每天去过的地方按照大致方位画上去,还标上最简单的标记,什么商店拐弯啊,小桥向左啊之类的。有一天对着墙上自己的地图发呆,突然顿悟:我这是干什么呀?于是就死了心了,再也不提地图的事,安心地工作生活过日子。很久以后,我把生意做到了外地,在迈达尼的一个花园餐厅里,我请人家水利部的人吃着饭,觥踌交错间我说起地图,本来是当笑话说的,可人家说地图能买到呀,就在喀土穆我每天都要经过的一个大街上,还郑重其事地在餐巾纸上画了张线路图。
那天从迈达尼回来的路上我心慌意乱,好象听到了一个多年没有音信的初恋情人的消息,而且知道了她一直在等着我。我很顺利地找到了尼罗河边一个老房子里的测绘局门市部,一进去就看见墙上挂着的苏丹地图、喀土穆地图等,我马上指着喀土穆地图要买,人家却很冷静地伸手跟我要护照,要申请函和测绘局的批准函,敢情在苏丹,地图不是随便谁都能买的东西。我不过一个商人,那儿来的红头文件哪?有困难找政府,我求助我们的使馆,他们也早想买地图了,马上准备了证件去买,连我的也一起买了。那些地图还是1981年出版的,已经20年了,居然没有再版过,而这20年喀土穆的城市已经有了很大发展,有些现在很繁华的马路,地图上还是一片空白。我一口气要了十张,奇货可居,在苏丹,这可是比别的东西都好的礼物。我喜欢买乐器,虽然连口琴也不会吹,简谱也认不全,可还是搜罗了不少,都奇形怪状的,摆在客厅,成为别致的装饰品。
最大的是只非洲鼓,我从多哥买的,箱子装不下,我就一路背回国,在巴黎转机的时候引得那些法国人很羡慕,追着我非要敲一敲,那时候我很自豪,忘了自己只是个公款出国小职员,而象一个浪迹四海的行吟诗人。这个鼓是用一段完整的树干镂空做成的,一端蒙着羊皮,鼓身上没有颜色,在本色的木头上刻着简单的线条。我那段时间滞留在非洲回不去,甚苦闷,白天忙着还好过,一到晚上,漫漫长夜啊望不到头。所以每晚饭后我都把鼓抱到屋外,学着黑人的样子夹在两腿中间,敲打起来,两手翻飞,所有的不快都在鼓声里发泄了,那地方很空旷,鼓声能传很远,敲到两手火辣辣的时候,四周的村庄也就传来了远远近近的鼓声了。那是黑人们吃完了饭,开始他们的娱乐了,我曾去看过,在村子中间的空地上,几个鼓从不同的屋子里拿出来,黑人们就跳了起来,一直要跳到半夜。
可是这鼓回到了国内,就再也没有机会用了,在屋里敲一会,隔壁就开始敲墙,要是拿到小区院子里敲,保安也会很快出来,最后成了客厅的摆设,当茶几用了。有时候,一些瞬间的印象会让你忘不掉的。我在肯尼亚的安波塞利动物园,买那个叫马林巴的乐器时,就有这种体会,那是一个扁平的小木盒,放在无数的工艺品中间,朴实无华得夺目而出。我拿到手上细看,象是玩掌上的游戏机。盒子上面架着长短不同的细铁片,这些细铁片一端翘起,用两个大拇指按动就发出不同的声音来,铁条另一端上还串着用易拉罐的铝皮做成的小环,随着震动也发出声音。木盒上面掏着洞,本身就是个共鸣箱,外面用烙铁(估计是烧红的铁条)烫着黑色的图案。问问老板,说是替别人代售的,只有这一个,刹那间我仿佛看见,在星空下,篝火旁,一个黑人轻松地制作着这个小玩意,孩子们在嬉戏,老婆在作饭,两个手指轻轻拨动,弹起来的时候叮叮咚咚很好听,我在刹那间好象听到了非洲的声音,这是富足的东非的声音。
来苏丹后我买了两个乐器,一个叫踏巴巴,是一种琴,样式简单到古朴,一个木头架子,弦是金属的,从架子上引到下面用骆驼皮蒙制的共鸣箱上,我见人弹过,声音特别悠扬,带着一种好象与世无争的恬淡,在自然条件这样恶劣的国度,有这样的乐器,可见苏丹人长期与自然抗争后形成的一种平静心态。但这种平静只是它弹的曲子,音色却是激越的,大概是金属弦的缘故,听得时间长些,会感到热血沸腾,隐隐的沙暴在起,烈日灼身。我在苏丹买的另一件乐器,是阿拉伯手鼓,回国休假时曾和天狗、鹦鹉欢宴于工体附近的一个新疆餐厅(名字忘了),里面有歌舞表演,其中一个约旦人敲的手鼓曾让我们大家情绪激动,没想到苏丹居然也有,所以毫不犹豫就买下了。可惜敲了几次,满不是那么回事,这来自阿拉伯半岛的乐器来到非洲,好象变得身份尴尬了,既没有黑非洲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也没有在原产地那种理直气壮的声音,倒是制作得很精良,鼓身是用细碎的贝壳镶嵌的,咱们国内好象叫螺钿工艺吧,十分华丽,成了最具有异国情调,又不显粗糙的唯一一件乐器。
最让我后悔的一件乐器,是在贝宁见过的,生铁铸的铃铛,一大一小两个拴在一起,敲起来声音很悦耳,可是外表实在太难看了,灰黑色的,还挺沉,摆在家里怎么也称不上是别致的装饰品。所以就放弃了,后来再参加一个婚礼的时候见识了这种乐器,是黑人在教堂清唱时做伴奏用的,只有这么一对铃铛,声音清越,从教堂顶上直入心底,荡气回肠,从此让我后悔不已。可以想象将来的某一天,闷在城北我小小的窝里,会忽有所动,扶弄着这些希奇的乐器,再次听到非洲的声音。
轻舞飞扬黄鼠狼 除了蝎子和蛇之外,在我索巴的院子里,真正算得上野生动物的,是一只黄鼠狼,但是也许根本不是,因为我从没有见过黄鼠狼,而我院里那家伙,也不是黄色的,而是灰色的。我以前没有见过它,最早知道它,是因为我养的那只老公鸡,常常受到侵扰,最后竟然不敢下地睡觉,每天晚上站在鸡窝的房梁上,做金鸡独立之状,后来还是被它咬死了。后来我在大鸟笼里养了20只鸽子,原是准备隔几天杀一只给自己进进补的,结果从第二天就开始被贼人袭扰,每晚都被它抓两只出去,在不远的韭菜地里正法,吃不完的还挖个坑埋起来,我出来抓过几次,都只能看到一道黑影,闪电般消失,《天龙八步》里面有个爱吃蛇的闪电貂,大概就是如此(不知此事者请参阅金庸全集第X卷第X页)。实在是抓不到,只好由它去了,后来晚上还听到了撕打声,是我的那只半家半野的猫,愤怒地喵喵叫着与之搏斗,估计是我的猫也想来讨鸽子们的欢心,结果在鸽子窝前碰上了。而那家伙也不出声,只是埋头哑干,战斗是如此激烈,我正庆幸这猫不算白养的时候,它就惨叫着一路逃窜,眼看着往喀土穆方向逃去了,好几天都不见回来。我的鸟笼是在门边的地方有了一个破洞,用纸箱板挡住了,那黄鼠狼每次都从这里进去,后来我费了半天劲,又用铁丝把洞封上了,结果第二天发现铁丝被齐齐用牙咬开了,细小的牙痕清晰可辩。由于咬开的洞口比以前小了,洞口内外,鸽子毛掉了好几根。我努力半天的唯一结果就是黄鼠狼把鸽子拖出去之前,让鸽子又受了一次罪。
我找来一把大剪刀,用细铁丝挂住,吊在洞口上方,我计划着,如果晚上黄鼠狼再来给鸽子拜年,亲热之际晃动了洞口,上面的剪刀就会垂直落下,给黄鼠狼一点颜色看看。可是等到天亮也没有听到惨叫,倒是鸽子又少了一只,我赶紧把剩下的鸽子一口气全杀了冻在冰箱里,再这么下去,这黄鼠狼还不得补得比我还壮?有一阵子,我这院子里闹贼,是真的贼,周围村庄里的老百姓,为生活所迫,到了晚上就成了刁民,这里那么僻静,月亮又不好,它们长得又黑,常常象隐身人般进到我的院子里偷东西。我也常常穿上黑色的夜行衣靠,手持利器埋伏着准备抓它们,贼没有抓到,可是却见了黄鼠狼的真容,月亮下,象个幽灵一样无声地滑行,一身灰色的毛在微风里轻轻飘动,身子的一半是一条毛绒绒的比身子还粗的大尾巴,被风吹得好象飘了起来,我想起轻舞飞扬这个词,决定给她起名字就叫轻舞飞扬。我一下子喜欢上这家伙了,蹲在一辆装载机的黑影里,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吓着了它,有一次近得连它脸上的胡须都看得清清楚楚,它也不象是在找吃的,倒象是在玩,碰碰地上的一段废电线,踢踢轮胎,闻闻机油桶,又到碎玻璃前照照镜子,嘿,我似乎还能听见它嘴里哼哼的小调哪。
那段时间我总是抢着出去值夜,手下的同事还以为我这个当领导的吃苦在前,关心同志,其实我是乐在其中,可惜能碰到黄鼠狼的机会并不多,每次都历历在目,就是在写这段文章的此刻,我仿佛又看见了在月光的轻辉下,一个影子一样的精灵从眼前飘过。后来有一天,黑人来告诉我,有个狐狸死了,我连忙去看,在院子另一头荒凉的地方,一段灰色的身躯躺在荒草丛里,比起活着的时候,好象短了一截似的,估计是那个御风飞扬的大尾巴不在飞扬的缘故吧。已经死了很久了,蚂蚁在它的嘴里进进出出,僵硬的嘴咧得象马王堆的干尸,我很难受,一个野生动物就这么死在我的院子里了,也不知道是因病抢救无效还是寿终正寝,我让黑人就地挖了个坑埋了,埋葬了自己的秘密。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迷上了散步,每天晚饭后在院子里走一走,还专门买了双运动鞋。按照《参考消息》上的一篇文章说,只要每天坚持散步45分钟,一天的运动量就够了。有一天因为有应酬,回到索巴的大院子已经快11点了,我睡不着就换上鞋出去散步,以前从没有这么晚散过步,院子里的狗们都溜出去寻找爱情了,到处安安静静的。正走着,忽然见到一个灰色的身影,从院子左边的车底下钻出来,快步走过灯光照耀的院子,钻到院子另一头的电焊机下面去了,我心头一喜,难道轻舞飞扬还留下后代了??快步走过去,这时候它已经从电焊机下钻出来,正趴在仓库门口往里看哪,上午为了搬东西,我把仓库的门槛撤了,忘了装回去,现在仓库就有了个大缝了,等我到了门边,黄鼠狼已经不见了,是不是进了仓库?仓库门这时候被风吹得逛荡一声响,好象是黄鼠狼进了屋,回身一脚把门踢上了,虎虎生威,后生可畏。我闭目想了一下库里的东西,没有什么黄鼠狼可吃可嚼的,就放弃了开门的念头,由它去吧,新到了一个环境,总得到处熟悉熟悉不是?
在来苏丹的飞机上见到过有意思的一幕,飞机就要降落时,坐在我前面的一个非洲人拿出小梳子,对着窗玻璃的反光梳起了头,他的头发是那种非洲人典型的小卷卷,紧紧贴在头顶上,我不知道他梳得什么劲,很觉得好笑。到了喀土穆,才知道自己错了,别看非洲人头发短,他们还挺在意哪,大街小巷常能看见理发馆。平常没有机会进到理发馆里见识见识非洲人怎么理发,有一天在在街上却无意间看到,不由自主地就停下来看。
这是个穆斯林的休息日,大街上没什么人,商店都拉上了绿色的金属铺板,他们就在这样的地方,把椅子搬到人行便道上干起来。和在国内街头理发相似,总是理发的人全神贯注,目不转睛,而被理发的人却努力把眼睛向上翻着,试图和周围的人交流,他看到我傻呼呼地站在一边看,就露出雪白的牙齿,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招呼围在一边的小哥们给我让出了把椅子。我仔细打量他,想看看和国内理发有什么不同。首先,没有围那块白布,那块为了隔断头发的刺扰却总是快要捂出痱子的白布,这也许是非洲人头发没有中国人多的缘故,地上也干干净净,没有东一堆西一撮的头发,只有一个塑料水壶,再看工具,更是简单,没有理发推子,被理发的人手里拿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剪子,而理发师正拿着一把梳子和一个刀片,就是那种老式的剃须刀片,又软又薄的一小片。这时头发的基本形状已经被剪子修理好了,他理发师把刀片和梳子并排捏在手上,刀片的刃稍稍比梳子稍微长出一点,就这样捏着在发际刮着,咯吱咯吱响着刮出一条线条分明的分际线来,这工作可能需要很高的技巧,因为他刮完后长长地出了口气,然后不再用梳子,只用两个手指捏着刀片在已经圈定好的范围内削减着,象用剃刀一样把头发削减到最短,他不时从地上的水壶里倒出点水,湿润头发和刀片。看着刀片在他的两指之间被捏得弯曲着,真怕会啪地一声被捏断了。也许很少有中国人这么盯着人家看,理发师突然抬起头发出邀请,我赶紧婉谢,在他们的笑声中离开。
后来见过一个在这里工作的中国朋友,发现他的发型与众不同,一问才知道,他就是找当地的街头理发师给理的,倒不贵,只400苏丹第纳尔,合人民币13块钱,可那发型,怎么看都是苏丹人的样子,尤其是发际间那条分际线,绝了。有个星期天,经商处的李秘心情不错,决定包顿饺子,以往经商处吃饺子都是分工合作,有人负责和面,有人负责调馅,还邀请几个公司的人作特别嘉宾负责擀皮,可是这个周末,经商处的人都有事出去,整个经商处就他一个人了。李秘在脑子里温习了一下包饺子的各个步骤,觉得自己有把握全搞定,就决定自己动手包回饺子。面是很快就和好了,这是以往包饺子时他的承包范围,是强项。准备馅的时候,李秘准备给自己搞一点顶级的,以前准备的馅,来来去去就是韭菜鸡蛋,牛肉西葫芦,还老为口轻口重的问题争论不休,今天就自己一个人吃,正好搞点有实验性的,如果成功了,下次再推广。
李秘把自己冰箱里的东西都折腾了出来。剁点牛肉,剁点羊肉,剁点鸡肉,剁点鱼肉,炒几个鸡蛋,还有点虾仁,半袋子榨菜,如果再加上点韭菜,就是八鲜饺子。可是韭菜得出去弄。苏丹不产韭菜,中国人想吃韭菜,都是从国内带来菜籽自己种的,新华社的院子里有全苏丹最好的一块韭菜地,相熟的中国人常常去那里割,可是,今天一向负责去割韭菜的人不在,要不要这八鲜饺子哪?李秘犹豫了片刻,提着刀去了新华社,和新华社的老杨也认识,他应该不会不让吧。
新华社的小楼就建在大使馆内,几步路就到了。进门就是绿油油的韭菜地,李秘看看新华社的车不在,知道老杨出去采访了。新华社的苏丹分社,就只有老杨一个人。于是他蹲到田边开始割韭菜,因为没能先和老杨说一声,心里总有点慌张,其实他也知道没关系,老杨为人挺好的,再说这么一大片韭菜,他一个人也吃不完,待会包好了给他送一盘饺子来就是了。这么一想,李秘就决定多割点,那韭菜早上刚浇过,地里湿漉漉的,他不愿踩两脚泥,就贴着田边割了一小盆。回到经商处的时候,会计小向回来了,李秘招呼他一起包饺子,两个人一起动手,就快得多了,李秘让他给老杨打个电话说一下,就说老李去割了点韭菜,老杨在电话里满口答应,李秘于是彻底心安起来,他很为自己的八鲜饺子馅自豪,美中不足的是韭菜太老了,没多少韭菜味,不过这是在苏丹嘛,很多中国菜都有点退化,何况也太老了点,切的时候都有点费劲。
饺子出了锅,两个单身汉立刻大吃起来,李秘还拿出了以前喝剩下的半瓶白酒,在苏丹,酒和饺子同样难得,饺子就酒,越喝越有,可谓是五星级标准了。快吃完的时候,参赞带着其他人回来了,李秘赶紧招呼参赞来尝尝他的八鲜饺子,参赞很是诧异,即惊讶他有这个耐心,又诧异他居然真做了八种馅,于是欣然举起筷子,别的人马上回去拿自己的碗筷,看架势就不仅仅是尝尝而已了,许秘边走还边吆喝:“老李你别喝那么快,我来陪你喝两杯,参赞第一个饺子没尝出味道,李秘在一边掰着手指头提醒着:“吃出牛肉、羊肉、鸡肉、鱼肉、虾肉的味道没?一共是八鲜。参赞又夹起第二个饺子,咬了一口,在嘴里咂摸了几下,然后把另外一半放在碗里,用筷子扒拉着。李秘说:“你别看了,还有鸡蛋、榨菜、韭菜是到老杨的地里割的----你这是什么韭菜啊,怎么还有草啊。”
参赞从饺子馅里挑出一根没能切得太短的绿叶子,摊在桌面上,用筷子指点着叶子背面的小柔毛,“你瞧瞧你瞧瞧,这不是草是什么?韭菜上有毛嘛?刚刚吃饱的小向目瞪口呆,“我说怎么有点拉嗓子哪。参赞放下筷子,安慰他们说:“其实这草也能吃,没有什么副作用,而且还是绿色食品。李秘不甘心地又夹开几个饺子看看,然后把饺子都端起来,说:“不给你们吃了,我留给自己吃了,我把它们冻起来自己吃,现在成了九鲜饺子吗,草也是一鲜。李秘在经商处德高望重,大家就没有把这九鲜饺子的事外传,过了几天,新华社的老杨来经商处玩,见到李秘就说:“李秘啊,你也太客气了,想吃韭菜就来割吧,还连草都帮我拔了。”大家哄堂大笑,这九鲜饺子的秘密就再也守不住了。拉风是从港台电视剧里学来的时髦词,那意思大概和国内常说的提气,提神相类似,不过叫起来更上口。
看到苏丹的老爷车,我就想起了这个词。苏丹的老爷车很拉风。苏丹的老爷车不是那种又旧又特别贵的老式轿车,而是老卡车。说他老,起码有二十年的历史,说他是老爷,因为他气派,也因为他慢。老爷车大都是同一个车型,名字我没有记住,和奔驰、日野,斯卡尼亚等著名的载重车品牌相比,这个名字毫无特殊,所以我没有印象,但看车主的表情,好象是多么有名的车,据说是来自英国的,我也不好意思再多问了,免得让人家小看了。但是,我仔细打量也看不出一点和大不列颠有关系的地方,这些老爷车已经被无情的岁月和多情的主人改造成非洲风格的了。
车身上本来的颜色和油漆早没了,露出黑色的铁皮,但黑得油光光的,乍一看还挺庄重,可一走近就发现其实花哨着哪!车帮上的木条和其他能涂上颜色的地方,全都被漆上了红红绿绿的颜色,虽然只是些装饰性的线条,但是很和谐,所有能挂能贴东西的地方,也都尽可能地充分利用,连收音机的天线上也裹了或套了颜色鲜艳的塑料布,塑料管,更拉风一些的是把天线接得长长的,上面系着彩条,迎风摇曳。看着这么个活力四射的家伙,让人想起一句中国话:老夫聊发少年狂。老爷车的装饰是从头到尾的,车尾部垂下两块画着风景花鸟的皮革,既是整个车的装饰,又是对被压在后面的司机的安慰,别看我慢,我请你欣赏风景!而在车头的鼻子上,则是花心思做手脚的重点,可谓八仙过海,争奇斗艳,有的从旧货市场买来奔驰、美洲虎等名牌汽车的标志装上,我见过的最拉风最夸张的一辆车,鼻子上排列着几乎所有名牌汽车的标志,足有7、8个,大小不同,新旧各异,可见是不断搜集和安装的,还有一次,看到一辆老爷车鼻子上的标志很特别,是只颜色碧绿的小鸟,开始还以为是把小孩子的塑料玩具给安上了,走近了却看到羽毛在风中飘动,原来是只真的鸟,那鸟已经死了,也不知道挂了几天,颜色娇艳的双翅张开用什么胶粘在车上,小小的鸟头耷在胸前,让人想起当年的耶稣他老人家,唉!
除了在原有的设施上发挥想象力,车主们还自作主张做了好多加工,有人在前大灯上用白铁皮做了两个檐安上,远远望去象是给车装了双眼皮,眼皮上又各按了两个小玩意,我仔细看过,是把桌子抽屉的拉手给装在这里了,如果说按双眼皮在上下坡时还起个遮光作用,下雨时也能挡挡雨,那这两个抽屉拉手就纯粹是装饰品,很俏皮,象是美人脸上的一个小痦子,几粒小雀斑。另外,在车头上上下下的再加上几个大大小小的灯,在后视镜左右再装上几个镜子,也是一种即实用又有装饰性的改造,虽然这个实用性很有点蛇足之嫌。苏丹人对自己的老爷车很在意,驾驶室更是干净,里面早已不是原来的座椅了,自己制造的座位上,蒙着金碧辉煌的织物,有时在郊外跑长途时碰见老爷车,欣赏完车上花花绿绿的装饰,身上七七八八的零碎后,在超车的刹那看看驾驶室里听着音乐,白袍飘飘的司机在他自己富丽堂皇的车里,象个皇帝一样满足,你能感到这个民族对生活的热爱和信心。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我在苏丹最自强不息的一件事,就是坚持了跑步。
刚到喀土穆时,我可没想到过运动的事。出门都开车,每天走不了几步路,再加上吃的都是牛羊肉,喝的也是全脂奶,想不胖都难。回国休假的时候白白胖胖,公司上下都以为我在苏丹享福哪,的确有损声誉,所以回来之后下决心要健身。稍一留意,才发现大家都很注意锻炼身体,有些公司还专门置备了乒乓球桌───倒不是买来的,他们自己有木工和油漆工,照着尺寸,驾轻就熟就做出来了,但是空间有限,乒乓球台前总是很多人,我也不好意思老去跟人家抢。当然,喀土穆的一些饭店、俱乐部也有锻炼的地方,是会员制的健身房,里面游泳、球类均有,但是价格不菲,一般在一年500美圆左右,这费用公司肯定不给报销了,我咬咬牙,决定给自己省下这500美元来。
在这个信念支持下,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做仰卧起作俯卧撑,跑到院子里散步逗狗追鸟,还托人从国内寄来一套太极拳的教材,可锻炼身体这事儿,没有观众,也没有同伴,很难坚持下去,我这才想起为什么以前老提倡群众体育运动了,有群有众才容易坚持下去啊。正在这退一步前功尽弃的关键时刻,听到了一个消息,说每天晚上,喀土穆国际机场外面都有人自发地锻炼,主要是各国使馆的人───也难怪,喀土穆可以健身的地方实在太少了。我大喜,当晚便饱餐一顿,摩拳擦掌等待十点的到了──这是运动开始的时间,然后飞车而去。
喀土穆国际机场外有一块很大的停车场,一到晚上,一辆车都没有,白天我经常路过那里,一直都冷冷清清的,可是晚上一去,却发现停满了车,而且大部分都是红底白字的使馆牌照,一眼望去,简直比参加使馆招待会能看到的外国使馆的车还多。我兴奋地下了车,穿着各色运动装束的人围绕着停车场跑动着,我看看脚上的鞋,拍拍身上的运动服,行头不坏,不算给中国人丢脸,于是欣然起步,汇入人流。一路上打量着各种肤色的运动者,想想他们和我一样,也是独在异乡为异客,便有了些亲切感,而且还有一些穿着运动服的女眷,不象平常看到的阿拉伯妇女那样全身都包在民族服装里,看起来也赏心悦目,活力四射。坚持跑步的好处还不止如此,有一次我去法国使馆办签证,本来手续很是繁琐,我都带着小说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了,结果那个半签证的家伙却向我露出亲切的微笑,转眼就给办好了,我大喜过望,才看出这哥们也是每天晚上都在机场跑步的,显然他先认出了我,我做了个跑步的姿势,心照不宣地一笑,在众多排队的人艳慕的目光里扬长而去,呵呵,谁叫你们不爱运动,不去机场跑步的。 中国人知道椰枣,好象跟伊拉克有关,还引发了一次肝炎的流行,具体情况查无对证,不敢乱说,但到了苏丹,看到商店里卖的椰枣糕椰枣糖,还是不敢去尝试。
有一天经过市场,看到水果摊上挂着一种没见过的水果,乍一看以为是枇杷,黄呼呼的,椭圆的果实和树枝都是黄色的,带着蜡质的光泽,象用塑料做的假水果。停下车一问,原来就是椰枣,新鲜的,用手捏捏,硬得很,这种新鲜的该和肝炎没关系了吧,于是买回去吃,咬到嘴里咔嚓一声,带着点淡淡的甜味,然后连续地咔嚓咔嚓,象是在嚼带甜味的木头,果然是沙漠里的水果,没什么水分。而且最特别的是吃起来有些涩,到后来牙床和嗓子都被涩麻木了,不由得后怕,怕吃出个好歹来。后来才知道,是我不会吃,应该把它洗干净,装在塑料袋里密封,等慢慢变成不那么好看的深褐色时,椰枣也变软了,黏糊糊,这时再吃,只会奇甜无比,而不会涩了。道理很简单吗,咱们国内的柿子不也是这么个吃法?不过也不怪我,想象一下,如果你从来没有见过西瓜,突然在你面前放上一个,你怎么知道该吃外面绿色的皮哪还是里面红色的瓤子?
阿拉伯人爱吃椰枣,这是一种典型的阿拉伯水果,盛产于中东地区,之所以叫这么个名字,是因为树象椰子树,而果实象枣,果实被叫做椰枣,树却叫枣椰树,两个词正好相反,这是当年中学世界地理考试最爱出的一道难题,请问中东盛产的水果叫什么?是生长在什么树上的?一题两问,句句是套,搞不好就混了。我在很重要的一次考试中混了这两个词后痛定思痛,开始对椰枣和枣椰的叫法有了怀疑,这是典型的中国语言文字的结构方法,难道英语里甚至阿拉伯语里也有这样的构词原则?现在看来果然如此,英语里管这玩意叫DATE,树和果实都叫这个名字,最初的翻译者,显然是显示了一把高手风范,却因此影响了一个有为青年的一生(也许不止一个哪!)。
除了生吃以外,阿拉伯人用椰枣来制作糕点和果脯,据说都很甜,但是改天换地的中国人来了,很快研究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吃法,一剖两半,丢掉枣核,拿它烙饼蒸馒头,还没出锅就有了种甜甜的香味,引得不少阿拉伯人伸长了鼻子,感叹中国是个饮食大国。来过苏丹的人都知道苏丹红,这是当地人的一种饮料,用一种晒干了的紫花煮成的,煮出来的汁很红,那种花在任何一个市场都能买到,很象晒干的玫瑰花瓣,阿拉伯名字是克拉克地,可我老记不住,别的中国人也记不住,所以大家都叫他苏丹红。
苏丹人爱吃糖,所以他们煮的苏丹红很甜,而中国人自己煮的,就有花本身的酸味了。据说可以降血脂,其实酸的东西都有这功效,醋就可以,但是肯定没有苏丹红好喝。煮过之后的苏丹红被倒在垃圾堆里,舒展了原来干巴巴的花瓣,带着点透明的紫色,人说紫色是最高贵的颜色,煮过了的苏丹红在垃圾堆里也有一种高贵的神色,大概是价值被体现后的精神焕发吧。本着科学的精神,拷问了好多懂阿拉伯语的人,终于弄懂了与它的阿拉伯名字对应的中国名字是玫瑰茄,国内也有,生长在南方,象泡枸杞,泡菊花一样,也有人泡玫瑰茄喝,可泡的没有煮得好喝,所以玫瑰茄在中国不怎么有名,没有被人称为中国红。不去煮而只是泡,这个区别决定了玫瑰茄命运的不同,这大概和中国人喝茶的习惯有关,中国人喝茶,是泡茶,用煮开的水来泡,要讲究起来,对水的产地,水的温度都有要求,所以中国人习惯了什么都拿来泡,所以中国的玫瑰茄就因为没有发挥出自身的美味而默默无闻了。而苏丹则是个煮茶的国家,他们喝红茶,而且是放在壶里煮,街头树下,凡是有点阴凉的地方,基本上都会有一个茶摊,简单的小炭炉,几个陶的或者白铁的壶放在通红的摊火上,里面煮着红茶。所以苏丹人很自然地把玫瑰茄放进壶里煮,一煮就煮出了美妙的味道,一煮就煮成了苏丹红了。
可是,中国人在古代时,也是煮茶的,大概是宋代以前?远离故国,也没法查书,大家就马虎点吧,但古时候的中国人煮茶而非泡茶这是可以肯定的,那时侯叫烹茶,烹啊,就是烹调的那个烹字喽。底下一堆火,上面一个锅的,不知道那时侯我们是怎么对待玫瑰茄,是煮还是泡?也说不定那时还没有这种植物,或者还不知道它能煮来喝哪,神农尝百草,也是中了好多回毒的,此时远在几万里之外,却神游数千年之前,人类真是不断在进步着哪。最近,苏丹市场上已经出现了袋装的苏丹红,就象袋泡茶那样的,放到热水里泡着喝,据说是把原料运到中国,加工后返销回来的,我试过几次,只能泡一次水,第二遍水就没有了颜色,也没有了味道,不过销量还是不错,毕竟大家都愿图个方便。
根据苏丹红的命名原则,中国人把这里的另外一种白花煮成的饮料叫做苏丹白,据说煮出来是白色的,而且据说在苏丹也不普遍,是高层领导们正在兴起的饮料,好处自然多多,我的朋友是在拜见人家的外交部次长时喝到的,他别有用心地大加称赞,一连称赞了好多次,终于被热情的主人馈赠了一大包。煮出来味道也差不多,就是颜色不一样。来苏丹之前,我知道那是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就想一定要在那里买上一把阿拉伯弯刀,那种刀鞘上缀满宝石,刀刃弯如新月的阿拉伯弯刀,武侠小说里来自西域的高手爱用的阿拉伯弯刀。
我想当然地以为,伊斯兰教发源于阿拉伯半岛,那么阿拉伯弯刀一定也传遍了整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了,可是在苏丹那些卖工艺品的商店里,我却没有见到心目中的阿拉伯弯刀,令我很是失望,跟店主聊起来,才知道苏丹虽然信奉伊斯兰教,可最传统的兵器却是长剑,有一米多长,剑鞘朴实到了简陋的程度,虽有些装饰,却很是粗糙,还不如没有的好,最奇怪的是剑鞘末端有一个枪尖形的突起,象个放大了的钢笔尖,不知道为什么做成这个样子,我毫不犹豫地就决定了不买这样的长剑。可是苏丹人对这种剑很有感情,很多苏丹人家的墙上会挂上一只这样的长剑,街上也常能看到挎着几把这种长剑的商贩,有时突然出现在你的车窗外,能吓你一跳。据说当年他们的领袖马赫迪就是率领人民,用这样简陋的武器打败了英国军队,还干掉了在我们长江上屠杀太平天国的洋枪队队长戈登,他成了英国驻苏丹的最后一任总督。苏丹有一个民族舞蹈就叫剑舞,几个男人在舞台上举着这样的长剑向上刺刺向下刺刺,跟令狐冲的独孤九剑异曲同工。
伊斯兰刀剑之所以在工艺品店里卖,是因为他属于伊斯兰金属工艺品的一种,我还是买了一把弯刀,虽然没有我心目中的弯刀弯,刀身狭长,刻满弯弯曲曲的花纹,木制的刀把象个纺锤,握着不是很舒服,但是木头上还镶嵌着金属线,磨得锃亮,我当时就是被这刀把上的镶嵌所吸引的,护手很怪异,向着刀把弯曲过来,握紧刀的时候,护手正好卡在手上,我有一次想挽个刀花秀一下,结果被这个护手别住,把手腕子都扭了,大失高手风范。刀鞘本是很棒的,深色的皮革,不知道用什么深深烙出花纹,尾部有一个铜制的小圆球,既好看又可以派点别的用场,比如点穴,我左鞘右刀地比划了几下,那知刀鞘却从根部弯了过来,从此再也容不进刀去了。有了上述种种不顺,这把刀在我的眼里失去了最初的光彩,渐渐身价跌落,我用它在焚烧垃圾的时候挑过火,在院子里长满荒草的时候砍过草,我用它剁死过蝎子,我用它飞射过外面的野狗,最后,就随便地放在门边,成了夜晚散步时随手可操起的家伙。后来看了本书,知道了阿拉伯弯刀最早并不是弯的,它的弯,居然是在我们元朝的时候,受到纵横天下的蒙古铁骑的影响,仿蒙古弯刀的样子而成的,嘿嘿,兜了一个圈,居然又转回咱这里来了。
弯刀既然已经不为我喜,又知道弯刀本不该弯,我很快又买了把剑,著名的伊斯兰直剑,剑刃上刻着一段古兰经上的话,这种剑从公元七世纪伊斯兰教初创到公元十五世纪,一直保持着直剑本色,但是却有着许多不同的名字,比如法朗德、埃塞尔、法萨卡等,这就和中国对宝剑也有龙泉、泰阿、干将、莫邪等不同的叫法一样。我的这把剑的剑鞘也是皮质的,外面还箍着几片擦得雪亮的铜皮,既坚固又很好看。剑身很长,行李箱根本装不下,回国休假前我特意为这把剑打了个包装,作为单独的行李托运,又担心路上丢了,在香港转机的时候还盯着机场服务人员不放,一定要确认这个行李是否上了飞机,可能是因为行李太小,直到我在飞机里坐下了,才由空中小姐上来转达行李房的答复,说那个长条状的行李已经装进飞机了。如此大费周折地把剑带回了家,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安置它,挂在墙上,刀光剑影的好象不协调,放到床底下,又明珠暗投没啥意思了,最后选择安置在沙发旁,就那么戳在墙边,结果凡是男性客人,谁见了都要拔出来舞弄一番,开合之际似乎可以听到苏丹大漠狂风尖啸,令人血脉贲张,豪气冲天,霍霍剑光之下,让茶几上削苹果的瑞士军刀顿然失色。时间长了,心目中那种阿拉伯弯刀的样子就模糊了,我已经搞不清那样子最初是从哪里得来的了,有一天不经意地看到画报上一张也门的照片,照的竟然就是我心目中的阿拉伯弯刀,宽大的银色刀鞘,缀满宝石,里面藏着新月形的刀身,我就想,如果公司以后要派我去也门长驻,我就答应。
我在苏丹的时候,喜欢吃一种叫做“小乌了马”的东西,这种东西在阿拉伯国家很常见,我在埃及、约旦都吃过,但是只有在苏丹,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土耳其烤肉,这是为什么哪?原来,苏丹人中曾经有一个分支来自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这些人带着鲜明的地中海特色,白皮肤,蓝眼睛,卷头发,与其他黑色人种的苏丹人很不一样。在喀土穆经营烤肉店的大部分就是这样的人,也许这就是“小乌了马”在苏丹被叫做土耳其烤肉的原因吧。这种烤肉一般只有牛肉和鸡肉两种,鸡肉的更贵一些。据说有些中国人还吃到过骆驼肉的,可惜我一直没有找到。吃法很简单,烤好的肉切碎后,混上青椒、西红柿、洋葱或者薄荷,夹进长条面包或者卷进面饼,然后浇上番茄汁或者美奶滋就可以吃了。我最开始注意到这个东西,是因为它很象咱们陕西一种叫肉夹馍的小吃,在别的城市也都能见到,那可是我的最爱,那些煮得肥嘟嘟透着亮儿的肉块剁碎后混合上香菜和青辣椒,夹进白面烧饼里,总能让我口水横流胃口大开。
后来渐渐喜欢上了非洲的肉夹馍,在炎热的夜晚,开车从城里返回郊外我的住处时,我很喜欢随便找一个烤肉店停下,吃吃“小乌了马”,吃得次数多了,也能分辨出不同的店所做出的不同味道,烤肉的家伙都是一样的,一个竖着摆放的炉子,炉火前竖着一根铁棒,那些提前用厨师家传的秘汁浸泡过的肉在铁棒上缠绕成一个纺锤的模样,边转边烤,边烤边切下来,在铁棒下的小案板上剁碎。有些讲究的地方,还要在铁棒顶端串上一两个柚子桔子,慢慢让水果香味不断渗进肉中。
苏丹人是把这当作很正式的饭菜的,请朋友小聚,也无非多加一个百事可乐而已。但更多的时候,苏丹人是把烤肉店当作一个休闲娱乐场所的,喀土穆的每条大街上都有一两家烤肉店,每个苏丹人也都有自己最喜欢去的烤肉店。就象别的国家的酒吧和咖啡馆都有自己的固定客人一样,所以我在不同的店里,碰见的是不同的熟面孔,去得多了,也有了些酒肉朋友,互相开开玩笑,请瓶可乐什么的。唯一的遗憾是,我每次都要连吃三个才勉强过瘾,每每让旁边坐着的苏丹人大跌眼镜,后来我担心长此下去会破坏了中国人的形象,只好买完打包,本想着带回家,配上啤酒,看着电视慢慢享受一下,可每次都忍不住边开车边吃,等到了家也吃完了。
回国之后,常常想念“小乌了马”的味道,有时忍不住了就去吃肉夹馍,但觉得失之油腻,聊慰相思而已,有一天经过一个车站,听到有个外地口音在招揽生意,叫是就是土耳其烤肉,我将信将疑扭头一看,真的有一个烤肉的炉子,和在苏丹见到的差不多,我快步走过去,心里欢呼着地球村时代的到来,终于可以让我再温旧梦了,却见那服务员飞快地拿出一个白面烧饼,一刀切开,用做肉夹馍的手法熟练地把肉夹了进去,这时才听出人家的名字叫:土尔其烤肉夹馍。要判断一个在苏丹生活的中国人过得怎么样,有几个重要指标:一是看他有没有烟抽,二是看他有没有酒喝,这两项都需要关系够硬面子够足才能做到,可还有一条,那就是看他厨房里有没有鲜姜,如果隔三岔五能有块鲜姜做菜,那他过得可就不是一般的好了。
苏丹不产鲜姜。当地人也知道姜很重要,他们烹制牛羊肉的时候也离不开姜,不过都是晒成木乃伊的干姜片,在市场上倒是很容易买到,可怎么也没有鲜姜那种特有的味道。在苏丹,有钱也买不到鲜姜。那些厨房里有鲜姜的中国人,要么能经常去周边国家买,要么就是有人给送,鲜姜就是实力的象征。有一次机缘巧合,我也得到了几块别人从国内带来的鲜姜,可我没舍得炖一锅肉就这么吃了,而是在院子里找一块空地,细细地翻土,深深地埋下,指望这几块姜能生根发芽,繁衍成长―――小时候在国内也种过姜,记得很容易活,象竹笋一样很快就是一大片。我对这些鲜姜寄予了厚望,在苏丹,鲜姜也会成为公关利器,社交法宝,让我在所有的中国人中间受到欢迎,所以我把种姜当成了那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害怕非洲的太阳欺生,我特意在姜园―――我给我那块巴掌大的菜地起的雅号―――四周用脚手架钢管搭起架子,上面盖上遮阳的麻袋片,还弄了根漏水的管子当做自动喷灌系统,保持土地湿润,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这咱也懂,早就去附近的养鸡场要了一麻袋鸡粪,没事就撒上点儿。有了和煦的阳光、充足的水、蓄势待发的肥还有我的爱心,这些姜还真争气,很快就拱出了星星点点的绿色枝芽,我再也按耐不住,到处打电话报信许愿,短短几天,就许出去几十公斤鲜姜了,大概远远超过我第一次可能有的收成了吧。然而春风得意,马失前蹄,我的姜一夜之间就枯萎了,我不甘心地挖开泥土,下面的鲜姜已经变成干枯的姜片,来到非洲的短短时日里,它们已经耗尽了身体里全部的养分,尽情绽放了自己的生命。
我带着敬意封闭了姜园,每日黄昏还来坐坐,这已经是这些日子养成的习惯了。过了很久之后,还有些不太熟的朋友辗转托人要到我的电话,问我有没有鲜姜,我总是告诉他们,有,还没有长出来。响指,俗称打榧子,我的左手打得比右手好,更脆更响,可惜没机会表现,我在苏丹,只用右手打榧子。说来玄妙,弹响指打榧子,竟然是我融入苏丹社会的法宝,就象是神话中那样,弹了一下响指,宝藏的大门缓缓而开,从此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会。
在来苏丹之前,看过很多介绍风土人情的资料,可是没有人提到过响指的作用,我也是在一次苏丹人的集会上发现这个秘密的,那是一次婚礼,结婚的人是我一个客户表了三千里的表亲,客户带我去见识见识,结果转眼间他就消失在一群同样穿着白袍,带着白布缠头的男人中不见了,我一个人西服领带地坐在椅子上,手里端着一杯可乐,说不出的别扭,感觉自己不象是来吃饭的客人,反而象是端着托盘到处送饮料的服务员―――这个会场,只有我这个外国嘉宾和服务员穿着西服。好在婚礼邀请了一帮歌手,我借机欣赏苏丹音乐,果然很有特点,婉转高亢兼而有之,每一首歌都很长,象是一口气唱下来的,真够让那歌手荡气回肠的,当一个女歌手上台演唱的时候,下面响起了一片掌声,我仔细一看,这个歌手可是苏丹国家歌舞团的,每逢重大节日都会出现,电视里也常常能见到,到这里演出,大概也算是走穴吧,看来我这个客户的表亲还挺有实力的。正胡思乱想,就看到台下的宾客三三两两地站起身来,走到台前,把右手高举过头,向着女歌手打榧子,而那女歌手显然也很喜欢这样,也把右手举起来打着榧子。
这是怎么回事哪?我大感兴趣,忍不住凑了过去,要说打榧子,咱也很熟练啊,于是也举起手来,虽说我的左手的榧子打得比右手好,但是我知道,在苏丹,很多事情只能用右手做,吃饭、握手、接名片都是如此,所以本能地也选择了右手。大概由于我这个外国人的加入,周围的人也兴奋起来,很快树立起一片右手的森林,都吧哒吧哒地弹着响指,那声音汇集成一片,倒也好听,弹到兴起处,还要以臀部为轴心前后晃动着身体,不管是上面的歌手,还是下面弹指的人,都分外陶醉,带我来的客户也觉得很有面子,冲出人群跑到我身边来,生怕别人不知道我这个外国人是他带来的。
那天晚上认识了好多人,有新郎家的也有新娘家的,大家都把我当做朋友,我也就不好意思再问为什么要弹响指,直到很久以后,面对另一帮朋友,我才敢问了一句,原来这弹响指就是表示拥戴,表示自己已经将他引为了自己的兄弟姐妹,叔叔婶婶,我这才明白,自己糊里糊涂弹指一挥,竟然有了一大堆苏丹亲戚。我和那蝎子最接近的时候,我和她的毒尾巴之间的距离只有0.05公分,在二分之一秒之后,我做了个很不符合我的风格的决定。那是在尼罗河边,我向两个刚上岸的鱼夫买鱼,双方阿拉伯语、英语、手语全上了之后还没有谈拢,于是我蹲下来,用手指头在河滩的沙土上写出我最后的价格,谁知那鱼夫一浆拍来,盖在我刚写出的数字上,溅起的小石子打得手背生疼。这也太粗鲁了吧,我的价格是低了点,你还可以就地还钱吗,何必动粗?刹那间我一手指地呆在那里,不知道是该勃然大怒,还是转身就跑。
这时,鱼夫轻轻抬起桨来,示意我仔细看,沙土地上我写的数字已经被拍出了一个桨印,连木桨上的一道裂纹也清晰可见,这苏丹大侠果然功力深厚,而在桨印边缘,紧靠着我仍然触地的那根指头边,有一个被拍扁了的动物,虽然体形变了,但还是能看出,那是一只蝎子。据说沙漠里有种沙蝎,是有剧毒的,一只指甲大小的蝎子能毒死一头骆驼,我不知道这个尸体是不是沙蝎,但在那半秒内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跳起身来,掏出一把钱,按照鱼夫们最早开出的价格,把他们的鱼全都买下了,救命恩人啊这是。只要留心,蝎子还是很容易见到的,在我的院子里就有,它们的个头很小,颜色与沙石一样,他要是不动,倒是很难发现他的。我曾买了把阿拉伯弯刀,有事没事就拎着在院子里转,人有利器嘛必生凶心,院里的花花草草我舍不得砍,就纵跃翻腾横劈侧砍,刀刀砍到地上,怎么那么巧,一块石头迈着小脚颠颠地跑起来,原来又是个沙蝎啊,正好拿来祭刀,蝎子其实不堪一击,刀锋过处化做一摊水,我用树叶沾着在刀刃上来回擦拭,这下就有了把见血封喉的独门兵刃了。
不过我从此就很小心,每次到院里转,都要换上步鞋。在《木乃伊归来》那个大片里,沙漠里的蝎子王是只黑色的大蝎子,黑得触目惊心。但是我以为那是为了视觉冲击力而选的色彩,其实,埃及沙漠和苏丹沙漠是连成一片的,苏丹沙漠里的蝎子我见过,和沙子一样的土黄色,貌不惊人。有一个中国的施工队在沙漠施工,突然人声鼎沸,说是挖出了个蝎子窝,上百只蝎子四散奔逃,人也四散奔逃,那架势,还真有几份象《木乃伊归来》的场面。有几个胆子大的广西工人,闻讯兴奋地赶来,逆人流而上,用两个安全帽对扣在一起,抓了最大的几只蝎子归来,然后四处拼凑了点白酒,把蝎子泡在里面。
正好那天我是客人,中午吃饭的时候,这瓶药酒就被摆上了桌,那两只蝎子比平常见到的要大很多,颜色本也是普通的黄色,但是浸泡在酒中,就有了种隐隐的金色,是蝎子王无疑了,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王和王后。王和王后还没有死,高昂着尾巴上的武器,却不知该向谁报复,酒瓶每一晃动就引起他们一阵徒劳的挣扎,据说要泡上几天才会死,酒也会有驱毒壮阳等种种功效。我喝了一口,自然和平常不会有什么不同,那些神奇的药效,至少今天还不会有作用,在酒瓶底部,有几粒金黄的细沙在摆动,这是从蝎子王身上掉下来的,我们喝了一中午的药酒,其实是蝎子王的洗澡水啊。老张是我们单位的神人,年轻时在非洲工作过,据说犯过点什么错误,回国后就一蹶不振,不过他好像也不在意,常常向我们这些后辈讲点异国风情的黄段子,我听得最多的是,老张―――当年在非洲时还是小张,正奉命蹲在水渠边修理电动机,突然心有所感,抬起头来,看到水渠对面的棉花田里,站着一位穿着火红色衣服的当地女孩,此时正是夕阳西下碎金片片―――老张有时也说成是朝霞满天春意盎然―――那女孩长发飘飘,黑眸如电,笑脸如花,衣带当空,煞是好看啊。下面哪?下面就没有了,老张每次讲到这里就嘎然而之,任我们威逼利诱,他却打死我们也不说,谁拿他也没办法,谁也都没有拿他当真。
长江后浪一推前浪,就轮到我出国了,还是去非洲,正巧就是老张抛洒过青春的那个国家。老张闻讯而来,神色恍惚,看我的眼神都少见的温柔,我正有点受宠若惊,却听老张喃喃自语:不知道那颗芒果树怎么样了。我到了非洲之后还是住在当年老张他们居住的那个生活营地,这个营地已经有了十来年的历史,当地人把他称为中国大院。大院周围是无边的原野,只有一条红土小路通向外面,红土小路的两旁,常年都生长着一人多高的茅草,道路上常常有蛇爬过的痕迹,有时干脆就是一条被车压死的蛇,旁边密密麻麻围坐着黑压压的蚂蚁,在开蛇肉料理野餐会。闲话休说,直奔主题吧,我在这里工作轻闲,得空就到档案室里翻那些老文件,本想找找看有没有以前的老邮票,万一碰见一张文革票,偷偷剪下来带回国,不也顺手发笔小财吗,结果却意外地发现了老张的秘密。
老张真的犯过错误嘿!检查写得跟本书一样厚,老张的字体我认得,肯定没错,看着他十几年前的字,倒比现在的更有锐气,好多地方连信纸都划破了,力透纸背啊。检查态度诚恳,认识深刻,可我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他错在那里,不就是对一个隔着几十米远的当地姑娘动过邪念吗?这很正常啊,我天天都有邪念,可我不象你这样傻乎乎地向别人汇报啊,老张啊老张,真叫我觉得凄凉。这事本来就算过去了,我无聊之下,又迷上了农业,原来的大院里就有一片片开垦好的菜地,我的想法与前人不同,准备将菜地一直开垦到芒果树下,结果砰然一响,锄头在树下发现了东西。一个玻璃瓶,一个老张亲手埋下的玻璃瓶,按照时髦的说法,就是时间瓶吧,老张的时间瓶里只有一张白纸,几个大字:我不认错,我不后悔。
我认得老张的字,我的眼前第一次如此清晰地闪现出了那次邂逅的场面:洁白如云的棉花田里,一位穿着火红色衣服的当地女孩,迎着金红色的夕阳向老张走来。长发飘飘,黑眸如电,笑脸如花,衣带当空,煞是好看。就象很多住在北京的人没有去过故宫,没有去过长城一样,在喀土穆,也有很多苏丹人没有去过小金字塔------苏丹历史上著名的麦罗埃王朝(MEROWE)的陵墓群,在苏丹工作的中国人把它叫做小金字塔。小金字塔在喀土穆市北面227公里处,这在地广人稀的苏丹,似乎算不上太远的距离。去小金字塔那天,是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天,自以为挺有意义,可惜出师不利,因为事先少问了一句话,结果在集合起来的吉普车队中,只有我们一辆轿车,那个地方要经过一段沙漠,轿车根本进不去,但这并不能阻挠我们的游兴。
路上看到了一处风景,在道路一侧的戈壁中,远远出现了一群山,不很高,也没有树,太阳在山的两面勾勒出阴影,阳面闪着金光,象一面面树起来的巨大的金锣,所谓阴阳割分晓,说得就该是这个样子。在山下是镜泊样的水洼,一洼连着一洼,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水哪,尼罗河明明是在道路的另一侧,一定是碰见海市蜃楼了,我们赶紧拿相机,但车子已经开了过去,风景瞬间消失了,再开回去也没有意思,这就是人生吧,有人脱口而出却引起全车人一阵哄笑。苏丹北部的一部分属于著名的撒哈拉沙漠,可没有想到才开出首都200公里,就看见沙丘了。在看够了连绵的戈壁,连绵的矮小的植物和矮小的村庄后,突然之间,在视线里出现了柔和的沙丘。线条优美而柔和,看起来也不大,与生硬广袤,风强沙烈的戈壁相比,简直象少女般安宁,然而正是她,却有着以柔克刚毁灭文明的力量。这段沙丘正好就从一个小村庄后面延伸过来,乍看象是村庄建在了沙丘上,但其实是沙丘正在吞噬着它,村边一些高大的棕榈(真奇怪,在这沙漠的边缘)已经被沙丘埋到了腰上,当地的孩子们在沙丘上翻滚嬉闹,对着过往的车辆扬着沙子招着手。也许当他们长大以后会明白,正是给了他们快乐童年的沙丘夺取了他们的家园。转过沙丘以为会看见无尽的沙漠,谁知却又是看不到头的戈壁,点缀了断断续续的几段沙丘,说不清它们是大沙漠派来的探路尖兵还是沧海桑田搬走沙漠而剩下的遗迹,看着它们在后视镜里远去,让人无缘无故地想起马王堆女尸身上残留的一段柔肤来。
青色的柏油路好象永远到不了头,而突然之间就看见小金字塔了,在一片黄色沙丘上,一群深褐色的金字塔赫然出现,锥形的塔尖直指蓝蓝的天空。路边还是戈壁,干硬的土地上纵横着各种规格的车辙印,但是在路基和戈壁之间,却有十几米宽的一段松软的沙路,是我们的轿车无论如何也无法逾越的。这就是困扰了我们一路的问题,我们把车开下路基停好,深一脚浅一脚地爬上另外几辆吉普,吉普们加大马力纷纷冲过沙地,远远地向着山上的金字塔驶去,途中还路过一片没有完工的建筑,据说是一个希尔顿饭店,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盖完就放弃了,不过,即使如此也已经很具规模了,在这片文明的残骸边,新的文明又留下了残骸。用同样的石块做建筑材料,两种文明的残骸至少在这一点上是一样的,虽然中间跨越了2千年。
到了面前,褐色的金字塔建在高高的沙丘上,抬头仰望还是很有些高大的气势的。这里埋葬的是公元前300年-100年间鼎盛一时的麦罗埃王朝的显贵人物。那个时候,我们中国正是战国群雄各领风骚,秦王赢政一统天下的年代。我们建起来秦始皇陵,麦罗埃王朝在这里建起了他们的“小金字塔”。 金字塔因埃及而闻名,英文的原意是锥形。人们将后来发现的锥形的陵墓都称做了金字塔,比如中美洲的玛雅人金字塔,和这里的苏丹麦罗埃王朝的金字塔。不过后来的金字塔,从规模、大小上都无法和埃及的金字塔,尤其是著名的法老胡夫的金字塔相比。这里的这群金字塔不过十几米高,而且大多是残破的,锥形的尖顶被岁月磨秃了,露出里面填充的碎石和沙土,在八十年代曾经有过一次大规模的修复,很多金字塔前面的享殿被当代的工匠们整旧如新,却味道全无。但不修又怎么办哪?他们实在是太老了,而沙漠的风又是这么的无情,一块块巨大的条石象是风干了的巧克力饼干,不光颜色象,质感也象,行走间无意地伸手扶墙,一块石头应掌而碎,碎开的石头里面竟是另一种颜色,在阳光下白得刺眼,让人触目惊心,为自己损坏的古迹不安。
小金字塔的很多石块上刻着XXX到此一游的字样。当然,是用阿拉伯文写的。那些刻在石块上的文字一头大一头小,一头扁一头圆,是典型的楔形文字的样子,我们这虔诚的朝拜者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碑文,得知真相后立刻看出这些文字的丑陋不堪。可笑刚才差点要拍照留念,痛心之余又为了找到了文化之间的共同点而略有些欣慰。不管是哪个民族的人都有这么一点难以自拔的虚荣心。这种虚荣心的危害,小到损坏前人的古迹,大到燃起战火争做世界的主宰。这个时候我看到了石上一个显眼的田字。我不愿相信这是个中国字,虽然随着中国人来这里开采石油后有上千中国人来过这片陵墓区。可我就是不愿相信,不愿相信这是这几千中国人中一个姓田的人留下的,中国的习惯是留全名,应该是田XX到此一游才对。
线条柔和的沙丘竟是硬的,这出乎想象,但的确如此,好象是风把它吹瓷实了。这时发现了奇迹,沙丘竟是淡淡的绿色,蹲下细看,在细纱凝固的波浪间,有一层淡淡的绿色粉末,也象沙子一样细。粉末堆积在波浪的浪底,颜色有着深浅的不同,这是……这是远处吹来的植物的种子。是一种此地随处可见的植物的种子。落在这里,真替她们有点生不逢时之感,这就是命运,不光人有命运,植物也有。陵墓是生命的终点吗?还是文明的结束?很多这个星球上业已消亡的文明只能靠留下的陵墓来了解了,在苏丹的国家博物馆里,我还看到了从这里发掘的石棺,巨大的石棺用整块岩石雕成,里外都雕刻着图案,石棺内还有一个木棺,仿人形而制,外面用鲜艳的彩色画着人体的形象。这与在埃及金字塔中发掘的棺木大小一样,虽然两处的金字塔大小相差很大,但用来安置墓主人的空间也就这么大了。其他所有的努力,那些无尽的劳碌只不过给后来的游人留下一个大或小,好看与不好看的印象罢了。
我们和这些公元前的堆起来的石块一起度过了20世纪的最后一天,明天它还会存在,那是二十一世纪的事了。希望在那一个世纪的最后一天,还会有人来看它。 去狮子庙那天我很兴奋,因为那地方在无路可去的沙漠里,在苏丹工作生活的中国人,一向只在名信片上看到过它,是苏丹旅游景点里最神秘的一个,这次苏丹政府要接待一个高规格的中国代表团,当然安排他们去看最拿得出手的名胜古迹,我有幸沾了回光。
车从喀土穆往北,开了200公里后拐下公路,进入一片沙海,松软的沙上,两道深深的车辙就是所谓的路,车开上去,蹭得车腹沙沙作响,随时都会陷在里面无力自拔,后轮扬起的黄沙象黄色的瀑布一样从紧闭的车窗不绝地滑下,我留意看人家苏丹司机的开车方式,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沙漠行车中,司机双手握住方向盘,不停地左右转动,也就是让车的两个前轮,不断地左右摆动前进,这样才能抵消沙子造成的阻力,试问这份技术,在苏丹的中国司机,有几个行啊?车好象永远也开不到头,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古代的苏丹人要把他们的神庙建在这么交通不便的地方?突然我明白了,现代的所谓交通,也就是那条通往喀土穆的公路,其实也就是这十几年才有的,两千年前的古代王国的交通,是不用考虑这个的。那时候我们现在称做苏丹首都的喀土穆市还不存在,而文明的中心其实是在这里。
到了以后才知道,狮子庙其实是各不相同的三处古迹,彼此离得很近,但以狮子庙名头最响而成为代称,狮子庙的学名叫阿帕代马克狮神庙,是为了供奉麦罗埃王国的战神-------阿帕代马克狮神而建造的,这是属于麦罗埃王国自己的神,四面墙上都有着精美的雕刻,象征着权力、胜利和神的庇护,导游说建造这个神庙的国王和他的儿子也在那些图案里,引得好几个人扑到雕刻前仔细辨认。
狮子庙前面十来米的地方,还有一座殿堂样的建筑,开始以为是狮子庙的一部分,问了导游才知道那是又一处古迹,叫做麦罗埃神殿,始建于公元前300年的麦罗埃王朝,是用巨大的石块建筑成的精致殿堂,有窗有门,有柱有梁,这个建筑在苏丹很有名,因为它是苏丹历史上最辉煌的的麦罗埃王朝与其他文明相融合的证明,导游自豪地一一指点着:屋檐下装饰的橄榄枝图案,来自于希腊文明,大厅柱子的装饰风格来自于罗马文明,而外墙上带着翅膀的太阳圆盘图案,则是埃及文明的典型印记。我耐着性子听导游讲了几句,又屋里屋外地进出了几回,就有点失望,没能找到来之前期待的那种踏足秘境的心跳,倒是离庙不远的一个水井边很热闹,让我更有兴趣,这里提水不是用辘轳,而是用驴,或者是羊,绳子放下去后,驴和羊就牵着绳子,顺着山坡一路走下去,大概要走上二百米远才停住,从地下二百米深的地方提出来的却不是水桶,而是一个牛皮袋,一米见方的牛皮,四个角用绳子捆上,这就是沿用了千年的提水工具,在这里,树木是很珍贵的,珍贵到不能用来做桶,同时木桶又是沉重的,浸了水的桶会更沉,他们舍不得让牲口的力气用在木桶的重量上。
这里的人依旧以放牧为生,水其实是为牲口打的,井的周围,是用碎石围起来的好几个牲口圈,里面关着牛、羊,这眼井离我们艰苦跋涉来瞻仰的古迹不过几十米,可是没有一个当地人肯抬头看一眼,对他们来说,这些前人留下的庙宇没什么意思,那时的神现在也没有人信仰了。在古迹面前,在这些现代苏丹人面前,我觉得我们是一群多余的人,背着双手,挎着相机的匆匆过客。烈日下的狮子庙和麦罗埃神殿是深褐色的,触手而及的每一处墙壁都散发出灼人的热气,象两块刚烤出炉的巧克力蛋糕。墙脚下的影子也变得很短。影子以外的土地被晒得闪着耀眼的白光,有种赤地千里的感觉,人根本呆不住,于是赶紧招呼那些趴在壁画前面怀古的人再去看阿蒙神庙,从这里一眼就能看到,在几百米外的一片沙丘上,大家三三两两向上走,坡并不陡,庙前是长长的台阶,顺着沙丘的坡儿一级级地高上去,也许是周围太空旷的缘故,附近的同伴说话的声音象是隔了很远,而自己鞋底下的细沙发出沙沙的声响,却在心里激起清晰的回响,刚才在狮子庙里有的那种浮躁心情竟一点点淡了下去,抬头仰望,在后面兰色的天空中,褐色的庙宇有了几分神秘和庄重,让我生出虔诚的感觉。台阶两侧是一个个排列整齐的石羊,有点象北京十三陵前面的那些石人石兽。走到台阶顶端,真的面对神庙大门时,已经喘得厉害,胸腹间胀得满满的,很象我当年第一次去西藏时走下飞机的感觉,有点神秘吧,这里又不是世界屋脊那样的高原,本不该如此的。回头望去,目光顺坡奔流而下,一泻千里,大好河山尽收眼底,不禁对古代苏丹人看风水的眼力大为佩服。转瞬间,胸襟为之一开一阔,忍不住长吐一口气,口中竟带出一片怪声,引得众人瞩目,我想,古书上常说的迎风长啸,估计也就是我这种声音了。
与狮子庙里的阿帕代马克狮神不同,阿蒙神是来自埃及的,羊是阿蒙神的化身,庙前这些羊的雕像表示了那时的人们对阿蒙神的忠诚,而这座神庙,也反映了历史上埃及文明对这里的影响。这座神庙大概在公元后二世纪被废弃了,乍看起来规模不大,庙里面是几根大柱支起来的屋子,还没有屋顶,柱子上用白漆编着号码,几个白人旁若无人地在四周忙碌,拉线,拍照,画图什么的,我受众人委托,向一个盘腿坐在半截壁画前凝神打坐的金发碧眼打探,才知道他们是来自德国的研究人员,正帮助苏丹政府修复和保护这个古迹,从他们圈起来尚未挖掘的范围看,这个神庙的规模着实不小。我们不敢多做打扰,而且神庙还没有完全修复好,还真没有什么可看的。倒是他们在附近的树下支起的帐篷令我悠然神往,在千年不变的星空下,围着篝火,喝着咖啡,依偎着这样的文明遗迹,遥想当年这里的繁荣,该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啊。
不过,那时的这里恐怕不是这么个黄沙漫漫的景象吧,这三处神圣的建筑相距不过数千米,却从公元前三世纪到公元后二世纪,跨越了五百年,古代苏丹人应该不会把自己最重要的祭祀活动安置在一个寸草不生的地方,这对保佑他们的神明也太不尊重了。现代科学研究已经证明了,整个撒哈拉地区,在几千年前还是一片绿洲,是因为过度的发展畜牧业导致了撒哈拉地区的不断沙化。自然环境的恶化在一个短时间里看不出什么来,象北京近年的沙尘暴,看起来也就是几场沙尘暴而已,相信在这里的阿蒙神庙和狮子庙,也遭受过沙尘暴的袭击吧,那时的人们会怎么说?他们会聚集在麦罗埃神殿里议论纷纷,他们会说,啊,这个夏天天气不好,老有沙尘暴,是的,他们可能会说上几个甚至十几个、几十个夏天,前后五百年,该有五百个夏天吧!他们中的老人可能会回忆起以前的那些夏天,在透明的蓝天下,绿草如荫的神庙周围,那些穿着白色长袍的人们祭祀着神明,但是我们现在,却只有面对这些黄色沙丘上的褐色废墟了。
返回喀土穆的路上,我在脑子里勾画着这些画面,走出沙漠,重新驶上公路的刹那,一个过去的文明被留在漫漫黄沙中,我们重返苏丹的现代文明。到苏丹北部旅行的目的地是阿卜撒里,在一本80年代出版的《袖珍世界地图册》上,这个地名被翻译成阿卜里,离埃及只有1厘米。因为近1000公里的途中有500多公里的沙漠,所以旅行就带了些探险的味道。刚进沙漠时,地上还挺硬,是高低起伏的沙砾丘陵,布满了黑色的小石子,远远看去象烧饼上的黑芝麻。车子在丘陵间上下起伏,看不到那边是什么,只有到了车头冲过顶端,整个车窗里充满蓝天的刹那,再咣当一下看见那边的情形,开始时怕和对面的车撞上,所以上坡时,老带着刹车,后来才知道,在这种地方碰到迎面来车的机会太小了,我们一口气跑了500多公里,也只碰到过迎面开来的一辆公共汽车和一队沙漠驼队。
经过了丘陵后,虽然视野开阔,一望无际,但还是不敢撒开了开,因为不知道柔软的沙砾里有什么凶险,也许是一片尖利的石头,也许是个坑,所以,只敢按照前人留下的车辙印开,有的地方的车辙被深深地压下去,中间高出宽宽的沙梁,我们的吉普车加大马力冲了过去,而运柴油的皮卡就卡住了,四个轮都悬空了。我们回头去救援,却发现这附近的沙子竟是虚的,速度开慢了点,轮胎就也觉得往下陷,真要一停下来恐怕就得陷下去,只好开到远处的硬地停下,大家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回来,硬是把皮卡抬了出来。在起起伏伏的黄沙里跑了几个小时后,会产生幻觉,觉得自己是在坐船,尤其是不开车的人,老觉得车在上下起伏,其实手里拿着的矿泉水瓶子里波澜不惊,不平静的大概还是心。而开车的人,却会有另一种感受,黄沙万里,眼前所望,眼角所及,无不是看不到尽头的黄色,你会感觉自己是一只蚂蚁,一只在一大盘黄色奶油中跑过的蚂蚁。
到了下午,在沙漠里开了几个小时之后,大家的胆子都大了起来,车也越开越快,三辆车在一望无垠的原野上并驾齐驱,各自拉出几百米长的黄色沙尘,从车窗里看着旁边的车,简直可以用矫若惊龙来形容,想必自己这辆也一样好看。几年前看过电视转播的撒哈拉汽车拉力赛,现在我们的样子一定和那种壮观的场面一样,我这么一想的时候,就开始不自觉地用俯瞰的眼光,就象在直升飞机上看我们自己。但这种人生得意须尽欢的快感并没有维持多久,当我们看到迎面开来的一辆公共汽车时都傻眼了,只见人家整个车的后半部全隐藏在黄白相间的烟尘里,乍一看以为着了火。大股大股的烟尘从后面的几个车窗里喷涌出来,直扬到数米开外,跟联合收割机似的。他们的车速虽慢,但是气势逼人,霸气十足,跟人家相比,我们简直是三个未成年的毛头小伙子!原先以为在沙漠上会看到好多骆驼,是那种驼铃叮当的长长的骆驼队,满载着丝绸和瓷器,香料和象牙,往返在丝绸之路上,可一路上都没有,只是在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看到了进村的驼队,有6只骆驼。驼队上背负的竟然是一卷卷的草席。真怀疑这是不是走私象牙香料的包装袋,要不然在沙漠穿行十几天,就为了这几捆值不了多少钱的草席?
沙漠多怪事,比如在沙漠上能看到星星点点的白骨,大概是死在这里的骆驼吧,这很正常,但是奇特地是有一处白骨,一颗巨大的头骨伸到路边,象是求救一样,身后是哩哩啦啦,断断续续一列白骨,排成一个孤形,不知延伸到哪里去了,这感觉就象是这个动物在刹那间骨肉分离,一边挣扎着往路边爬,一边就开始七零八落地散了架子,跟某个好莱坞的大片似的。还有,就是在我们停车休息时,远处居然走来一只驴和一老一小两个苏丹人,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出现的,我们拿出相机给他们照相时,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表示,即不反对也不高兴。连那只驴也是一副视而不见的神态,虽然站在40多度的高温下,还是让我凭空打了个冷战,别是碰上孤魂野鬼了吧,要不这方圆多少里一望无际的,他们是怎么来的?直到几天后我把照片冲洗出来,看到两个人和一头驴都还面目清晰,地上也都有和我们一样的影子,才算放下心来。
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们到了一个地方,满沙丘的椰枣树,椰枣有点象椰子树,很摇曳的那种,充满异国情调,绕过这片椰枣林,后面是一个建筑在沙丘上的村庄,房子全是白色的,房前屋后也全是椰枣林,而地上全是细细的黄沙,黄的沙,白的屋子,绿的树,象童话世界一样清澈单纯。经过了那个村子后我们迷了路,只好掉转车头往回返,我很想再看看刚才那个美丽的村庄,可是我却再也没有找到,恍然以为那是一个海市蜃楼里的村庄了。沙漠行车没什么路标,全靠太阳,可开起车来,有时也会疏忽,我们在栋古拉渡口东渡尼罗河后本应该一直向北,太阳应该在左边的车窗里,可是现在出现在右边的车窗里了,大家马上拿出地图来参祥,再一问当地人,人家往我们来的路一直指过去,敢情我们从过了河之后的几个小时里,居然一直在朝着相反的方向开,整个一个南辕北辙啊。有人说笑话,说要是再开快一点,说不定晚上就到乌干达了。
这时天色已晚,如果不能在太阳落下去之前走到我们认识的栋古拉渡口,我们就很有可能迷失在沙漠中,于是掉头一路狂奔,那个美丽的,红红的夕阳在椰枣树间沉浮的时候,我们都顾不上欣赏,而是用憎恨的眼光看着它落下去,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美丽,但那时的美丽是残酷的,是不是世界上的美丽都是残酷的?美女就容易被和蛇联系起来。重又回到栋古拉时,我们找了一辆公共汽车当向导,他打着双蹦灯,我们一路跟随,这时已经全黑了,在夜色中的沙漠开车另有一份体会,由于车灯的缘故,总觉得两边是树,象穿行在林荫道上,其实两边还是无尽的沙漠。多亏有向导,因为不断地穿过些沉睡的村庄,要是我们自己,肯定是找不到北的。好不容易到了阿卜撒里附近,向导放心地离去了,而我们的黑人司机却又迷了路,转了半天也找不到,带队的老于十分生气,把黑人司机赶到一边,自己开车,结果刚开了20米,他突然一拐弯,嘿嘿,到了,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那个刚被下岗的黑人司机真比窦娥还冤。
阿卜撒里的村外,是一片黑色的石头山,那里就是金矿的所在,一路行去,简直象到了《西游记》里的鬼怪之地,山上寸草不生,有的只是石头,所有的石头都是黑色的,象一片片尖利无比的刀锋,插向天空,据说这是一种黑绿岩,原本应该是深绿色的,但是被非洲万年的烈日给晒黑了。蓝天白云下,没有一丝风,山象是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一样。在这种狰狞,险恶的所在,地下怎么能没点宝贝?我这次是以备用司机的身份,陪进出口银行的一行人来考察一个黄金项目。所以真到了目的地,咱这司机反而没什么事做了,就在村里转转,发现这里的羊很便宜,才5万苏丹镑,不到20美圆,要是在喀土穆,这点钱只够买6公斤羊肉的,几个人一合计,就起了吃羊的歹念。穆斯林不吃未经阿訇屠宰的肉,所以再小的村子都有专人负责杀羊,我们买了羊还没有回到驻地,村里的阿訇就已经闻讯赶来,拎着把快刀等在门口了,这倒真省了我们的事,本来大家只是有大块吃肉的豪情却没有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勇气,一群人中最心狠手辣之辈也不过是杀过鸡,还是年轻时的气盛之举。
阿訇的手脚利落,我们的菜还没有洗完,人家那边已经把羊大卸八块,冲洗干净了,完全免费,只是把羊头和内脏用羊皮卷巴卷巴拿走了。与羊肉同煮的菜就是在村口买的,这种菜的学名叫秋葵,据说生命力旺盛,几乎遍及全球,在不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名字,英语里的意思是“女人的手指”,阿拉伯语叫它“夫妻豆”,我在西非一些说法语的国家也见过,当地也有个法文名称,可惜忘了是什么意思了。这东西有点象六角型的辣椒,通体绿色,表面长着微硬的绒毛,切开的断面也呈六角型,里面是藏在六个格子里的白色的籽,煮熟后,充满了滑溜溜的黏液,和新屠的羊肉炖在一起,红绿相间,更突出了肉质的嫩滑。人厨子是栋古拉一家小旅馆的老板兼厨师,自从中国人来勘察黄金以来,每次往返喀土穆,都要在那个旅馆落脚,我们一进门,他就叫着老于的名字迎了出来,很让人有宾至如归的亲切感。老于一边笑着和他拍肩膀打招呼,一边转头对我们说,这小子的外号叫人厨子。
据说以前是刚果总统蒙巴萨的卫队长,杀了不少人,血债累累的那种,后来蒙巴萨完了,他就逃到苏丹这样的一个偏僻小镇,隐名埋姓,躲避仇家追杀。我们立刻肃然起敬,连他穿着脏了吧唧的白袍,没有带头巾帽子,腆着个大肚子的邋遢形象,也变得有些彪悍的感觉,不过,这话的可信程度到底有多少,可就难说了,也许是他自吹自擂,也许是那些中国人不堪忍受他的温柔一刀而给他编的故事。人厨子给我们做的是炸鸡,其实我们深入到苏丹的腹地,很想尝尝真正的苏丹风味,菜单上虽是阿拉伯文,品种看着可着实不少,可人家人厨子根本不问我们要吃什么,就已经大刀阔斧地做起来了,他把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整只冻鸡丢在锅里煮,半生不熟地拿出来一刀两断,带着冰渣的血水直冒,他也不管,用胡萝卜样的手指里外涂上盐,再丢到油锅里炸,吃的时候味道如何,就可想而知了。饭后的余兴节目是和人厨子这个著名杀手合影留念,大家互相拍着肩膀亲如手足,然后结帐时他漫天要价却板着脸不让我们就地还钱,真不愧是人厨子。
化石:
前面领路的皮卡车突然停下来,黑人司机向我们挥着手走向几十米外的沙地,有几节灰白色的东西躺在那里,经商处的王秘说:你去跟后面的人说说,那可能是个飞机残骸。我马上下去,对后面车上的人招呼着:快去看啊,那边有个掉下来的飞机,大家轰然下车,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去,边走还边往外掏相机,掉下来的飞机毕竟难得一见,结果走到面前才发现是更难得一见的,那是一棵断成了几节硅化木,树干直径足有几十厘米,生前应该是很大的一棵树。刚才在给爆胎的车换轮胎的时候,大家发现地上有木化石,兴奋地又是拍照,又是找工具撬,当然,谁也没撬下什么来,估计是这种掘地三尺的诚恳感动了黑人司机,才把我们带来看这个大家伙。借着渐渐暗淡的夕阳,大家看宝贝似地又摸又看,断面上清晰地显示着木质的纹理,里面是一圈圈宽窄相间的年轮,外面的皮是白色的,里面是棕色的,触手生津才让人相信这是石头不是树木,大自然的造化可不是威力无比?而且在这里发现这么多的硅化木,不也是证明了这片沙漠原先曾是怎样一片茂密的树林,面对大自然的力量,你怎么能不服气?树木变成硅化木后,是不是就有了更长久的生命?有人挥动起石头企图从上面敲下一块好看的带走,点点火星在即将到来的夜色中闪过,我们象一群看不开的孩子,在面对永恒的时候,短暂的生命的占有欲又冒了出来。
象阿卜撒里这样的地方,我这辈子也就去这么一趟了,所以更觉得珍贵,到现在有时侯一闭眼,就能看见那些墙壁雪白,有着兰色木门的院落,那些在尼罗河边摇曳的椰枣树,那座埋着黄金,应该藏着鬼怪可是那天无缘相见的火焰山,还有那一路的所见所闻。非洲,好地方,阳光灿烂,天高云不淡,芳草碧连天。我一去就喜欢上了,整天在外面跑,看不够。到了雨季,在非洲呆过几年的前辈告诫我,晚上不要出门,雨季时的非洲,夜晚是属于魔鬼的,我当然不信,结果真就遇见了。
那是在苏丹首都喀土穆的郊外,我正在开车,天刚黑下来,开始下雨,这在雨季是常事,我没在意,突然雨势一变,前挡风玻璃暴起一片白光,是雨水倾泻溅起的水花,雨刷器开到最快一档也不起作用,只能隐约看到外面渐渐变成一片银白,处处皆是水光。我突然想起这条路边有半人深的排水沟,此刻却没入汪洋中看不见了,心中一紧连忙停车,怕自己开到沟里去。可路面的水又把车冲得晃动起来,我赶紧下车,雨点都黄豆大小,打得脸上生疼,衣服瞬间就湿透了,好在雨水在云彩里晒了一天,现在还是温热的。咱在国内哪儿见过这样的雨啊,心里害怕起来。公路已经不见了,整个大地一片汪洋,除了身边的车,再没有人类文明的痕迹了,我仿佛回到洪荒,直面天地之威。
玫瑰色的闪电骤起,是魔鬼伸下来的巨灵之掌,虽然转瞬既逝,可留下的影子却依旧立在眼前,象是天地间撕开的一个大口子,随即跟来的雷声震得车身发抖,我猛然意识到自己成了一个勇于献身的避雷针了,立刻钻回车里,看着闪电在前后左右肆虐,我一边哆嗦着抵抗寒气,一边估量着如果被闪电击中车顶,对自己会有多大伤害,座椅是绝缘的,方向盘也是绝缘的,应该没有问题吧,当然,这声巨响和一番惊吓是不可避免的,可只要人没事儿,也是一番值得炫耀的经历----在非洲被雷劈啊!正暗自得意,突然看到衣服上的水正不绝地流到车里,已经汪成一片了,水可是导电的啊,于是再次被恐惧包围,随时等着眼前白光闪过直上天堂。然而雨却停了,深蓝色的夜空像是洗过一样,只有几个星星无辜地眨着眼,路面的水很快流向四周的原野,天明之后它们会缩成一片片倒映着蓝天白云的小水洼,如镜面般平静,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怎么能想到它们到来的时候是这么疯狂呢。
这事儿之后,又过了好几个雨季了,我现在也会劝告那些刚到非洲来的年轻人:别在雨季的晚上出门,有魔鬼出没。在非洲,蚂蚁山随处可见,大的蚂蚁山有两米多高,小的可能只有篮球大小,我在苏丹住的院子里就有一座,一米多高,在蚂蚁山中算不上是大的。蚂蚁山坚硬如铁,我曾经拿石头在蚂蚁山上狠砸,却只能砸出几个小白点。有一次下大雨,我想这蚂蚁山的土还不得被雨水泡软了,就抄起一根乌木手杖跑了过去,打算一杖贯穿蚂蚁山,黑杖子进去,红杖子出来,尽显一把武林高手的风范,谁知蚂蚁山坚硬如故,脚下却滑溜异常,把我这个武林高手摔得毫无风度。我浑身泥水,指着蚂蚁山破口大骂:小子,敢摔我?!待我攻破尔等山门,必大屠三日以报此仇,说完这话正好打了个闪电,霹雳阵阵,更增威势。我这挟天地之威的誓言当然要执行了,雨一停我就动手,我打算在山脚下挖个坑,把这山连根端了,院子里的黑人雇员围过来看,我不理他们,愚公移山的故事你们懂吗?懒得跟你们说。
虽然刚下过雨,地上的土很软,可还是不好挖,这种红土很粘,一铁锹下去就带起一大砣,很快我就汗如雨下,可蚂蚁山的根基却不知道有多深,怎么也挖不到头。事已至此,已不可善了,这么多黑人雇员在围观,我大战蚂蚁山的壮举已经上升到了民族自豪感的高度,非得把这个蚂蚁山摆平不可,可是怎么才能做到哪?仓库里倒是还有点炸药,是以前做工程时用剩下的,可必须先到当地警察局申请才能使用,我用什么理由申请?难道说自己在跟蚂蚁叫劲吗?好象说不出口,我又想起了仓库里的一套电钻设备,连忙取了出来,又找了三个接线板,把电源从我屋里接了过来,今天就来一场德国电钻大战非洲蚂蚁山吧。
电钻果然生猛,毫不费力地就钻了进去,围观的黑人一片欢呼,我却有些茫然了,难道真要用电钻把它钻塌了不成?反正也钻出洞了,大屠三日就算了吧。等我鸣金收兵,洗了个澡出来,却看到雇员们挥舞着各种工具围在蚂蚁山边上,我吓了一跳,抓住一个家伙一问才知道,蚂蚁卵是很好吃的美味,他们正要挖山取卵,我赶紧把他们轰走了,蚂蚁山被削去了半截,一片狼藉,蚂蚁们到处逃窜。因为一时好胜,竟然给它们带来了这样的浩劫,我心中着实有愧,直到有一天发现蚂蚁山顶红通通的,过去一看,原来是蚂蚁们开始了重建工程,山顶已经用新鲜的红土封闭起来了,这才觉得良心稍安。莱尼.里芬斯塔尔是一个德国女导演,今年该有一百多岁了,她曾经为纳粹德国拍过电影,并在二战后因此被判了四年刑,美国女演员朱迪福斯特打算为她拍传记影片,而她也坚决反对,正通过各种途径阻止这一计划的实施,两个性格坚强的女性,隔着大半个世纪的岁月,坚强地对峙着。
这本来跟我毫无关系,直到我从《世界电影》杂志上知道,这个百岁老人和我居住在同一个城市―――喀土穆,我才突然想起,曾经在一家法国移民开办的书店见过一本画册,里面是涂满泥浆的非洲人,店主神秘地说这个女作者是希特勒的情人,我当时没当回事,此刻却一下子想了起来,据说莱尼在二战后就一直在非洲拍摄原始民族,难道那本画册―――我的头轰得一声热了,连忙开上车向书店狂奔,一路上患得患失,生怕那本画册已经卖出去了。到了书店我直奔那个柜子,急着让店主把画册拿出来,店主矢口否认有过这样一本书,我这才想起这里还有满屋子的顾客,便不再多说,躲到一边去等,过了一会儿,店主拿着个纸包塞给我,我撕开一角,正好看到了签名,是她,莱尼·里芬斯塔尔。我没有讨价还价,用200多美元买下了这本画册,把钱收好之后,店主才告诉我,带出机场时要小心,海关发现了可能会扣下的,他们不喜欢别人拍摄苏丹的原始部落。
我匆匆回到车里,迫不及待地打开画册,在同一座城市里,同样炽热的空气中,我一下子和她靠近了。画册背面是她的一张工作照,莱尼挎着相机,后面是个扛摄影机的苏丹黑人,跟着她跋涉在山水间。画册是70年代出的,那时候她已经60多岁了,身体很瘦,脸上一种坚毅的表情,朱迪福斯特还真有点象她。我突然有了个念头,很想见到她,在有着金合欢树的庭院里,在宽大的回廊下,在红茶的香气中,请她在这本画册上为我签个名。这个荒唐的念头马上被我付诸实施,我找到中国大使馆文化处的一个朋友,让他帮我去跟德国驻喀土穆的大使馆联络。我的朋友带回了德国大使馆的答复,莱尼的确来过苏丹几次,但是并没有在这里定居,她在苏丹逗留一段时间以后已经离开了。我不知道这个消息是真实的,还是德国人为了保护这个老人而说的外交辞令,不过,从那以后,每当我开车穿行在喀土穆的街道,我会看着那些绿荫掩映的白墙,想象着她曾住在哪一个院落里,是那墙头探出一树火红的非洲红树的院子?还是那有着高高的一排棕榈树的院子?每当想到我可能会在下一个路口,会看到她驱车而过的身影,我的心就会砰砰跳上几下,老人啊,一路走好。
在遥远的西非,贝宁著名的古迹达荷美皇宫的传达室里,有一本厚达半寸许的贵宾签名簿,如果这些年保管妥当的话,我留在那上面的字就依然还在,即使不在了也无妨,那几个字已刻在我的心里,如此清晰,以至于我一想起来,还能闻到那皇宫里满院子芒果的清香和听到门外集市小贩的叫卖声。贝宁应该算是一个旅游国家,优美的自然风光之外,还有不少古迹可看,最著名的就是皇宫,在贝宁工作的中国人戏称它为贝宁故宫。皇宫内几棵芒果树托着巨大的树冠,掩出一院子绿荫,地上间或掉了一个青色的芒果,那个头竟比外面市场上见到的大上许多,饱满敦实,很有几分皇家气派。其实从一踏进大门,我就不自觉地拿我们北京的故宫来做比较,越看越不以为然,就这几间泥胚房也敢叫故宫?也就这几个芒果才象点样子。
达荷美皇宫中的彩色浮雕举世闻名,是列入联合国文化遗产,得到联合国资金保护的古迹,我让导游带我们去看,却原来就在很普通的一个院子里,在一道红土垒就的外墙上,象佛龛那样装饰着一块块彩色浮雕,颜色鲜艳,造型简单,其中一些描述了当年反抗法国侵略军的斗争场面,几种对敌人的处死方式很有意思,有把他踩在脚下用甘蔗刀砍的,有用火枪塞进他嘴里打的,还有一种居然是用石头堵住他的下身,要憋死他,反映了当时的达荷美人民对法国侵略者的痛恨。这些彩色浮雕里有一个很具有象征意义,那是两只自肘部而起的黑手,捧起一个水罐,水罐上好多黑点,导游说这是水罐上的漏的洞,只有大家一起用手堵住洞,才能保住宝贵的水,这个浮雕象征着团结。这倒很有点我们古代流传的那个撅筷子的寓言,只不过中国人崇尚吃,就用筷子来说明问题,而在非洲,水是最宝贵的,所以他们有了这个漏水的罐子。
导游在旁边不断讲解着,看完浮雕,我也完整地受了一次贝宁的爱国主义教育,在门口的留言簿前,导游盛情邀请我们这些来自远方的客人留言,盛情难却,笔重千斤,说些什么哪?刚进门时的轻狂心态早已不再,难道从建筑学的角度谈谈中贝两国故宫的差异?我有病啊我?皇宫的主人达荷美王在面对法国军队进攻时说的一句名言:只要我活着,就不会失去一寸土地,他说到也做到了,这句掷地有声的话,我们那些居住在宏伟故宫里不断割地赔款的列祖列宗能说得出来吗?我恭敬地用中文写上:柳桦来过。贝宁有一处号称非洲威尼斯的旅游景点,是水上村庄冈维埃(GAVIE)。冈维埃位于首都科托努东北方18公里的诺库耶(NOKOUE)湖里,当汽车长途跋涉来到这里时,远远看见长长的伸向湖里的栈桥上挤满了等船的人,黑压压的一片,还真有点著名旅游区的样子。等买完票,跟着围上来招揽生意的船员走上栈桥,才发现桥上这些黑压压的人,竟然全是做生意的当地人,而且以女人居多,唧唧喳喳地把各种水果、鱼干、工艺品往我们怀里推,环顾四周,真正的游客只有我们几个。
那条木制的栈桥,其实是个伸向湖中的码头,每隔几步,围栏上就打开个缺口,带着两级简陋的台阶,下面是排列得密密麻麻的独木舟。我很想试试乘坐独木舟的滋味,可我们时间有限,只好坐这里唯一的机动船。码头上有一股子浓浓的臭水沟味,扑鼻而来挥之不去,我们赶紧跳上那只鹤立于一片独木舟中的机动船,看着这个庞然大物异常灵巧地在独木舟中间冲了出去,驶向广阔的湖面,离开码头,那种臭水沟的味道才算消失,随着风,吹来鼻端的是水草的腥气,水算不上干净清亮,船头破开的水带起一片绿色,湖面很开阔,飘着三三两两的独木舟,居然还在船头扬起了帆!帆都不太大,有的用补丁渲染得五彩斑斓,在劲风中鼓胀得很饱满。这里还看不到水上村庄的影子,极目远望也看不到,因为湖面上,尤其是在主航道的两侧,接连不断的有很多用树枝或棕榈叶柄围成的栅栏,象是捕鱼养鱼的渔场,他们挡住了视线。
水上村庄所在的这个诺库耶湖是个天然泻湖,也就是说,它和大西洋是相通的,每年雨季时湖水是淡的,而旱季则是咸水。导游正滔滔不绝地讲着,水上村庄突然就出现在眼前,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鲜艳夺目的可口可乐的红色标志,在平静的湖面上反射着同样巨大的倒影。我们随即看到了著名的水上村庄,果然,每间房屋都建在植在水下的木桩上,木桩排列很密,离水面有一米多高。穿行在水上村庄里,才发现这里原来也有小块的陆地,上面建着坚固的砖石结构的住房,想必最初的拓荒者是在这几块小岛上存身的,然后随着繁衍的人口增多,才逐渐向水中扩张的,在旱季,这些露出水面的小岛可能会更多,我看到在巴掌大的一小块露出水面的陆地上,一个三四岁的黑小孩,正牵引着一只简单的风筝,试图让它飞上天去。这个情景转眼而过却让我不能忘怀。
水上村庄的中央有块面积较大的水面,几十只独木舟挤在一起,这里是水上村庄的居民们自己买卖生活用品的集市,因为村里除了鱼虾以外,其他所有的东西都要从岸上运来。对于外来的游客,水上村庄专门有一些卖工艺品的小铺子,都是典型的建在水上的房子,我们自然要一一拜访,可惜工艺品倒和其他地方的没什么两样,估计也和蔬菜水果一样,是从岸上运来的。也许是我对气味过于敏感,凉爽的风中总带着一种潮湿的腥气,我想这可能是与海相通的泻湖不可避免的吧,可是当我后来又去过了科特迪瓦阿比让港边的泻湖,却没有闻到这种味道,现在想来,可能是村里过于密集的人口集中在一起,各种生活生产的废弃物几百年都依靠湖水来净化,就象一个消化不良的人口气总不太清新一样,湖水也疲惫啦。村民们的祖先是逃避战乱阿贾族人,据说现在这里已经有两万五千多人口了,战乱早已平息了,这些村民们不肯离水上岸的原因可能只是故土难离了吧,这里已经成了他们的故土了。
游客们是水上村庄最受欢迎的人,一路穿行在村中小河上,每个村民都会向你招手微笑,嘴里还喊着:西尼,西尼!这是法语中中国的发音。中国和贝宁有着长期友好的关系,中国政府派出的援外医疗队在贝宁的城市乡村有良好的声誉,我们也跟着沾了沾光。这里的房屋也反映出贫富的参差不起,好的房屋,用细密的竹条建成,房顶上也有型有款,有的还漆成鲜艳的颜色,而简陋的房屋,也有用茅草做顶,四面漏风的。我们提出想去一个普通的村民家中看看,驾船的向导毫不犹豫地就把船靠上了旁边的一处房子。房子前有一个码头一样的平台,是木头做的,从缝隙中可以看到下面荡漾的水面。主人正坐在门前整理着鱼网,看起来也不是新网了,他似乎尽力在补一个大洞,看到我们跳上码头,他笑嘻嘻地抬抬手就算打了招呼,任我们自己在屋子门口探头探脑地往里看。整个房子都是用木头和树枝搭建的,墙壁上透出星星点点的亮光,屋里没什么象样的家具,一目即可了然,我们的猎奇心理没有得到满足,转身往船上走的时候,我总觉得刚才看到的什么东西令我觉得熟悉,上了船才猛然想起来了,屋子里有一盘蚊香,是我们在国内见惯了的仙鹤牌的。不过这也不奇怪,中国的日用消费品在贝宁一直有良好的市场。船带着我们在村中转了一圈,又沿着主要大“街”向外驶去,两侧的那些村民再次向我们打着招呼,我突然觉得这里简直就象我们的周庄一样,每个人都生活在风景里,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句诗:我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我。
巴西木
一到贝宁,我就琢磨着怎么完成任务――这是工作之外的另一项任务,为全处的同事带回巴西木去。国内的花鸟市场常常能看到巴西木,叶子跟玉米叶有点象,一盆能卖到800多块钱。很多从非洲回去的人都带上几段巴西木,截成尺把长的一段,用塑料袋包着保持水分,断面上还标出上下,回国后把下端放在水中浸泡出根系,就能在花盆里种活了,比商店里卖的便宜,而且还更正宗,可惜这东西很沉,谁也带不回多少,所以同事们的需求量依旧很大,这次有我这样年轻力壮的人来非洲,同事们都指望我能多带些回去哪。因此每次去科托努的时候我都在专门卖花的商店停一下,贝宁虽然气候湿润到处繁花,可还是有很多专门卖花的商店,里面奇花异草不少,都是专门买回去装饰庭院的,与路边的野花不可同日而语,象我这样的外国人出现,一般都会有大笔的生意,所以经常受到欢迎,有时还能享受到冰凉的汽水,可是我就是没有见到过这种巴西木,我知道这种树在非洲肯定不会叫巴西木,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望着花贩企盼的眼神,我也只好苦笑,到后来轻易不敢进花店,老觉得自己是进来骗汽水喝的。
我只好指望自己哪天能在什么地方无意中发现。有一天经过一个村子,突然就看到了巴西木,连连喊停,路边是一户人家的小院,院墙是一排碗口粗的木桩,木桩上端长着绿色的叶子,跟玉米叶子没什么两样。我一直以为这种树是长在人迹罕至的原始丛林里的,所以才在国内卖到800块钱一棵,没想到在非洲却普通得只是当作院墙,难怪在卖花的地方看不到,它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心想还不如在花盆里种几棵玉米算了。可惜这种体会别人不会有,我要是拿几棵玉米回去,恐怕也说不过去,只好叹口气,向黑人司机表达了自己想要一根这个的要求,他连连点头,下午就扛了一棵小树回来,果然正是巴西木,我随即想起,离回家还早哪,现在砍下来可怎么办?
我用手势比划着,黑人司机似乎明白了,他把树扛到草丛里,朝着松软的泥土插了下去。雨季过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那棵巴西木生出新叶,已经在这里扎下根来,突然觉得自豪,是因为我,这个院子里从此就有了巴西木了,不知道以后再来的人会不会知道。我住的房间,以前是项目组的会计住的,丢下了好多旧书,我没事时也随便翻翻,有一天看到一本精装的《资本论》,拿起来却觉得不对,翻开硬壳的封皮一看,原来书里被抠了个洞。这个洞有网球大小,是用刀子一点点抠出来的,边缘还很粗糙,最上面有十来页并没有抠洞,盖在洞上,不留心根本看不出来,我摸索着洞壁上的刀痕,琢磨着我的这位前任到底为什么要对《资本论》下这样的毒手,隐约之间我闻到了犯罪的气息,可到底是什么,我却不知道。
那以后我一直把这本《资本论》带在手边,随时翻阅,《资本论》本来就是一本深奥的书,现在有了个支离破碎的大洞,读起来就更玄妙了,有一天下午,我看见黑人司机又带着个小贩来了,脑子里灵光一现,明白了这是干什么用的了,这是用来带象牙的。这个黑人司机以前就跟着中国人工作过,比较了解中国人的需要,所以时常带着卖工艺品的小贩来我这里,贝宁的铜雕和黑木雕都很有名,我看到喜欢的也挑几件,估计他从中也能拿点儿提成。他带来的小贩也卖象牙工艺品,可是我知道象牙是国际禁运的东西,各国海关都查得很严,所以一直都没有买。
可现在这本《资本论》却让我心思活动起来,我要过一个象牙手镯,拿进屋子,打开那本《资本论》来一试,正好可以放进洞中,这一定就是用来装象牙的了,我翻检着那个小贩带来的象牙工艺品,以手镯居多,一问价钱,居然比铜雕和黑木雕都便宜,看来国际性的象牙禁运已经给这些不法商贩造成沉重打击了,我暗自比量着洞的大小买了几个,老妈老婆丈母娘,一人来上一个,非洲无所有,聊寄一只镯吧。下面的问题就是怎么才能带回去了,每天空闲下来,我就把那几个象牙手镯在《资本论》里放进去拿出来地比划,设想着一路上过关斩将的情形,越想心里越没底,这可是明摆着走私啊,还自制了做案工具,知法犯法,铁证如山。
人要是起了疑,心里可就不踏实了,我开始向在贝宁遇见的每一个中国人打听象牙制品的事,大家告诉我的都是坏消息,什么按照象牙重量判刑啦,什么列入海关黑名单不让出境啊,那一条我都害怕,我这才明白我的前任为什么放弃了这本《资本论》。后来一个好心人告诉我,其实这些象牙制品是可以退货的,当然价格比买的时候要少很多了,按照小贩们的说法,不能退回的钱可以视作是象牙制品的租赁费,毕竟它在你手里把玩了这么久,你也为它欢喜为它忧过了吗,看来人家对《资本论》的体会比我深。
种子
我的抽屉里丢着几颗巨大的种子,是上次赶集时买回来的,这几颗种子应该是某种大树的果实,买的时候那个当地人连连比划,看他的手势,树可够高的,其实这也不奇怪,这里很多东西都要比国内见到的大,长成树的仙人掌就不用说了,还有一种茅草,跟国内的狗尾巴草一模一样,可就是大了几十倍,长得比人还高,草叶宽得象玉米叶,雨季时走在草地中间的小路上,象穿行在树林中。洛克萨虽然是个省会城市,可是一周才有一次集市,商品粗看琳琅满目,仔细端详也就这么几种,火柴,蜡烛,番茄酱,花生,蔬菜,芒果等……居然有很多是进口货,中国的蚊香,印度尼西亚的火柴,日本的蜡烛,我去赶集纯粹是猎奇,喜欢看稀奇古怪的东西。当我在一堆狰狞的猴子头骨中间看到这几颗种子时,还以为这是某种蛾子的蛹,因为和电影《沉默的羔羊》里那种蛾子的蛹很象,等发现是植物的种子时,立刻觉得稀奇,就掏钱买下了,可是这种认为它是动物的感觉却一直存在,老觉得什么时候它会在我手心里裂开,孵出奇怪的生物来。其实这些种子更象是某种豆类,比如豌豆,就是比豌豆大上许多,颜色深红,叩之有声,种子很硬,用指甲掐,用钥匙划都不能留下痕迹,一侧还有一个白色的硬边儿。物以稀为贵,买回来日日把玩,种子得了人气,色泽愈发圆润,我一边欢喜一边愁,愁得是将来怎么把它们带回国去。出国前有关动植物检疫的规定也学了不少,平日里读书看报,对外来物种入侵这种说法也很了解,万一这几个种子在国内流落沃土生根发芽,不定会惹出什么麻烦来,那我的罪过可就大了。
今天终于想到了办法,我先让黑人司机找来一根自行车辐条在石头上磨尖,等他磨好之后我就带着种子去了厨房,点着煤气炉,把辐条的尖头在火苗上烧红,然后对准种子的一侧扎了下去,种子的硬壳开始只是出了个小黑点,我反复这么烧着钻着,硬壳上终于出现了一点油迹,随后冒起烟来,不多时手下一沉,辐条穿透了进去。种子里面很软,辐条进出了几次,很快开始钻着另一侧的硬壳,这时一股奶油的香气从种子里传了出来,整个厨房异香扑鼻,我更相信了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经过这番火的洗礼,这粒种子肯定就死了,即使带回去也不再有害,等明天赶集的时候,我再去买几个钥匙环来穿上,就成了很别致的非洲纪念品了。
边境历险
贝宁和多哥接壤,很多住在贝宁的中国人喜欢开车到多哥去买东西,价格便宜,沿途风光也不错,我也搭了另一个中国朋友的车,准备来一次出境游。那朋友是个老贝宁了,护照上盖满了多哥和贝宁两国的海关章,不知道跑了多少趟了。所以一路之上,除了跟我聊天就是打瞌睡,对外面的非洲风光看都不看一眼。途中我们在一个小城加油的时候,朋友突然从后背箱里拎出一本挂历跑进了旁边的警察局,过了一会拿着张警察局长的名片出来,我说是看朋友吗?他耸耸肩说不认识。到了边境时,已经有很多车在排队了,朋友拿着我们的护照去办手续,我无聊地等在车里,前面边境上有个不起眼的铁栅栏门,上面用铁板焊着巨大的贝宁两个字,这意味着我将踏上另一个非洲国家的土地了,这么想着我就很心潮澎湃,我拿出了相机,想把贝宁这两个大字留下来。谁知当我跨出车门举起相机,突然周围一片混乱,很多人大声吆喝着跑动起来。等我意识到是冲着我来的时候,已经被一群穿着蓝色制服的警察包围起来,其中一个瘦小的家伙走上前来,一把夺下我的相机,转身往办公室走去。
我傻了眼,难道这里不让照像?可我不知道啊,只好快步追了过去,那个警察已经进了边防站的办公室了。这个办公室是一个很长的房间,外面开了一排小窗口,每个窗口前都坐着办手续的人,我不敢走进去,只好一个个窗口地看着那个警察在屋里走着。非洲人在我看来长得都差不多,短短几分钟功夫,我就想不起那个抢下相机的警察长得是什么样了,这时我的朋友也发现了异常,连忙追了过来,带着我走到办公室后面,那个警察正在摆弄我的相机,朋友上去解释起来,警察却象没有听见一样,连头都不摇一下,好像是铁定了要把这个相机没收了。我想起以前听说过的那些非洲警察很腐败的故事,就悄悄伸手到口袋里,捏了厚厚的一叠西非法郎飞快地塞给他,那个警察愣了一下,朋友连声制止,可是已经晚了,警察突然高声呼喝起来,更多的警察出现在我们周围,难道我又做错了?朋友拼命解释着,还从那个警察手中把钱夺了回来,然后大声地用中文骂着我:你找死啊,贿赂公务员是要坐牢的,还不赶紧认错!我知道他这也是做给警察看的,连忙点头认错,朋友又把我的护照给他们看,指点着上面寥寥无几的几个海关章,大概是在说我刚刚到这里,不懂法律也不懂规矩,说了半天警察们才散去,然后朋友把那警察局长的名片拿了出来,两个人这才越说越近,开始相互握手,然后互相拍打肩膀,我知道也许没事了。后来这警察也跟着我们上了车,他把相机还给了我,还一直把我们送到对面多哥边境,又拿着我们的护照进去帮我们办签证,我知道,这全是那张挂历换来的名片起的作用。
我的院子里有一片菜地,刚到贝宁的时候我没有注意,有一天发现黑人厨师在冲着院子浇水,才发现在那些杂草掩映下,是一片绿油油的韭菜,韭菜长得很茁壮,我掐了一下,一股温热的汁液染绿了我的指甲,韭菜的浓香扑入鼻端,我立刻跳了起来,一叠声地吩咐厨师和面、剁肉,割韭菜,今天要吃饺子。贝宁没有韭菜,这片韭菜地是我的前任从国内带来菜籽种出来的,已经好多年了,地肥水美,日照充足,韭菜长得比在国内还壮硕,当地人都知道中国人爱吃这种带着奇异香味的菜,但是他们自己不吃,他们把它当作香料了,常常有当地人向中国人要一根两根韭菜,捣碎了涂在脸上,如果你在街上见到一个散发着韭菜味的当地妇女,可别大惊小怪的。韭菜这种蔬菜并不好种,但是一旦种活了却可以吃很久,我后来知道,我们这里的这片韭菜地,在全贝宁的中国人中也都很有名气,以前每到过节,我的前任都把韭菜全割出来,一袋袋装好,开车到首都去分送好友,到了晚上,几乎每户中国人家里,都在吃我们洛克萨的韭菜饺子。
中国人在非洲种菜是一种传统,每一处中国人聚居的地方,只要有条件,都会有个小菜园子,种着从国内带来的各种菜籽,这倒不是说当地的蔬菜不好吃,但是在万里之外能吃到国内的蔬菜,意义却又不同,会让人觉得离家并不遥远,何况,种菜还是一种很好的消遣,中国人在工作之余,踏着余晖,在菜园子里浇水施肥捉虫锄草,看着菜一点点长大,日子也就一天天过去了,这个道理我也明白,所以我就接过了侍弄这片韭菜地的担子,先把菜地周围的杂草清除干净,然后整理沟渠,加固田垄,非洲肥沃的黑土在我脚下散发着潮湿的热气,带着植物腐殖所特有的味道,我象个真正的农民那样弯腰抓起一把来紧紧攥住,嘴里哼哼着:多好的土地啊,肥得流油啊。
土地当然流不出油,流出油的是我的脸,在太阳下忙活了半天,我身上的汗出个没完,而且往往是出一阵儿就被晒干了,皮肤紧梆梆的,然后稍一活动又再出一层,到后来,出的汗已经越来越少越来越粘稠,我知道,现在出的都是油了。我望着已经面貌一新的韭菜地,满心喜悦,抄起水龙头准备浇水,一直在房檐下袖着手看我劳动的黑人厨师叫喊着飞奔而来,一把抢过水龙头,把喷涌而出的水柱射向一边,我一愣,他随即用手试试水温,我也跟着把手伸进水里,乖乖,居然是热水,所幸只是太阳下晒热的这一段,我把凉水喷向韭菜,它们很快焕发出绿色,我又用水冲洗着腿脚上的黑泥,后来索性从头顶浇了下来,洗去汗水,充分享受劳动的快乐。
热闹够了转身离开,我看到菜地一角挂上了一条半米来长的小彩虹,突然感动起来,觉得今天真幸福。中午在厨房帮着黑人厨师做饭,我想起在院里见过几株野薄荷,就想去摘几片叶子来调味儿,谁知在院里没走几步,突然就看见了蛇。来贝宁之前,几位到过这里的同事说这里有蛇,而且还有毒蛇,要我一定小心,我还直开玩笑,说最好碰见一条白蛇一条青蛇,我也顺便结回仙缘,可我没想到这么快就和蛇遭遇了,而且不是白蛇青蛇,而是条黑色的蛇。这条蛇很娇小,只有一根半筷子那么长,和钢笔差不多粗,全身都是黑色,闪着冷森森的幽光。它显然先一步发现了我,已经在戒备地盯着我了,当我愕然止步注视它时,它突然支起上半身来,面向着我,头变成扁扁的,发出嗤嗤的声音,我本能地向后一退,那蛇随即又转回头俯下身子,向一簇草丛快速游走。说实话,这和我想象中的遇仙太不一样了,蛇也小得象个玩具,但直觉告诉我,这是条毒蛇,要是让它跑了,说不定哪天我一脚踩上去,就彻底结了仙缘了。我连忙转身往厨房跑,抄起窗户下的一支铁锹,有锹在手,勇气顿生,我几步就奔了回来,这时小黑蛇已经离开刚刚躲藏的草丛,正向广阔的草地游去,象一段黑色的绳子被风刮着走。看我又追来,小蛇停下身来,再次树起头部扁着脑袋威胁我一下,那扁脑袋跟我在电视里见到的眼镜蛇一样,我顿感手中铁锹的把儿太短,万一一击不中,它会不会顺着锹把儿爬上来?我咬紧牙抡起来打下去,慌张之下失了准头,铁锹在离小蛇一米多远的地方砍了个坑,小蛇闪开溅起的泥土,转身再走,我提着铁锹继续追着,真是麻杆打狼两头害怕。蛇游进草丛,黑色的身影时隐时现,我一边用铁锹拔拉着草,一边追寻它的身影,生怕它埋伏在什么地方暴起发难。这时忽然看到在草丛里,自己穿着拖鞋的双脚白生生的,看起来随时都会被蛇咬上一口,心中怯意大生,停下脚步,小心地退出草地,这才发现汗水湿了衣服。
回到房间找出蛇药随身携带,那小黑蛇扁起脑袋的样子总在眼前闪现,坐在厨房前的台阶上,看着眼前茂盛的草地,突然对这里充满陌生感,虽然身后厨房里正在煎炒烹炸―――这是人类不同于其它动物的高明之处,可是几步之外,茫茫草地,却依旧是野生动物的领地,我们一点都不了解。象所有多雨的非洲国家一样,贝宁也喜欢用瓦楞铁皮作房顶,每到太阳落山,屋顶金光一片,我常在这个时候,坐在屋檐下喝着茶,听屋顶上鸽子们走动的声音,听得久了,我能够想象得出他们背着小手,迈着一双小红脚丫,在略带锈迹的瓦楞铁上不慌不忙散步的样子,他们也在享受一天里最后一缕阳光。
贝宁的鸽子虽然是野生的,但是喜欢生活在有人烟的地方。我屋顶上住着的这两只鸽子,是我亲眼看着他们好上的,那只公鸽子其貌不扬,当年整天鼓着胸脯,支棱着翅膀跟在母鸽子身后转,还咕咕噜噜说个不停,我那时就不看好这公鸽子,可他们还是好上了,还在我头顶安了家,和我成了邻居。小两口每天在我头顶上走个不停,好在声音不大,沙拉沙拉的声音也是非洲一景。有一天一个鸽子蛋掉在房前摔碎了,原来楼上的邻居有了喜,可是不小心把蛋都摔下来了,我很替丧子之痛的邻居难过,把蛋远远丢开,谁知过了几天又掉下一个来,这可太马虎了吧,年轻人怎么这么不知道珍惜生命哪?我爬上房前的芒果树,向他们的窝里打眼一望,呵,敢情这两口子正好把窝建在房檐下的一片瓦楞铁上,那蛋一生下来就顺着瓦楞铁往下掉。
我不能看着他们这么不珍惜生命,于是找来一块破蚊帐,迎着他们家的那片瓦楞铁拴在房檐下,果然第二天就有个蛋掉到了蚊帐里。我没有直接用手去拿那个蛋,而是找个筷子夹起蛋来,因为我想如果蛋上沾了人的味道,也许鸽子就会拒绝孵它了,然后我在屋檐下支起梯子,小心翼翼地爬了上去,慢慢就看到了鸽子窝的情形,真让人心酸啊,这就是鸽子的产房了吗?四面漏着风,硬梆梆的瓦楞铁上随便铺着数得过来的几根干草,公鸽子不在,只有母鸽子不安地看着我,哎,可怜的母鸽子啊,你这算是遇人不淑啊,想当初我就看那小子不怎么样,可你还是被它的甜言蜜语给打动了,这下惨了吧?我小心地举起筷子,把鸽子蛋递了进去,那母鸽子显然认出这个失而复得的蛋来,所以虽然不安地咕噜着却不肯离开,我把鸽子蛋递到它的面前放下,收回筷子后又拿出准备好的一块破布递了进去,既能挡住鸽子蛋不再掉出来,又能起到点取暖作用,这才放心地离开。
那天我一直等到公鸽子飞回来后,小两口嘀咕了一阵,并没有把鸽子蛋推出来才放下心,不久以后,楼顶上就多了一只小鸽子,一家三口背着小手,迈着小红脚丫,在我头顶走来走去。 从国内带来的磁带被我落在汽车里,一顿中午饭的功夫,就被非洲的阳光烤成一堆垃圾,我忍了一天,还是觉得不能没有音乐,遂决定去买几盘非洲歌听听。刚到贝宁时不敢上街,因为贝宁是说法语的,我一句都不会,可现在只好硬起头皮,每天的工作都枯燥无比,如果没有音乐陪着,真熬不下去。我知道街角有个卖磁带的小店,从早到晚音乐不断,我拿出几张西非法郎,从大到小认清了数目,又查着字典把几个必须的法语单词抄在纸上,背诵着一路走去,在平坦的红土路上竟然也走得磕磕绊绊,觉得似乎全城的人都知道我就要说法语了。离那个小店还很远,热情奔放的音乐就扑面而来,小店内外全是人,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我的勇气随着那几个单词转眼消失了,我怎么能在这么多人面前,说我那结结巴巴的法语哪?一下子我脚步沉重,越走越慢,后来索性停了下来,我站在离小店还有十来米远的街头,不知所措,那几个当地人已经发现了我,好奇地打量着,有几个还露出笑容,一副准备上来搭话的架势,露出的一口白牙晃得我心慌,我灵机一动,频频抬起手腕看表,然后不断向街道尽头张望,装出是在等人的样子,我准备再多看几次手表,演得差不多之后再转身回去,虽是落荒而逃吧,也尽量逃得从容些,音乐诚可贵,面子价更高,还是等找个翻译再来买吧。这时,暴响的音乐突然停了,四周顿时安静下来,我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刚才的心事被人听到了,再扭头看过去,已经有个黑人笑着站起来准备过来了,我顾不上表演下去,转身就走,这时―――
海伦的声音响起来了。这名字我当时并不知道,我只知道在刹那间,听到了一个女人的歌声,唱的是法语歌,正是世界上最优雅温柔的声音,我停住脚步,刚才绷紧的肌肉松弛下来,海伦的声音就那么柔柔地响着,四周变得模糊,世界就在我眼前。黑人兄弟是那么善解人意,他拿来了这个歌手的磁带,不断向我树着大拇指,我也向他树大拇指,把手里的西非法郎都交给他,让他自己拿钱。我想知道更多她的消息,却只能听懂两个单词:海伦,法国。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法国有个叫海伦的歌星,托国内的朋友查,他们也没有查到。就这样一无所知地听着她的歌声,更觉得萍水相逢,缘分不浅,除了这个不知是真是假的名字,我只有这十来首歌,已经铭刻在这一段岁月中。
红星饭店
在非洲看到一个五角星,是件让我很诧异的事,这个五角星就镶嵌在洛克萨一座水泥建筑的大门口,样子和国内上个世纪那些老电影院上镶嵌的五角星一模一样,也是用水泥浇铸的,想必当年也刷着鲜红的油漆吧,这样的五角星,现在在国内怕是也不容易见到了吧。这个建筑因此被到过贝宁的中国人叫做了红星饭店―――它倒真是一见餐厅,而且水准很高,能做出正宗的法国蜗牛来,可惜没有中国人会记得它真正的名字了。
在北京的时候,马克西姆餐厅的法餐贵得让我刻骨铭心,现在到了非洲,又便宜又正宗―――据说大厨从小就移民法国,到老了叶落归根衣锦还乡,撑起了这片饭店,很快就名声远扬,即使在饭店林立的首都科托努,也有很多人不惜驱车200多公里赶来一饱口福。我很快就迷上了红星饭店的法国大菜,法国蜗牛是这里的主打菜,上菜时端上来的是个烤得极热的铁板,铁板上抠着一个个小坑,蜗牛就窝在坑中,兀自滋滋啦啦地响,溅起的油星带着点儿淡淡的腥气,这是蜗牛特有的味道,我撕开烤得烫手的小面包,把蜗牛包在里面,再沾着小坑中的汤汁送进嘴里,嚼得时候还要紧紧闭上嘴,屏住呼吸,生怕美味有所逸漏,每吃一个,都会觉得生活真美好。之所以写得这么详细,在我来说,是一次满足的回味,虽然去得次数不少,可心中的疑团却一直未解开,这间饭店上怎么会有一个红五角星哪?对于看着《闪闪的红星》长大的我们这一代人来说,红五角星的含义可非同寻常。后来有机会请教了中国大使馆的文化参赞,茅塞才一顿一顿地开了,敢情贝宁以前是社会主义国家啊,在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先后有23个非洲国家宣布奉行社会主义,贝宁就是其中之一,出现这些社会主义的标志性建筑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稍微一留心,还能在贝宁看到很多当年社会主义建设留下的痕迹,有雕刻着镰刀斧头的雕塑,有象这样的五角星,在科托努最大的解放广场上,还树立着巨大的火炬纪念碑。
这些当年的痕迹让我产生出许多感慨,尤其是坐在安静的餐厅,品尝着美味的蜗牛,更是觉得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贝宁的雨季来临之后,我喜欢坐在门前的回廊上打发时间,初到贵地的新鲜感过去了,我的日子就象每天两次的大雨,准时而单调。回廊上有个木头躺椅是我最喜欢的,据说是以前项目组的木工自己做的,他们在上面躺了两年,项目结束都回家了,我又从国内跑了来继续后续项目,接收了这个大院子,也接收了这个躺椅,头枕在躺椅上,隐隐约约能闻到别人头发上的味道,刚开始觉得怪恶心的,洗了半天也洗不掉,前人的味道已经渗进了木头深处,不过现在已经习惯了,觉得有点别人的味道,倒不至于太过孤单了。 热带的雨总是说停就停,然后艳阳高照,蓝天骤现,白云一朵朵地飞快移动,象被狼追逐着的羊群。我看着白云就像看着时间流逝,一分钟又一分钟,一小时又一小时,每过去一朵白云,就离回家的日子更近了一步。有一天黄昏,突然听到一阵歌声从墙外传来,旋律是如此熟悉以至于我立刻大声地跟着唱了几句,然后才反应过来这是那首著名的红河谷,而人家唱的是法语的,我看到一面三角形的小旗在墙外移动,连忙跳起来站到躺椅上,正好可以看到一队小学生正排着队从我的墙边走过去,大概是放学回家了吧,领头的一个打着小旗,跟咱们国内的小学生放学一样。
这时他们也看到了我,齐齐地向我扬起小手,一片白白的小手心很是好看。我也扬起手,还举起了大拇指,孩子们发出欢呼,叫着西尼西尼―――这是法语里中国人的意思。领队的学生一边也向我招着手,一边约束着队伍,带着他们走远,然后那《红河谷》的歌声又再次想起,我的院子重又归于寂静。我在椅子上站了一会儿,想起自己上小学时学这首《红河谷》的情形,那会儿怎么会想到长大以后,会有一天对这首歌这么有感触啊。眼见了暮色四合,厨房那边黑人厨师向我发出了开饭的手势,我叹了口气,虽然一点也不饿,可是饭总得吃,吃完后这一天就快过去了。正要转身跳下椅子,突然在门框上发现了什么,我的心砰砰跳了几下,伸手擦掉浮土仔细再看,是一行用圆珠笔写着的小字:这个XX是我的同事,曾经为了这个项目在这里呆了两年,这一行字,是他过生日时写在这里的吧,我仿佛看到两年前的某个黄昏,另一个人站在这个躺椅上,写下这行寂寞的文字。在国内的时候,我喜欢泡酒吧,到了贝宁,也很快就找到了卖酒的地方,和国内的酒吧不同,这里卖酒的小店都开在路边,四四方方的一个铁皮房子,迎着街的这一面到了晚上打烊时就变成一块铁板,外面还上着大锁,整个是一个铁盒子,那些酒晚上就存放在铁盒子里。这样的酒吧每条街上都有,白天,这面铁板墙用两根铁棍向上撑起来,就成了一个遮阳棚,柜台外面放上几只高脚凳,本街的闲人们陆续坐过来,背靠着柜台,一边喝着酒,一边向过往熟人打着招呼。附近的音响店总是放着震耳欲聋的非洲音乐,听得人热血沸腾。
酒的种类很多,靠里面的一面墙上密密麻麻摆的全是酒,据说不是少是走私来的,可以喝到正宗的法国红酒,当然,我是整瓶地买回去喝的,在尘土飞扬的街头喝上等法国红酒,没意思。我喜欢在这里喝啤酒,酒吧没有冰箱,啤酒都冷藏在放着碎冰块的箱子里,喝的时候,酒瓶子上湿漉漉的,很容易就把商标撕下来了,我有时把撕下来的商标带回住处,后来清点过,已经陆续喝过四个国家七种牌子的啤酒了,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贝宁当地产的啤酒,喝完之后满嘴留香。
当地人多半喝便宜的马丁尼,或者劲头大一点的金酒,不过很少看到有喝醉的人,其实这里的人并不是真的好酒,而是喜欢这个慵懒惬意的气氛。有时他们只是在这里喝瓶可口可乐,照样可以消磨掉午后最闷热的几个小时。去的次数多了,认识的酒友也多了起来,虽然语言不通,可是不影响交流,有时候心情好,就请大家喝一杯,好在也都不贵,比北京那些酒吧可便宜得多了。在这样的地方喝酒,是没有下酒小菜的,我有时还真怀念爆米花和花生米。有一次,一个酒友拿来了个油纸包,还没有打开就闻到一股怪异的香味,酒吧老板也兴奋地凑了过来,还主动给倒了杯酒,那个酒友郑重地一层层打开,里面是几串暗红色的东西,仔细一看我差点吐了,是油炸小老鼠啊,酒友热情地伸手相邀时,喉结都忍不住在上下移动,不断咽着口水了,而我却连忙揉着肚子假装吃饱,酒友便和酒吧老板津津有味地分吃一空,我只好不断地往肚子里灌酒,还屏住呼吸,拼命把头扭向街道那边,可耳边却一直充盈着他们的牙齿咀嚼细小骨头的声音,那天之后我好几天都没去喝酒,一走近那条街似乎就闻到了炸小老鼠的怪异香味儿。后来听说,当地村子里还有一种用棕榈私酿的酒,劲头不小,滋阴壮阳,等有了机会,一定要品尝品尝。
朗格
朗格是我说得最熟的一个法语单词,就是牛舌头,用做食物时俗称口条。我记不清自己到底说过多少遍朗格了,但是我知道,每说一遍朗格,就意味着我又吃了一根牛舌头。我虽然住在省会洛克萨,可经常要往首都科托努跑,两地相距200多公里,每去一次,都要在科托努吃一次午餐。我以前都是去张清明开的那家海景酒店,可是后来发现那里的价格太贵,适合请客而不适合自己随便果个腹。有个贝宁朋友推荐我去市中心的一家餐厅吃朗格。我一直没有搞清楚那餐厅的名字,因为餐厅门口挂着很多法语招牌,而且为了吸引眼球,还都是用各种色彩鲜艳的字迹来写的,字体也是云山雾罩的花体,当然,即使是正规书写的法语我也看不懂,更别提这些图画一般的法语了,我只是牢牢记着这个地方,海滨大道内侧的第一条马路上,十字路口拐角,正对着两颗大树。餐厅在二楼,楼梯很陡峭,有一次我去的时候楼梯上有人,我盯着前面那个黑人的脚后跟,突然想起了自古华山一条路的西岳,也想起了主席的一句名诗,无限风光在险峰。
餐厅里面到处都是帷幔,有的厚重,有的轻柔,把外面炽烈的阳光隔绝开,又使屋里弥漫着一股特殊的感觉,我去过几次后突然明白了,这里就象是法国贵族庄园里的那种样子,服务生也都穿着深红色的制服,戴着白手套,尽力挺着腰板,彬彬有礼,走路无声,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书,说是历史上的殖民者,在非洲也努力保持着与欧洲同步的生活水准,不知道这间餐厅算不算是殖民时期的遗风。我第一次独自摸上门来,对服务员说出朗格这个词时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而且也不知道自己发音是否准确,很怕服务员追问,谁知服务员只是无声地一点头就退了下去,不一会就开始布置餐桌,刀叉雪亮,餐布深红,一切都很有品味,我有些后悔自己来得莽撞,隔着那些帐幔看过去,就餐的人大部分都穿着西服,这时才觉得空调其实很劲,连忙把穿着短裤的腿藏到桌子下,身上愈发冷了起来。菜上来才知道就是牛舌头,做得肥香无比,连汤汁都好吃,我开始还想保持风度,后来就开始大刀阔斧风卷残云了,要不是极力克制,我会再要上一份的。从那以后我只要来科托努,就必定去吃朗格,服务生也不用我再招呼了,只要一坐好,朗格就跟着上来了,朗格成为我热爱贝宁的一个原因。
螃蟹
从洛克萨去科托努的路上,经过一个泻湖,湖是和大西洋相通的,涨潮的时候海水会灌进湖里,我有一次经过那里,看到路边有当地人在叫卖螃蟹,连忙让司机停下车来,那些当地人看到车停了,纷纷抱起自己的篮子追了过来,挤在车门口,把一堆篮子举到车窗前,我连车门都打不开了,索性摇下车窗,那些篮子里都是螃蟹,带着海水味的腥气扑面而来,我咕咚一声咽了口吐沫,声音大得吓了自己一跳。我让司机帮我侃价,我知道我得装作并不是特别想买的样子,要不然价格肯定高,谁叫咱是外国人哪!可那些螃蟹个个生龙活虎,长得跟国内的大闸蟹一样,我的目光根本移不开了,只在那些青色的螃蟹壳上抚摩不已,而且嘴里似乎又有咕咚一声要响,瞧这点出息吧,我用力扭回头,顺便把吐沫咽下去。司机告诉了我价格,我飞快地换算了一下,大概合人民币十块钱吧,国内这样的螃蟹,就算不是正宗阳澄湖的,也得二十多块钱一只呢,我决定买几只最大的,回去好好吃几天,看我伸手在篮子里挑着,司机告诉我,这是一筐的价钱,我失声叫了起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些商贩连忙慌张地说着什么,司机告诉我,他们说还可以再便宜些,我的心砰砰狂跳,这一筐有七八只哪,居然才卖十块钱???看到司机肯定的表情,我心中立刻升起一个念头,何不多买一些,带到科托努送人哪?这里离首都还有150多公里,他们平常一定吃不到这么新鲜便宜的螃蟹,于是我按照司机新侃的价格,连买了四五筐,那筐是用湖边的萱草编的,此刻把口一拴,放在后座下面就可以了。
一路之上,我盘算着都应该送给什么人,朋友这么多,面面俱到也不可能,干脆都送给使馆那帮哥们吧,私人交情不错,工作上也老找人家帮忙。以前来科托努,我总要到繁华的市场上转转,可这次办完公事,又匆匆忙忙跑到使馆把螃蟹留下,然后一路狂奔往回赶,听着螃蟹在身后抓挠筐子的声音,我的心也痒痒的,不断回头安慰它们,别着急啊,我比你们还心急哪。回到家里立刻升火倒醋拍姜温酒,片刻风卷残云,连尽三只,大快朵颐,可惜没有几只菊花应景。这时接到了使馆那个朋友的电话,说看到我留下的螃蟹了,表示谢谢,不过,他在电话那边吞吞吐吐地说,这个湖边曾经有一个工厂,湖水受过污染,所以这里的中国人,都不吃湖里的东西。
商人魏清明
刚到贝宁我就听说了,科托努有个开饭店的中国人,正好我要请贝宁建设部的几个人吃饭,就把他们带到了这里。这次来贝宁,是我第一次独立工作,一夜之间就被逼着独自面对一切,要么做好,要么垮掉。我一句法语都不会,却要代表公司请别人吃饭,该怎么办?我不得不立刻成熟起来,比如选择到中餐馆请客就是我反复思虑的结果,至少可以避免看不懂菜名的困难。
餐馆的名字叫海景酒店,正对着繁华的交通岔道,这里是富有的白人区。我们被带到支着遮阳棚的楼顶,大西洋就在不远的地方,虽然被附近高高低低的房子遮住看不到海景,可是那股带着海腥味的风还是令人心旷神怡,我请大家在铺着红色桌布的桌子前坐好,到此为止,一切还都可以靠手势靠笑容来表达,接下来该怎么办?桌角上还放着拳头大小的花盆,我只好盯着它发呆。这时老板走上来,殷勤地打着招呼。也许是一上午言语不通的憋闷,我很高兴地跟他说着中国话,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原来他就是魏清明。我请他拿菜单来,不料他把手一摆说用不着,他们几个爱吃什么我都知道,就看你爱吃什么,我这才发现,原来他和我的几个客人都很熟悉,说话间菜就上了,和我想象的完全不同,这里是中餐西吃,各吃各的,我要的鱼香肉丝上被扣了一碗米饭。魏清明拿来一瓶啤酒,斜靠在柱子上和我们聊天,我很快就知道他已经在非洲干了十年,现在全家都来了,孩子在科托努最好的学校上学,福建老家已经没什么亲人了。他与我的客人说着法语,声音象在吵架,这里很多中国人说的法语都有这么股子生猛的味道,与科班出身的翻译绝对不同,他们说的法语就象他们的生存状态,有种挺胸抬头的感觉。
我的鱼香肉丝很好吃,可我渐渐升起一种失落感,刚见面时那种见到亲人的感觉消失了,他与客人说着法语,与跑堂的说闽南话,与我说着普通话,我觉得自己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个主顾而已,他对我并没有老乡见老乡的感受。在门口告别时,看他与门口的黑人说笑着,伸出手握成拳头,在黑人肚子上轻轻一打,然后嘻嘻哈哈抱成一团,我才恍然觉察出刚才的失落是来自于我的孤单,魏清明虽然与我有着相同的血脉,却已经溶入了这里,成了一个非洲人。黑人司机萎靡不振,闹肚子了,我给他拿了黄连素,他却不肯吃,只是说要捡点芒果,我大度地挥手随他去捡,拉肚子吃芒果,不知道是不是非洲偏方。然后他跟我请假说去找村里的神医看病,我一时好奇,也跟他上了车,他把我带到了一个村庄,很神秘地指着村口的一个小茅草屋让我看,我也没有看出什么不同,只有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太太坐在墙边打盹。
这大概是神医的妈吧。我眯起眼仔细打量,年轻时怕也是个美女。老太太看到我,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也热情的打着招呼,司机在身后一通忙活,竟然从车厢里提出一口袋芒果,原来不是偏方而是诊金。老太太招呼我们坐下,我看看四周也不象有坐的地方,就在她面前蹲下,听着司机跟老太太咕噜咕噜地说着什么,便说还边大笑,我也跟着笑,礼貌咱还是有的。司机转身向我比划着手腕子,嘴里不断地叫着一个人名,我愣了一下,听明白他叫的是我们公司一个女同事,以前在这个项目组当过翻译,怎么,她和这老太太认识?我看着他比划着手腕子,脑海里突然划过一道闪电,知道这老太太是谁了。这老太太就是这一带很有名的神医了,当然这是尊称,好多描写非洲的书上,都把她这样的人叫做巫医,据说掌握着神秘的力量,却无人能够了解。话说我们的这位女翻译,在当地市场上买了一副皮手镯,戴了没有几天,手臂却肿了起来,看样子象是对手镯的皮子过了敏,用了国内国外好多药都不管用,还专门去多哥一家很大的法国医院去看过,但是都没有治好,女翻译有病乱投医,就跑到村子里找神医来了,神医也真够神,给她吃了片药居然就好了。
这个故事我早就知道,此刻我转眼打量着她,果然看到双目开合之间精光四射,深为自己刚才心中的不敬而不安,而神医却依旧笑得慈祥灿烂,更显得高深莫测。司机这会儿开始向她说着什么,好像在诉说自己的病情,神医拉起他的手慢慢摸着,还让他张开嘴往里看了一眼,怎么跟咱们中医里的望闻问切似的,我正琢磨哪,神医已经从屋里拿出一瓶药来,倒出一片麻利地丢进司机嘴里,我觉得那药瓶眼熟,仔细一看,这不就是黄连素嘛。神医看我在注意她,向我举举药瓶翘起大拇指。我也连连谦虚地摆手,心中暗自揣测,不知道那个女翻译的过敏症是不是也是用这个药治好的。
一个非洲人盯着你看的时候,眼睛里透露出的真诚是你无法怀疑的,我盯着特拉瓦伊那双眼睛,乖乖地掏出钱包,把一叠西非法郎递给他。他照例没有接钱,只是伸出两个指头,从钱里面抽了一张出来,然后再次真诚地看着我,说:我一定会还给你的。这话我听过十几遍了,早已不再当真,但我还是很诚恳地握住他伸过来的手,用力地握住,还起劲地摇了摇。特拉瓦伊并不是他的名字,而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在法语里,这是工作的意思,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是来找工作的,看他反复强调这个特拉瓦伊,就以为是他的名字,后来虽然知道了,却也懒得再改,就这么一直叫了下来。特拉瓦伊是建筑工人,以前曾在我们公司的项目组干过,学过几句中国话,却是道地的四川口音,据说当年带他工作的中国师傅就是个四川人,这是件很好玩的事,在一些非洲国家,有很多会说中国话的当地人说的是方言,我还遇见过一位,会背山东腔的毛主席语录。
可惜我没有什么工作可以给特拉瓦伊干,他就整天往我这里跑。我后来听说,当年我们公司的项目组组长在离开贝宁时,曾说过一句豪言壮语,他说:贝宁啊,我们一定会再回来的。当时引起了洒泪的感人场面,现在却给我这后来人惹了麻烦,我看那特拉瓦伊穿着虽然干净,却依旧是我们公司几年前发给他的工作服,已经洗得很薄了,想必这些年境遇不太好,所以赶上饭点了就多给司机点钱,让他带特拉瓦伊一起吃饭。如此这般几次之后,特拉瓦伊把我当作了亲人,有一天就站在我面前,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盯着我,轻声提出了借钱的事,我愣了一下,这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干我们这一行的,有句话叫外事无小事,特拉瓦伊要借钱,往大了说也可以算是一次涉外金融业务,该怎么办才妥当哪?看着特拉瓦伊真诚的眼睛,我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就掏出钱来,谁知他只拿了面值最小的一张纸币,折算成人民币还不到三块钱,我倒松了口气,如果只是这个数目的借款,我个人都可以承受,哪怕借上十次八次不还也没有关系。结果特拉瓦伊还真的借了十次八次,我后来已经懒得数了,他倒是一直很认真,还掏出个小本本郑重地记上,我也偷偷问过司机,司机说他每次借了钱都拿到邮局寄信了,他有个亲戚在利比里亚的拉各斯工作,他想去投靠。
后来有一天他真的走了,我那时正好回国述职,等回到贝宁,司机交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特拉瓦伊还我的钱,整整齐齐一分不少,我现在还时常会想起他,相信象他这样的人,在拉各斯一定会干得很不错。今天是贝宁的一个什么节日,到处都不上班,我决定去附近的旅游圣地大波波休整一下。大波波在大西洋岸边,还有个小波波,是在多哥境内,不知道波波是什么意思,反正听着很悦耳。大波波很早以前是一个重要的城市,村中到处都是葡萄牙风格的建筑,独自穿行在大街上,仿佛进入了一个被遗弃的城市,街边的建筑雕刻着精美的浮雕,样子很象咱们澳门的大三巴教堂―――也是只剩下临街的门面还在,大门后面的房子已经坍塌泯灭了,残垣断壁上,镂空的窗棂依稀诉说当年的辉煌。村子另一边是不宽的一道河,有木船和独木舟来往摆渡,据说,当年繁华时,这里有只铁船摆渡,一次可以运5辆汽车过河,现在站在岸边,还能看到水下若隐若现的铁船残骸。
村子的另一侧就是海。沿着沙滩走,才能领略大西洋的魅力,这里的海岸与科托努不同,更加陡峭,于是海浪也更见威力,常常在岸边发出清脆的击打声,离得近了听着,象是鞭子一样的响声。据说,这里的海浪曾经一下子把个美国游客的颈椎打断。海的两边照样是望不到头,但是有白色的雾在弥漫,开始以为是风刮起沙子,后来才知道是浪花飞溅的水气,果然,鼻子里满是腥的海水味儿。岸边有些鱼船,都是用整棵的大树做成的独木舟,船帮上刻着图案花纹和船名,还涂着花花绿绿的颜色,看起来不象是能在这凶猛的海中使用的,但船边偏偏还晾着鱼网。沙滩上用木棍和布搭着简单的凉棚,布被海风吹得鼓鼓的,象是陆上的风帆,盯着看的时间长了,仿佛周围的景色在迅速旋转,这风帆带着我们御风飞翔。
走到海边的饭店里,我握着一瓶当地产的黑啤,懒懒散散地盘坐在一个茅草搭起的凉棚下消磨时间,几个白人正在临海的长椅上看书,我突然觉得很有趣,这些白人不远万里从欧洲美洲跑到这里来,就为了在这里住上几天看看闲书,而我在这里忙碌不休,却是为了挣到钱后跑到欧洲美洲去看看玩玩。饭店里的一只狗穿过草地,走到游泳池边喝水。走回来的时候我向她招招手,她竟也无声地过来,温温顺顺地任我摸上几下,然后又悄悄地离开,闻着海腥味儿听着海浪声,看着不远处蓝蓝的海白白的浪,一时恍惚得不知今昔何昔。用生机盎然来形容非洲是最准确的了,大到原始森林,小到我门前这片草丛,都蕴含着旺盛的生机。这天正在树下捡芒果,突然看到一条一指长的黑虫子爬了过来,身子两边有很多小脚,身上是一环一环的黑甲,不知道是不是蜈蚣,虽然不太象我见过的蜈蚣,但是蜈蚣也有好多种啊……
我一边嘀咕着,一边手脚麻利地用树枝把它挑到水池边,那里面养着我最喜欢的一只乌龟,上次把我钓回来的小鱼给吃了,这回再让它尝尝山珍吧。我把蜈蚣丢进水池,它象个黑色的小球沉到池子底,然后舒展开来,如一柄黑色的利剑般向池边爬去,而我那只乌龟也感激地看我一眼,迅速向蜈蚣游去,眼见就要再现非洲弱肉强食的惨烈场面,那乌龟却连连刹车,四个爪子拼命向前蹬着,止住前冲的身子,然后转回身去,用比刚才还快的速度跑到离蜈蚣最远的水池一角,头和四爪全都收回到壳里不动了,我看的目瞪口呆,原来这个蜈蚣真的很毒啊,眼见着它顺着池子壁爬了上来,浑身水淋淋的黑色环甲看起来都闪着邪恶的光芒,我竟然打了个冷战。 难道就这么算了不成?我犹豫了一下,飞跑到自己门前,拿过那里的一个空药瓶,然后又跑回树下,蜈蚣已经爬进草丛,我拨开长草,象是俯瞰着一列跋涉在蛮荒之地的火车……我把药瓶放在火车前,它乖乖地进了隧道。该怎么处置它哪?把这么凶狠的虫子控制住了,我很兴奋,我挑了点清凉油丢进瓶子,这是对付非洲蚊子的利器,想必也能让蜈蚣印象深刻,那蜈蚣身子挺长,在瓶里面艰难地转动,细密的小脚在玻璃壁上无助地抓挠着,留下一片爪印,很快就缩成一团不动了,难道这么容易就死了?我把它倒在地上,它首尾两端都流出黑水,无数的小腿划动着挣扎了一阵儿,死了。这么厉害的蜈蚣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死了?难道这清凉油竟然这么厉害?还是刚才瓶子盖得太紧,把它给憋死了?
一阵小风吹过,我骤然清醒过来,一个生灵就这么被我杀死了?我和它只是萍水相逢而已,金风玉露一相逢,反误了卿卿性命。我蹲在蜈蚣的尸体前发着呆,反省着自己瞬间的杀机。后来,我拿张纸片写明了日期和经过,然后和蜈蚣一起塞进瓶中,拧紧盖子埋在门前的水泥台阶下,岁月悠悠,如果此生再来贝宁洛克萨,定当到此拜祭这个蜈蚣冢,但愿那时的它,已经轮回转世,重又成为万物生机中的一员了。当地海关局长的妈死了,我听到消息,心中暗喜,因为这个海关局长对我们一向不太友好,老是在设备材料进关报关免税等方面对我们从严从难,我一直想跟他搞搞关系,可他从不给我面子,这下子机会来了,我要让他给他老娘一个面子。我让雇员把我们的两辆丰田皮卡和一辆面包车全都加满了油,擦洗干净,保养清爽,然后浩浩荡荡地开到了海关大楼前停下,海关局长已经回家奔丧去了,我把车钥匙交给局长秘书,说惊闻了噩耗,很替局长难过,他家里要办葬礼,肯定来往客人很多,这几辆车让他先拿去用,再有什么需要就给我打电话,然后我留下名片,在众人的注视下飘然而去,我相信,那个秘书肯定马上就会给局长拨电话的。果然,还没等我到家,局长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先是表示感谢,然后就邀请我去参加葬礼,我当然答应下来,然后回到家中,谢绝一切外出活动,专门等局长派人来送葬礼的请柬,两个小时之内竟然到门口去看了四次,一听见车声就以为是送请柬的来了,还拉着准备下班回家的厨师探问参加葬礼的各项注意事项,等拿到请柬后挑灯观看,封面上印着局长母亲的遗像,我注视着她的眼睛,心中倒闪过一丝不安。我这么利用老人家的面子,真有点不好意思,可谁叫你儿子老是铁面无私,不肯给我面子哪?
我来贝宁之后,有一段时间专心协调与当地各部门的关系,一周之内曾9次在当地最好的饭店――红星饭店请客,那饭店老板也跟着沾光,把洛克萨的头头脑脑依次都见了个遍,可只有这个海关局长,就是不肯赏光,可怜我准备好的糖衣炮弹连塞进炮口的机会都没有,今天可不同啦,按照贝宁当地的习惯,葬礼上是要收礼金的,多少不限,此刻我坐在灯下,一边包着一个厚厚的红包,一边恶狠狠地想着他被我的糖衣炮弹打中的样子,那红包我包得厚了点,跟半块砖头似得,我在手里掂量着,是不是太明显了?我灵机一动,又把西非法郎换成美元,看着不那么扎眼了,可是怎么才能让他知道是我送得哪?再加张名片就不好了,太功利了,我找出一个有着公司名字的旧信封把钱装进去,这样既能让他知道钱是我送的,又显得很自然。
在葬礼上,海关局长见到我之后态度比以前好得多,我也按照当地风俗,很有信心地把红包放入他胸前的大口袋里,从此礼尚往来,海关局长这一关就算被我拿下了吧。丧礼之后,有一天,海关局长亲自还回了我的几辆车,然后拿出一个信封,说是借用这几辆车的费用,我大跌眼镜,这位老哥不会有问题吧,还没有等我推辞,他又拿出一个信封,我认出是我用来装糖衣炮弹的信封,头立刻就大了,果然,他把钱还给了我,而且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根据当地风俗,不能收远客的礼金,我来自遥远的中国,是他母亲和他自己都很尊重的客人,所以这份礼金他不能收,收了,母亲在天上不答应。我本已混成一团的方寸,此刻却被这句话镇住了,我盯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心中一阵阵惭愧,此时也不必多说,只是重重地握他的手,我相信他会知道我明白了的。 在贝宁时我办过一次临时居住证,证件照是在洛克萨照的,上面的我表情很古怪,有点不耐烦,有点鄙视,可又有点敬佩,这种表情我后来始终无法再现。
那天去照相之前我其实还是挺兴奋的,因为我在国内也算个摄影发烧友,难得有机会见识一下贝宁的摄影师,我还特意带着数码相机,准备以机会友,留下一段佳话。黑人司机说不用开两个小时车去首都科托努,洛克萨就有一家照相馆,我跟着他在大街小巷一通转,然后毫无征兆地突然停在一个一间门脸前。门上什么招牌也没有,一反贝宁人喜爱的色彩绚烂的招牌,进门的瞬间,看到墙上依稀画着一个照相机的图案,不过已经被日晒雨淋得模糊了。店里挂着几张照相机和摄像机的广告,迎面是一张很富丽堂皇的高背藤椅,我心里嘀咕着,这种地方也能照出证件照来吗?他要让我坐在这张椅子上照,我可转身就走,宁可专门去首都一趟。幸好摄影师把我带进里面的房间,屋里跟国内那种照相馆很象,几盏灯,一块蓝布,一把椅子还有就是一些画着椰林风光的布景板,摄影师先是示意我在镜子前整理一下,我瞟了一眼,镜子居然还碎了个角,更透着生意不景气。我径直坐到了蓝布前的椅子上,产生了一种时光倒流的恍惚感。
那摄影师神情严肃地端详着我,还走上前来用手扶着我的头摆了摆位置,等他拿出相机来,我吃了一惊,是我从没有见过的牌子,过卷居然是用手转动的,这种类型的相机,我大概十五年前用过,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人在使用。接下来的事变得很有意思,因为他的闪光灯总不能同步地亮,他给我连续拍了好多遍,不是早亮就是晚亮,直到我的汗也流下来,他还在相机前忙碌着,期间换过一个闪光灯,干脆就连亮都不肯。我又有些不忍,这笔生意他可要赔本了,虽然拍了这么多,我可只付一张的钱,可能我的表情有些丰富了,他又跑到我面前,用手揉了一下我皱起的眉头,黑手白指肚触在我脸上有点冰凉,很亮的专注的双眼就在我面前,我渐渐升起一些敬意来,对一个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认真工作的人的敬重。科托努的海滩是我热爱贝宁的又一个理由,记得第一次看到的时候简直被震住了,海滨大道边是一片狭长的椰子林,隔着椰林,不远处的大西洋碧蓝一片,白色的长浪象是凝固不动,跟明信片上画的似的。我一直想穿过椰子林,走到海边,把鞋袜脱光在沙滩上走走,在这样的海边漫步,一定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有椰林有沙滩有海浪,黄昏有夕阳晚上有月光,所有浪漫的元素都存在,随便走走就可以拍成MTV,让别人在卡拉OK里唱情歌的时候眼馋不已。可是,每次我来科托努都是来去匆匆,心有牵挂,不可能专门停下车来到海边去。于是每次经过,都只好痴痴地看着,看着阳光透过梳子样的椰林哗哗地晃着我的眼,想象着椰林坠夕阳,白浪逐沙滩,想象着赤脚走在沙滩上的浪漫。一日,塞车了。科托努天天塞车并不稀奇,可这次一直塞到了海边大道,估计是出了大事故,已经堵了一个多小时,车里的空调因为持续的怠速运转而发出一股澡堂子的味道,我指望能靠着美丽风景来克制烦躁心情,却越来越地内心狂热起来,终于不顾黑人司机诧异的目光,跳下车深一脚浅一脚去追寻我的浪漫了。
我相信整条马路的人都在看着我的背影,看着这个中国人一步步走向海边,于是尽量把步子走得潇洒些,可是脚下的沙却让我摇摇摆摆地象个企鹅,原来从路边一直到海边都是沙滩,不知道是被风吹过来的,还是以前的海岸线就在这里。我索性脱鞋在手,沙子表面很烫,下面却冰凉,每一脚下去都享受到了先热后凉冰火两重天的滋味。沙子里还有些破碎的贝壳,边缘锋利得让我心生寒意,可别还没开始浪漫就先割破了脚,这么一加小心,走得就更吃力,等到了椰林里时,脚下觉得坚实起来,心情顿时大佳,椰树在头顶刷刷作响,海风从腋下呼呼吹过,我回头看看马路上依旧塞得硬梆梆的车流,觉得自己很有进步,尤其是能当机立断,反映出自己处理事务时已经具备了大将风度,不禁暗自得意。
我继续走向海边,迎接大西洋,这是五大洋之一啊,屈指算来,我已经到过了大西洋、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海边,如此一想,世界尽在眼前了。我很想做一件最浪漫的事,回头看看,这里离海边大道已经很远了,左右更是无人,就豪气逼人地向着大洋撒了泡尿,从此和大西洋有了联系。